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市人民政府

文山市东山彝族乡人民政府2017年度部门决算

信息来源:东山乡     发布日期:2018年09月21日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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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262103000201000

第一部分 文山市东山彝族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文山市东山彝族乡人民政府主要职能

根据党章和《地方组织法》的规定,乡党委、政府承担辖区内促进经济发展、提供公共服务、加强社会管理、维护社会稳定,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及和谐社会建设等任务。具体职能有:

(1)贯彻落实好党和国家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做好农业、农村、农民工作。围绕促进经济发展、增加农民收入,强化公共服务、着力改善民生,加强社会管理、维护农村稳定,推进基层民主、促进农村和谐四个方面全面履行职能。把经济工作的着力点放在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扶持典型进行示范,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水平。做好乡村发展规划,推动产业结构调整。加强农村基础设施、新型农村服务体系、村镇规划建设,落实强农惠农措施,着力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突出问题,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

(2)着力增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拓宽服务渠道,改进服务方式,通过“一站式”服务、办事代理制等多种形式,方便群众办事。推进依法行政,严格依法履行职责,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多的公共服务,促进社会事业发展。

(3)综合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和司法调解的作用,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维护稳定工作,及时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确保社会稳定。指导村民自治,推动农村社区建设,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增强社会自治功能。

(4)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民政、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社会公益事业的综合性工作,维护一切经济单位和个人的正当经济权益,取缔非法经济活动。

(5)全面推进生态环境保护,着力建立优良生态屏障区。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17年,乡政府按照年初既定的发展目标和思路,紧紧团结和依靠全乡广大干部群众,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撸起袖子加油干,狠抓工作落实,全乡经济社会发展任务圆满完成。取得的主要成就如下:

1、产业结构优化,群众增收渠道增加

以明确责任为切入点,以实施项目为核心,多渠道整合资金和项目,确保农业产业结构更加优化,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一是农业产业稳步发展。2017年实现粮食总产量665.8万公斤。大力发展烤烟、辣椒、生姜、香艳梨等传统特色产业。完成烤烟种植6800亩、收购烟叶1.54万担,助农增收2044万元。积极引进扶持万寿菊、巴西菇、紫玉淮山、草莓、蓝莓等特色产业,有效促进了农民增收。二是畜牧业健康发展。引进文山云玺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在东山建设高峰黄牛繁育基地,大力推广种草养畜技术,加快发展本地高峰黄牛、黑山羊等畜禽养殖。三是生态建设稳步推进。深入实施陡坡地治理和封山育林。完成封山育林4.6万余亩,森林生态效益补偿5.4万余亩。完成198.2亩退耕还林检查兑现。完成陡坡地生态治理678.5亩。协助完成全市义务植树造林200亩。头塘坝至庄子田二级公路绿化美化工程顺利推进。实施文砚二级公路沿线四季杨绿化造林和格桑花种植,全乡荒山荒坡绿化美化水平和全乡人居环境得到较大提高。深入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建立健全森林扑火队伍建设,确保无重特大森林火灾事故发生。四是农村改革有序进行。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农村不动产权证和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扎实开展。五是各项支农惠农政策全面落实。认真落实中央各项强农惠农政策,2017年累计兑现耕地地力保护、草原补贴等各项惠农资金170万余元,农机补贴13万元。认真做好玉米、甘蔗、能繁母猪等农业政策性保险投保工作,全乡农业抗风险和灾后恢复生产能力不断提升。

2、推动项目建设,基础设施逐步完善

以“文砚同城化”为契机,依托区位优势,加大招商引资力度,积极做好重大项目协调服务工作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工作。一是根据文砚同城规划,正在积极修编乡集镇总体规划和乡集镇控制性详细规划。二是大力实施提升城乡人居环境行动计划工作。制定《农村违法违章建筑治理实施方案》、《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及公厕建设实施方案》和《农村污水治理及供水设施建设实施方案》三个方案,聘请云南省城乡规划设计院完开展对全乡6个村寨进行高标准规划设计,并编制建设方案。争取资金444万元,实施了农村危房改造或复垦183户;结合全国文明城市创建以及美丽庭院建设工作,投入资金30余万元开展辖区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工作,脏、乱、差现象逐步得到整治,环境状况进一步改善,对做得好的5个村寨进行了表彰奖励;争取资金126.6万元实施了40个村小组公厕建设。三是积极做好重点项目协调服务工作,认真做好罗汉山生态园陵项目、头塘坝至庄子田绿化项目、万寿菊颗粒加工和辣椒加工厂项目、城市地下综合管廊项目东山搅拌站、金川生物有机肥项目、氧气厂项目、文山州戒毒所项目等州市重点项目建设保障工作,第一时间启动征地、矛盾纠纷调处工作,确保项目建设顺利推进。四是坚持以基础设施建设为重点。积极争取资金和项目,实施了文东公路扩建、文砚二级公路至十二中道路硬化、看守所至小寨道路硬化、文砚二级公路至荒寨道路硬化、南林至老仆道路硬化、乡垃圾中转站建设、合掌石盆麻地等9个自然村自来水工程、小马场和岔路坝公厕、凉水井等8个自然村太阳能路灯工程、万寿菊巴西菇烤烟等产业发展道路建设、荒寨大寨村内道路建设、南林大寨环村道路建设、南林综合文化活动室建设、42个村组活动室建设等项目,有效改善了群众生产生活条件。

