文山市人民政府

文山市审计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信息来源:市审计局     发布日期:2024年02月18日     作者:市审计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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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及省、州、市级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的要求,现将文山市审计局2023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概述

过去的一年,文山市审计局认真贯彻中共文山市委办公室文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的《文山市贯彻落实〈云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要求,坚持党对审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强化党委对审计工作的领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持党的领导贯穿于审计工作全过程。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各项决策部署,把法治政府建设成效作为衡量局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水平的重要标准。通过召开党组会议、专题会议等方式研究部署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自觉接受人大监督,确保各项制度措施落地见效。结合创文创卫,利用三月普法宣传月、4·15国家安全日、12·4宪法日等普法宣传时点,广泛开展法治宣传,多种形式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审计法以及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民法典等法律法规,提高群众法治意识,努力推进法治文山建设。

二、需要报告的重点事项

(一)上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1.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总书记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以及各级党委政府有关决策部署

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重要论述和关于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贯彻《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以及省、州、市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要求,落实《关于进一步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法治建设的实施意见》,制定《文山市审计局2023年普法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领导班子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法治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定期不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充分利用专题党课、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干部职工会等多种方式开展集中学习,组织干部职工学习党的十九届历次全会及党的二十大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要求等内容,参与年度网络普法学法、干部在线学习以及有关法律、条例、法规的学习及测试,努力提升干部职工学法用法能力。

加强法治文化阵地建设积极传播法治文化,结合市专项普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普法强基补短板有关要求,将法治文化纳入单位精神文明创建内容。在审计内部网络、单位QQ群、微信群、微信朋友圈及公共区域单位宣传栏(橱窗)宣传法律法规,在单位简报刊载法治内容,在政府网站公示执法信息。组织开展“三月法治宣传月”、“4·15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民法典宣传月”“12·4宪法日”宣传活动等主题活动,采取上街宣传、阅读主题活动、进社区、到扶贫点等多种方式在职工和群众中进行法治宣传,营造全民学法的良好氛围。

2.加强组织领导,构建系统完备、运行有效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和健全科学、民主的决策机构

积极推进审计管理改革工作,加强党对审计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市委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对审计执法的领导作用。调整完善市审计局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和普法依法治理领导小组,认真落实“双普法”责任制,制定2023年普法责任清单,建立和落实重大决策前专题学法制度、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勤、学法档案等制度,完善审计局工作执法手册,将普法、依法治市工作经费列入单位年度预算进行保障,为单位法治建设提供有力保障。

3.推进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升行政执法公信力

我局行政执法行为主要为行政检查事项,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准则》规定的职权和程序进行审计监督,开展项目审计。根据2023年审计项目计划,今年我局开展了各类审计项目21个。审计查出主要问题金额253412万元,其中:违规金额73965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179447万元。处理处罚上缴财政160万元,应归还原资金渠道70128万元,应减少财政拨款或补贴4860万元,应调账2025万元。审计整改落实有关问题资金7748万元。移送事项:10项,移送处理人员:11人,涉及移送金额212万元。

在行政检查中,一是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准则》及审计署制定的各项审计执法规范要求程序,认真做好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贯彻落实。二是严格落实重大决策程序制度。在重大经济决策、重大项目支出、规范性文件制定时及时咨询法律顾问合法合规意见,规范行政执法,降低审计执法风险。三是推进统一的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和证件管理,实现执法人员100%持证上岗。四是根据上级审计机关的执法公文格式及单位实际情况出具审计文书,做到审计行政执法公文规范、标准。五是积极推进综合行政执法管理监督信息系统建设,根据单位情况及时完善系统设置,强化系统操作培训和使用,督促审计执法人员在审计检查项目完成后,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应录入系统的项目及时录入。应公开审计结果的审计项目在审计检查完成60天、被审计单位回复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后及时在外网公示审计结果。六是根据《文山市审计局审计业务会议制度》《文山市审计局审计项目复核审理办法》,在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进行法制审核,召开局务会议,对审计报告的内容,需要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及其他重大审计处理决定进行审核,严格执行四级复核审理制度。七是在出具正式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前,充分征求并合理采纳被审计单位意见,降低行政执法复议风险。八是每年进行审计执法档案检查,对审计执法项目进行交叉评审,发现问题及时纠正,规范审计项目质量管理。

