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62100476500401000
文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文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关于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退役军人事务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能职责是:
1.承担退役军人思想政治、权益维护、移交安置、就业创业、服务管理、拥军优抚、褒扬纪念、解难帮困等法规政策的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2.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服务管理,承担市安置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3.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和就业创业工作,协调扶持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
4.组织落实上级制订的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
5.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6.做好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组织实施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伤病残军人相关优抚工作。组织落实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7.组织落实全市拥军优属工作。负责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军属和其他优抚对象抚恤、优待等工作。组织实施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的优待政策。承担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8.组织实施烈士纪念设施建设规划和管理维护办法。负责军人公墓管理维护、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做好烈士评定和备案等相关工作。做好拟列入全国、全省重点保护单位烈士纪念设施报批事宜。
9.承担全市退役军人事务工作,落实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负责退役军人荣誉奖励,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10.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1.职能转变。加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体系,协调各方力量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党建引领,努力在政治思想建设上求突破。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省委、州委、市委的决策部署,局党组班子在注重中心组理论学习的同时,持续将所属党支部、全体党员和干部队伍理论学习,分阶段对政治理论学习进行安排,积极探索和创新学习方法,通过全体干部职工的集中学习、各股室、站(所)、中心的分组学习和干部职工自学相结合等多种形式,强化学习实效。同时,抓好抓实日常的业务培训和法纪教育,推进警示教育常态化,在班子和干部职工的监督管理上,切实加强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保密纪律等各类教育,政治体系建设有力提升。
2.拉高标杆,扎实推进双拥模范城创建工作。
一是紧紧围绕创成全国双拥模范城为目标狠抓落实,军地双方加大协作力度,把双拥工作各项任务落实作为“双拥模范城”创建的重要标准,切实把“评时”工作和“平时”工作有机结合,展现双拥新作为。二是强化双拥文化建设和舆论宣传,2023年1月聘请陆军第五届“四有”新时代革命军人郭德清为文山市征兵宣传形象大使,大学生报名参军人数比例提高。落实优抚政策,年内慰问驻文部队、重点优抚对象慰问物质、慰问金2109400元。三是推行政府拥军加企业拥军,不断创新打造双拥特色品牌,市双拥办先后与122家拥军企业拥军示范店、2家拥军社会组织、1家军人驿站签署拥军优抚合作协议,建立退役军人优惠联盟9个,退役军人优待证的含量持续提升。四是对双拥一条街局部进行提升改造,投资75000元对文山舰模型进行清洗、重新刷漆、对缺损的零部件进行更换,水池底部更换为玻璃水晶“海军蓝”,周围绿植更换,加装4条休闲座椅,选定观景石前面“老山精神”,后面“西畴精神”,充分体现红色文化。五是着力解决军属就业和军人子女入托入学,全市中小学校无条件接收军人子女入园入学88人,其中幼儿园27人、小学56人、初中5人。优先保证随军家属安置、随军家属工作调动,年内完成公务员、事业编等身份随军随调6人,未就业随军家属定向招聘1人。
3.主动作为,抓好抓实拥军优抚工作。
一是优抚工作始终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的各项优抚政策,及时为全市各类优抚对象排忧解难和做好服务,圆满完成了各个阶段服务保障工作任务。二是在《全国优抚信息管理系统》认定各类领取抚恤补助人员4276人。出国参战民兵民工1762人,重点优抚对象2514人。伤残人员231人、三属27人、在乡复员退伍军人20人、带病回乡退伍军人18人、参战退役人员1295人、部分60周岁以上烈士子女33人、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890人。三是截止11月底统计发放各类抚恤补助金、临时医疗救助金、丧葬抚恤费34632195.78元。五是按照烈士祭扫专班工作要求,完成了烈士祭扫服务保障工作,上报烈士祭扫工作专报8期,开具烈士亲属异地祭扫证明书27份。六是认真做好2009年度州属户籍义务兵家庭优待金补发工作,配合州退役军人事务局对2名个案退役军人家庭进行走访慰问,并送上关爱帮扶慰问金共计8000元。
4.锻造作风,做深做细接收安置工作。
一是接收安置工作。认真落实好各项退役安置政策,扎实做好接收安置各项工作,2023年度共接收安置军转干部2人,接收安置符合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30人,通过资格审查、量化评分、择优选岗,其中9人安置到州属单位,18人安置到市属单位工作,发放自谋职业一次性补助金846343.60元,截止11月14日接收自主就业退役士兵122人,为50名退役军人办理入复学及学历提升相关手续。二是就业创业工作。为组织115名退役军人参加适应性培训,与6家省厅指定的技能培训机构签订培训合同,截止11月14日引导动员45名自主就业退役士兵报名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探索式的组织29名自主择业军转干部开展现场教育培训并获得成功。组织线下专场招聘会3次,线上招聘会2次,推荐和提供用工岗位8000余个,年度新增就业创业退役军人127人。三是发放入伍奖励金133人1062000元,发放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80人1111500元,发放待安置期间生活补助30人,共计157500元。
5.未雨绸缪,做实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工作。
一是运用新时代“枫桥经验”做好思想政治工作。通过经常性、面对面的与服务对象沟通交流,及时做好政策解释、思想疏导、权益维护。二是做好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工作。共办理涉退役军人来信来访6件次,办理来信和网上信访10件次,热线电话投诉2件次,办结率100%,来访合计90余人。三是在市委、市政府的直接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的精心指导下,全面加强退役军人矛盾风险化解工作,大力开展国家安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和平安文山建设工作,做到了有部署、有方案、有计划、有检查、有总结,形成 “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部门协同抓,局所属系统全体干部职工齐力抓的工作格局。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股、移交安置股、拥军优抚股。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文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文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文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人。