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尾矿库安全监管管理规定》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为认真贯彻落实应急管理部 8 部门《关于印发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工作方案的通知》(应急〔2020〕15 号)、云南省应急管理厅等 10 部门《关于印发云南省防范化解尾矿库安全风险工作方案的通知》(云应急〔2020〕41 号)文件要求,市人民政府决定对完成闭库的尾矿库予以销库,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依法销库的尾矿库:文山金山矿业有限公司小街选厂尾矿库、玉溪天马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文山分公司小街选厂尾矿库、文山州山水矿业开发有限公司二河沟选厂尾矿库。
二、销库后企业不得再将其作为尾矿库使用,相关部门不再作为尾矿库数据统计,不再纳入安全生产监管范围。
文山市尾矿库闭库公告销号尾矿库名单
序号 |
尾矿库名称 |
所属辖区 |
等别 |
闭库(销库)时间 |
销号后责任单位 |
1 |
文山州山水矿业开发有限公司二河沟选厂尾矿库 |
文山市小街镇 |
四等 |
2023年12月29日 |
文山市小街镇人民政府 |
2 |
玉溪天马金属制品有限公司文山分公司小街选厂尾矿库 |
文山市小街镇 |
五等 |
2023年12月29日 |
文山市小街镇人民政府 |
3 |
文山金山矿业有限公司小街选厂尾矿库 |
文山市小街镇 |
五等 |
2023年12月29日 |
文山市小街镇人民政府 |
文山市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