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能,积极发挥审计监督在国家治理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在审计行政执法过程中,加强对干部职工审计执法的监督,强化依法审计。按照审计机关职能职责,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重点抓好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情况的跟踪审计、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部门预算执行情况、政府投资项目、国有企业资产负债损益及财务收支情况、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等内容的审计和专项审计调查。

抓好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云南省委审计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工作的意见》和州委、市委审计委员会的要求,组织人员督促落实审计机关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要求。对各级审计机关审计查出问题根据问题清单及整改台账,对整改进度实行动态管理,及时跟踪督导整改情况,强化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监督工作,努力提升审计工作实效。

4.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全面提高审计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及依法行政能力

加强对审计执法人员的法律和审计业务培训,切实做到“谁执法、谁普法”。强化审计执法人员的依法行政观念,认真落实《文山市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增强依法行政能力。

建立和落实重大决策前专题学法制度,强化我局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咨询法律顾问,降低违法决策风险。

按时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对审计执法过程中不规范的行为予以纠正。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按照年初制定的项目计划科学安排并开展项目审计,加强审计质量控制,努力提高审计效率。修订完善《文山市审计局行政复议工作制度(试行)》,严格按审计法、审计准则执法,积极与被审计单位有效沟通,做到依法审计,文明审计。

(二)上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市审计局认真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不断规范审计执法行为,积极发挥审计“免疫系统”功能。但面对新形势下的新任务和新要求,法治建设工作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一是审计执法质量还需进一步提升。审计机关人少事多、年龄结构偏大,在审计项目组织方式优化、人力资源调配等方面需要探索更加有效的措施;二是法治建设工作力量还需加强。法规审查人员少任务重,需要兼顾其他工作,法治工作力量未能得到充分的保障;三是审计执法人员执法水平参差不齐,综合执法能力有待提升。

(三)上一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1.严格履行法治建设责任制。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认真履行法治建设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职责,督促局机关认真落实“八五”普法规划、省、州、市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要求,建立“普法强基补短板”领导小组,领导班子定期不定期听取法治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法治工作。坚持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大任务亲自督导。

2.坚持重大事项集体决策。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和重大事项决策机制,对重大问题决策、重大资产和服务项目采购、大额资金使用等“三重一大”事项,提交局党组会集体研究、集体决策,确保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推进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在作出重大执法决定前,认真进行法制审核,确保审计行政执法程序规范、适用法律准确。

3.坚持依法开展审计监督。将法治建设纳入我局年度工作计划,与各项具体工作同部署、同安排、同推进。坚持依法开展审计工作,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准则》及上级审计机关规范审计工作的有关规定,并对审计执法过程,包括审计准备、审计实施、审计报告、审计处理等审计执法全过程进行记录并归档,规范审计执法的痕迹管理。

4.坚持带头学法守法用法。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各项法律法规。全面落实领导干部学法制度,要求班子成员带头进行法治专题学习,通过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三会一课、主题党日、专题培训、在线学习等多种形式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开展学习,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及实施条例、行政执法系列法规,切实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和依法审计能力,扎实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1.持续规范行政执法。继续加强对审计执法工作过程的管理和审计工作质量管控,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原则,严格执行审计法规,按照“四严禁”“八不准”要求开展审计工作。

2.加强审计执法监督。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规范执法。加大纠错追责问责力度,强化责任落实,保证行政执法队伍的严谨和廉洁、公正。

3.提高审计人员综合能力。加大法治学习培训力度,促进审计人员牢固树立法治意识,提升审计执法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严格按法定程序、在法定职责权限范围内开展审计工作,继续加大《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准则等法规的学习力度,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法律、业务等综合素质。

三、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积极开展法治宣传教育。通过多形式、多渠道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学习,提高审计干部依法行政、依法审计能力,积极开展“八五”普法,不断增强审计干部法治思维,提升法治素养。

(二)依法保障审计项目质量。认真落实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规定,加强对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的监督指导,加大对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项目的复核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