其中:行政编制7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人(离休0人,退休3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文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2023年度收入合计72612208.16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2466587.22元,占总收入的99.8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45620.94元,占总收入的0.20%。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3517322.02元,增长5.0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394463.73元,增长4.91%;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122858.29元,增长539.74%。收入合计与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新增了烈士陵园升级改造项目;其他收入较上年增加的原因是2023年收到文山市乡村振兴局拨入峥嵘岁月广场文化创建工作经费。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文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2023年度支出合计72526988.14元。其中:基本支出3005642.96元,占总支出的4.14%;项目支出69521345.18元,占总支出的95.86%;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3166161.52元,增长4.56%。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6491988.34元,下降84.58%;项目支出增加19658149.86元,增长39.42%;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支出合计及项目支出较上年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新增了烈士陵园升级改造项目;基本支出较上年减少的原因是上年度计入基本支出的部份生活补助而本年度计入项目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文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005642.96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672794.58元,占基本支出的88.9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32848.38元,占基本支出的11.0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文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9521345.18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为: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志愿者生活补助)29684.60元;优抚对象抚恤和生活补助47466949.54元;退役士官士兵接收安置支出17595849.09元;退役军人管理事务支出295082.20元;卫生健康支出4133779.75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文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2466587.22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92%。与上年相比增加3394463.73元,增长4.91%,主要原因是2023年新增了烈士陵园升级改造项目2023年新增了烈士陵园升级改造项目。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467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2%。主要用于主要用于西部志愿者生活补助;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7808603.9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3.57%。主要用于发放优抚对象生活补助,国家退役、现役军人优待补助金,军队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等支出,在职职工养老保险支出等。
9.卫生健康(类)支出4382073.2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05%。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自主择业军转干部、无军籍退休职工医疗保险及优抚对象医疗补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61231.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36%。主要用于主要用于缴纳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9700元,决算为2756.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9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9700元,决算为2756.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13.99%,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756.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文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9700元,支出决算为2756.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9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9700元,决算为2756.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99%。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文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积极响应国家政策,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2306.00元,增长512.4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2306.00元,增长512.44%。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3年由于创建双拥模范城及烈士陵园升级改造,其他州、县及上级部门对我单位考察及学习交流业务增多,公务接待较上年增加。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34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2023年由于创建双拥模范城及烈士陵园升级改造,其他州、县及上级部门对我单位考察及学习交流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文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32848.38元,比上年增加40174.40元,增长13.73%,主要原因是2023年调入2人,公用经费较上年增加。
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福利费、电话费、公务接待费、其他交通费及其他零星开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文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资产总额1670595.25元,其中,流动资产1363000.15元,固定资产307595.1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0.00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文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本级)2023年度内无其他重要事项需要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用于社会保障与就业方面的支出。
住房保障支出:用于住房方面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621004765004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