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市人民政府

文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的通告(2021年第7期)

信息来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1年11月04日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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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文山州2021年食品安全米面制品(含网络订餐)食品专项抽检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要求,对我市米面制品(含网络订餐)食品开展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现将16批次不合格食品风险控制情况通告如下:

一、文山市德稳风味小吃店销售的油条

(一)抽检基本情况。样品名称:油条,抽样日期:2021年7月28日,加工日期:2021年7月28日,不合格项目: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

(二)2021年8月24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向文山市德稳风味小吃店送达《检验报告》,并开展了现场检查工作。经查,现场未发现上述同批次的“油条”,该店共加工上述批次“油条”100根,其中6根用于抽样检验,销售94根。

(三)文山市德稳风味小吃店销售的该批次不合格“油条”已经销售食用完毕,因此无法召回。

二、文山市云雪小吃店销售的油条

(一)抽检基本情况。样品名称:油条,抽样日期:2021年7月28日,加工日期:2021年7月28日,不合格项目: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

(二)2021年8月24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向文山市云雪小吃店送达《检验报告》,并开展了现场检查工作。经查,现场未发现上述同批次的“油条”。该小吃店共加工上述批次“油条”50根,其中6根用于抽样检验,销售44根。

(三)文山市云雪小吃店销售的该批不合格“油条”已经销售食用完毕,因此无法召回。

三、文山市童焕食品店销售的油条

(一)抽检基本情况。样品名称:油条,抽样日期:2021年7月28日,加工日期:2021年7月28日,不合格项目: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

(二)2021年8月24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向文山市童焕食品店送达《检验报告》,并开展了现场检查工作。经查,现场未发现上述同批次的“油条”。该小吃店共加工上述批次“油条”50根,其中6根用于抽样检验,销售44根。

(三)文山市童焕食品店销售的该批不合格“油条”已经销售食用完毕,因此无法召回。

四、文山市众宇小吃店销售的油条

(一)抽检基本情况。样品名称:油条,抽样日期:2021年7月29日,加工日期:2021年7月29日,不合格项目: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

(二)2021年8月25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向文山市众宇小吃店送达《检验报告》,并开展了现场检查工作。经查,现场未发现上述同批次的“油条”。该小吃店共加工上述批次“油条”25根,其中8根用于抽样检验,销售17根。

(三)文山市众宇小吃店销售的该批不合格“油条”已经销售食用完毕,因此无法召回。

五、文山市豪然清真牛肉馆销售的油条

(一)抽检基本情况。样品名称:油条,抽样日期:2021年7月29日,加工日期:2021年7月29日,不合格项目: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

(二)2021年8月25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向文山市豪然清真牛肉馆送达《检验报告》,并开展了现场检查工作。经查,现场未发现上述同批次的“油条”。该小吃店共加工上述批次“油条”25根,其中8根用于抽样检验,销售17根。

(三)文山市豪然清真牛肉馆销售的该批不合格“油条”已经销售食用完毕,因此无法召回。

六、文山市嘉友小吃店销售的油条

(一)抽检基本情况。样品名称:油条,抽样日期:2021年8月2日,加工日期:2021年8月2日,不合格项目: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

(二)2021年8月28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向文山市嘉友小吃店送达《检验报告》,并开展了现场检查工作。经查,现场未发现上述同批次的“油条”。该小吃店共加工上述批次“油条”90根,其中8根用于抽样检验,销售82根。

(三)文山市嘉友小吃店销售的该批不合格“油条”已经销售食用完毕,因此无法召回。

七、文山市庆峰小吃店销售的油条

(一)抽检基本情况。样品名称:油条,抽样日期:2021年8月2日,加工日期:2021年8月2日,不合格项目: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

(二)2021年8月28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向文山市庆峰小吃店送达《检验报告》,并开展了现场检查工作。经查,现场未发现上述同批次的“油条”。该小吃店共加工上述批次“油条”50根,其中8根用于抽样检验,销售42根。

(三)文山市庆峰小吃店销售的该批不合格“油条”已经销售食用完毕,因此无法召回。

八、文山市尚厨小吃店销售的油条

(一)抽检基本情况。样品名称:油条,抽样日期:2021年8月2日,加工日期:2021年8月2日,不合格项目: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

(二)2021年8月28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向文山市尚厨小吃店送达《检验报告》,并开展了现场检查工作。经查,现场未发现上述同批次的“油条”。该小吃店共加工上述批次“油条”70根,其中8根用于抽样检验,销售62根。

