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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市卧龙街道办事处2017年度部门决算

信息来源:卧龙街道     发布日期:2018年09月21日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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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市卧龙街道办事处2017年度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卧龙街道办事处作为文山市人民政府的派出机构,主要行使以下五个方面的职能:一是在街道党工委的统一领导下,行使市人民政府赋予的权力,负责本辖区的行政管理工作。二是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三是依法参与城区建设和管理,搞好城市规划管理、市政公用设施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绿化美化、环境保护、城市防灾等工作。四是指导社区居委会工作,扶持居办经济实体,帮助社区居委会解决实际困难,及时向市政府反映居民的意见和要求,处理群众来信来访。五是承办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负责辖区内城市管理工作

2.负责辖区内社会管理工作

3.做好拥军优属、优抚安置、社会救济、社会福利、殡葬改革、残疾人就业等各项民政工作,兴办社会福利事业,发动和组织社区成员开展各类社区公益事业,积极开展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和社区教育工作。

4.做好计划生育、劳动就业、安全生产管理、初级卫生保健、民兵、兵役、侨务等工作。

5.指导和帮助社区居民委员会搞好组织建设和制度建设,发挥社区居委会在社区建设中的积极作用。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文山市卧龙街道办事处设有4个独立编制机构,其中政府机关1个、3个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财政补助的事业单位2个)。辖区内共有卧龙社区、文新街社区、攀枝花社区、七花社区、大以古社区、白沙坡社区、塘子寨社区、高登社区8个社区,97个居民小组。

(二)部门人员情况

2017年末编制数43人,其中行政编制15人,事业编制28人。2017年末实有数104人,行政人员72人,事业人员32人。

第二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收入总额4706.7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881.45万元,占总收入的61.22%,较上年的2098.10万元增783.35万元,财政拨款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和增加项目投入;其他收入1825.26万元,占总收入的38.78%,较上年的1697.54万元增127.72万元,其他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专项工作经费增加及增加项目投入。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支出总额4456.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668.82万元,占总支出的59.89%,较上年的2665.74万元增3.08万元,基本支出增加主要用于人员经费支出;项目支出1787.68万元,占总支出的40.11%,较上年的1041.90万元增45.78万元,项目支出增加主要用于项目资金投入及专项经费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街道机关、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668.82元。包括工资福利支出1375.4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1.54%;商品和服务支出459.6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7.2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95.0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9.79%;其他资本性支出38.7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45%。较上年的2665.74万元增3.08万元,基本支出增加主要原因是人员增资。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街道机关、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787.68万元。专项工作经费主要用于购买商品和服务、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以及办公设备购置方面共计支出1029.90万元。项目资金投入共计757.78万元,其中房屋建筑物购建支出104.30万元;基础设施建设615.00万元;土地及附着物补偿38.48万元,主要用于龙潭寨美丽宜居乡村建设和村级活动场所建设等方面。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卧龙街道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321.56万元,占本年支出总额4456.50万元的52.09%。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483.1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0.81%。主要用于人大、政府机关、纪委、党委等部门的人员及办公经费等支出;

2.公共安全(类)支出14.2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61%。主要用于卧龙派出所办案经费支出。

3.文化体育与传媒(类)支出27.0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16%。主要用于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人员经费及办公经费等支出。

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48.6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71%。主要用于社会保障中心人员经费及办公经费、民政助理员、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等支出。

5.医疗卫生及计划生育(类)支出91.11万元 ,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92%。主要用于医疗卫生及计划生育方面的支出。

6.城乡社区(类)支出987.46万元 ,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2.54%。主要用于城乡社区事务管理和城管执法方面的支出。

7.农林水(类)支出382.92万元 ,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6.50%。主要用于农业、林业、水利、扶贫、农村综合改革方面的支出。

8.住房保障(类)支出87.06万元 ,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75%。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方面的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卧龙街道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97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37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0万元。

卧龙街道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为12.13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增长/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6.12万元, 较上年的13.19万元下降7.07万元,下降了53.60个百分点;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6.01万元,较上年的7.16万元下降1.15万元,下降了16.06个百分点。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上年支出决算数相比,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厉行节约,缩减“三公经费”。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12万元,占50.45%;公务接待费支出6.01万元,占49.5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6.12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6.12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主要用于卧龙街道公务用车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6.01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6.01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23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卧龙街道(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卧龙街道办事处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74.66万元,较上年的384.24万元减少109.58万元。2017年机关运行经费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严格控制运行成本。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卧龙街道资产总额10706.4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8801.67万元,固定资产1904.81万元,长期投资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较上年资产总额增加2826.4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增加2771万元,固定资产增加55.46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3.3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3.3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四)绩效自评信息情况

卧龙街道办事处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年初有科学合理的预算,执行预算过程中严格控制支出,厉行节约,严格执行好年初部门预算,严把绩效目标编制质量关,扎实做好预算绩效目标执行情况动态监控,深入推进重点项目绩效自评,做好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的绩效理念。通过开展绩效评价,健全项目资金的核算与管理制度,改进资金使用管理方式,逐步形成自我约束,内部规范的良性机制,提高了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益。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监督索引号532621030016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