3、社会事业持续发展,管理服务水平提升

注重社会事业建设,着力改善民生,从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扩大公共服务,完善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努力实现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教育方面:认真落实免费义务教育各项政策,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严格实行学生营养餐工程,加大寄宿制学生安全管理,“两基”工作得到巩固提高,小学适龄儿童入学率、巩固率、六年完学率均达100%。文化方面:利用农村书屋、现代远程教育和农村文化信息共享工程推广科技,加大科技普及培训、宣传力度。大力支持农村开展文体活动,成功举办了“我爱文山千人弦子跳七乡”火把节活动和七一建党节文艺汇演活动,群众精神文化生活进一步得到丰富。卫生方面:乡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均纳入乡村一体化管理。2017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大病医疗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全年全乡共有14416人次获得补偿资金383余万元,进一步解决群众看病贵看病难问题。全年无重特大疫情发生。计生方面:深入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2017年人口出生率9.4‰;人口死亡率4.2‰;人口自然增长率为2.54‰。社会保障方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大病医疗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2017年共有1285人次领取养老保险金113.42万元;发放城乡低保、五保、优抚对象、临时救助等各类资金76.04万元;发放计生奖学金7380元,发放计生保健费5170元;积极推进殡葬改革工作,组织工作人员对非法建设的211个“活人墓”进行清除。

4、精准施策,助力贫困户脱贫摘帽

始终把脱贫攻坚作为头等大事来抓,以“两不愁三保障”为目标导向,按照市委、市政府的统一安排和部署,扎实开展贫困对象动态管理工作,根据脱贫要求,修改完善到户帮扶脱贫方案,大力推进脱贫攻坚工作。实施到户精准帮扶。危房改造方面:实施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改造387户补助1161万元,实施建档立卡贫困户危房加固50户,补助资金115万元。残疾人贫困户危房改造10户补助8.5万元。残疾人贫困户无障碍改造4户补助2.6万元。投入1700余万元资金实施了42户老仆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建设,确保了42户158人通过易地扶贫搬迁实现脱贫。饮水方面:实施建档立卡贫困户小水窖建设137户补助资金131.7万元。教育扶贫方面:补助建档立卡贫困户在校生377人22.3万元。健康扶贫方面:因病致贫返贫户150户566人,其中已脱贫(因病致贫户)61户245人,未脱贫(因病致贫户)88户318人,因病返贫户1户3人。患病人员246人,其中9类15种大病27人,已全部救治;其他大病56人,已救治42人,慢病管理163人,全部纳入慢病签约管理,已救治46人。建档立卡贫困户符合转诊转院二次补偿报账145人17.8万元。社会保障方面:为建档立卡贫困户缴纳医疗保险2072人补助共37.3万元。为建档立卡贫困户缴纳财产保险每户100元补助5.48万元。纳入102户210人建档立卡贫困户享受低保社会兜底脱贫。上海帮扶方面:申请上海扶贫资金230万元和州市产业发展资金100万元入股三家农业公司,按年10%的收益进行分红,2017年分红收益33万元,用于帮扶59户无能力建房贫困户建设房屋。产业发展方面:每户补助2000元产业发展资金427户共补助85.7万元,用于扶持贫困户发展种植业和养殖业。另外扶持50户贫困户种植烤烟及56户贫困户种植万寿菊共补助3.3万元。政协扶持51户贫困户发展养殖业补助25.5万元,扶持30户贫困户补助水泥163吨,扶持11户贫困户危房及庭院改造补助3.873万元。其他方面。为45户贫困户安装太阳能热水器,赠送61户贫困户电视机。协调电力公司帮助建新房的建档立卡贫困户免费接电入房。截至2017年12月底,全乡共有建档立卡贫困户548户2072人,其中:2014年脱贫户48户205人,2015年脱贫户56户244人,2016年脱贫户20户87人,2017年脱贫户214户770人。2017年以来通过了省级第三方贫困对象动态管理评估,接受了省级2017年扶贫成效考核。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东山彝族乡人民政府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4个,2017年度有2个独立核算机构。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2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东山彝族乡人民政府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4人。其中:行政编制2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2人),事业编制2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2人),事业人员3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人)。