(三)文山市庆峰小吃店销售的该批不合格“油条”已经销售食用完毕,因此无法召回。

九、文山市纯点早餐店销售的葱花饼

(一)抽检基本情况。样品名称:葱花饼,抽样日期:2021年7月30日,加工日期:2021年7月30日,不合格项目: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

(二)2021年8月26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向文山市纯点早餐店送达《检验报告》,并开展了现场检查工作。经查,现场未发现上述同批次的“葱花饼”。该小吃店共加工上述批次“葱花饼”50个,其中8个用于抽样检验,销售42根。

(三)文山市纯点早餐店销售的该批不合格“葱花饼”已经销售食用完毕,因此无法召回。

十、文山市老尹餐饮店销售的油条

(一)抽检基本情况。样品名称:油条,抽样日期:2021年8月2日,加工日期:2021年8月2日,不合格项目: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

(二)2021年8月28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向文山市老尹餐饮店送达《检验报告》,并开展了现场检查工作。经查,现场未发现上述同批次的“油条”。该小吃店共加工上述批次“油条”50根,其中8根用于抽样检验,销售42根。

(三)文山市老尹餐饮店的该批不合格“油条”已经销售食用完毕,因此无法召回。

十一、文山市盛祥小吃泰康店的油条

(一)抽检基本情况。样品名称:油条,抽样日期:2021年8月2日,加工日期:2021年8月2日,不合格项目: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

(二)2021年8月29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向文山市盛祥小吃泰康店送达《检验报告》,并开展了现场检查工作。经查,现场未发现上述同批次的“油条”。该小吃店共加工上述批次“油条”80根,其中8根用于抽样检验,销售72根。

(三)文山市盛祥小吃泰康店销售的该批不合格“油条”已经销售食用完毕,因此无法召回。

十二、文山市章远小吃店销售的馒头

(一)抽检基本情况。样品名称:馒头,抽样日期:2021年8月2日,加工日期:2021年8月2日,不合格项目:糖精钠(以糖精计)。

(二)2021年9月3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向文山市章远小吃店送达《检验报告》,并开展了现场检查工作。经查,现场未发现上述同批次的“馒头”。该小吃店共加工上述批次“馒头”70个,其中9个用于抽样检验,销售61个。

(三)文山市章远小吃店销售的该批不合格“馒头”已经销售食用完毕,因此无法召回。

十三、文山市香飞鲜粮制品销售店销售的卷粉

(一)抽检基本情况。样品名称:卷粉,抽样日期:2021年8月3日,加工日期:2021年8月3日,不合格项目: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

(二)2021年8月28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向文山市香飞鲜粮制品销售店送达《检验报告》,并开展了现场检查工作。经查,现场未发现上述同批次的“卷粉”。该小摊贩共购进上述批次“卷粉”60KG,其中3KG用于抽样检验,销售57KG。

(三)文山市香飞鲜粮制品销售店销售的该批不合格“卷粉”已经销售食用完毕,因此无法召回。

十四、文山市香思包早餐店销售的豆沙馒头、白馒头

(一)抽检基本情况。样品名称:豆沙馒头(加工日期:2021年7月28日)、白馒头(加工日期:2021年7月28日),抽样日期:2021年7月28日,不合格项目均为:糖精钠(以糖精计)。

(二)2021年8月24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向文山市香思包早餐店送达《检验报告》,并开展了现场检查工作。经查,现场未发现上述同批次的“豆沙馒头”、“白馒头”。该小摊贩共加工上述批次“豆沙馒头”60个(其中9个用于抽样检验,销售51个)、“白馒头”60个(其中9个用于抽样检验,销售51个)。

(三)文山市香思包早餐店销售的该批不合格“豆沙馒头”、“白馒头”已经销售食用完毕,因此无法召回。

十五、文山市娄氏贵州传统老面破酥包子店销售的白馒头

(一)抽检基本情况。样品名称:白馒头,抽样日期:2021年7月29日,加工日期:2021年7月29,不合格项目:糖精钠(以糖精计)。

(二)2021年8月25日,我局执法人员依法向文山市娄氏贵州传统老面破酥包子店送达《检验报告》,并开展了现场检查工作。经查,现场未发现上述同批次的“白馒头”。该小吃店共加工上述批次“白馒头”36个,其中8个用于抽样检验,销售28个。

(三)文山市娄氏贵州传统老面破酥包子店销售的该批不合格“白馒头”已经销售食用完毕,因此无法召回。

文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