离退休人员7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7人(因2017年退休人员转由社保机构管理,在决算表中填写为0)。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门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东山彝族乡人民政府2017年度收入合计2668.3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618.17万元,占总收入的60.64%;其他收入1050.21万元,占总收入的39.36%。与上年对比减少38.53万元,同比下降1.42%,其原因为整合账户往年结余资金较多,如2016年底收到的农户危房改造款项,资金在本年初兑付。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东山彝族乡人民政府2017年度支出合计3180.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57.94万元,占总支出的86.71%;项目支出422.61万元,占总支出的13.29%。与上年对比增加了2007.91万元,主要原因为:

1.人员多次调资致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2.扶贫工作等带来的下乡、会议和检查事项增多致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

3.贫困户危房改造资金因建房进度跨年度使用,上年度结转本年度拨付,至危房改造资金1215万元本年支出增加;

4.本年期间追加政府基金项目和村级场所建设项目支出等造成项目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政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757.9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了1867.23万元,主要原因为:

1.人员多次调资致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2.扶贫工作等带来的下乡、会议和检查事项增多致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

3.贫困户危房改造资金因建房进度跨年度使用,上年度结转本年度拨付,至危房改造资金1215万元本年支出增加;

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79.5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20.4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政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22.6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40.68万元,主要原因为本年追加政府基金项目和村级场所建设项目支出等造成项目支出增加。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乡镇人大建议办理资金12.71万元;

2.人大主席团及人大代表活动站经费6.36万元;

3.安全生产工作经费10.9万元;

4.党政领导干部廉政承诺工作经费2万元;

5.村务监督员培训经费0.99万元;

6.乡镇金融便利化服务工作经费5万元;

7.村级会计委托代理服务工作经费1万元;

8.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上级生活补助经费0.69万元;

9.党代表活动经费2.8万元;

10.2017年村级活动场所建设启动资金40万元;

11.东山派出所业务费14.84万元;

12.计划生育宣传员生活补贴0.1万元;

13.城镇基础设施运行维护补助19.95万元;

14.东山乡庄子田至头塘坝绿化工程新征用地及管线迁改经费289.35万元;

15.基层任职高校毕业生生活补助1.5万元;

16.全省财政支农政策培训补助0.45万元;

17.其他项目支出13.96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东山彝族乡人民政府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65.7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36.65%。与上年对比增加长3.66个百分点,增加808.07万元,主要原因为:

1.人员多次调资致工资福利支出增加;

2.扶贫工作等带来的下乡、会议和检查事项增多致商品和服务支出增加;

3.本年从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项目增多,从政府整合账户支出减少,本年跟侧重于按预算执行支出,偏向于从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中列支。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32.6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12%。主要用于人大事务42.26万元,政府及相关机构事务167.72万元,财政事务39.97万元,纪检监察事务46万元,群众团体事务2万元,党委及相关机构事务104.74万元,其他组织事务支出30万元;

2.公共安全(类)支出14.8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7%。主要用于公共安全支出;

3.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28.2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42%。主要用于文化站工作人员工资和东山乡文化宣传等经费的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35.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62 %。主要用于东山乡民政事务管理、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遗属补助和保险类支出;

5.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44.2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 %。主要用于东山乡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管理事务以及乡职工医疗保险及其他医疗补助等支出;

6.城乡社区(类)支出19.9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71%。主要用于东山乡小城镇基础设施建设;

7.农林水(类)支出447.2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8.37%。主要用于农业支出192.89万元,林业139.75万元,农村综合改革114.61万元;

8.住房保障(类)支出42.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68%。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东山彝族乡人民政府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35.9万元,支出决算为31.11万元,完成预算的86.66%。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3.55万元,完成预算的97.4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17.56万元,完成预算的79.82%。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主要原因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支出缩减,领导认真贯彻厉行节约作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0.28万元,下降0.89%。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01万元,下降0.0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27万元,下降1.51%。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乡厉行节约,严控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55万元,占43.56%;公务接待费支出17.56万元,占56.44%。具体情况如下:

1.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3.5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3.55万元,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执行公务(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2.公务接待费支出17.56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17.56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32批次,接待人次3901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东山彝族乡人民政府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0.64万元,主要原因为2017年扶贫工作活动增加,相关办公经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经费支出增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文山市东山彝族乡资产总额2238.6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773.28万元,固定资产465.38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60.46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1.16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0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0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五)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两部分。

3.项目支出:指部门为完成其特定的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

4.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5.“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

6.一般公用经费:指部门的公用经费,是为保障单位正常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日常维修费、水电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以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262103000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