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62100243501000
文山市信访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州委、市委关于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信访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2、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全市信访工作。组织开展部门联合接访、领导定期接访工作,负责处理来信,接待来访,受理、交办、转送、督办国内群众和境外人士通过信访渠道向市委、市人民政府提出的诉求及信访事项的复查复核。
3、承办上级机关和市委、市人民政府领导交办、转办的信访事项、网上信访事项,督促市属有关部门、单位对信访事项特别是上级交办件、领导批示件的落实办理情况。
4、组织推动信访信息化建设,指导全市信访系统建设和运用工作;负责信访工作宣传和信息发布,组织信访干部教育培训工作。
5、组织开展联合接访工作。协调处理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以及到州赴省进京群众集体上访和异常、突发信访事件的处理处置工作。
6、制定信访问题排查化解制度并组织实施,推进依法分类处理信访诉求,开展人民群众建议征集工作,建立和完善信访信息汇集分析和综合研判机制,协调处理影响社会稳定的突出问题,维护社会稳定。
7、承担市委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督促落实联席会议决定的事项。负责市政府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8、完成上级部门和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国家信访局登记发生初次信访情况。国家信访局登记本市求决类初次信访44件,与去年同比上升34.37%。
2、求决类初次信访事项一次性化解情况。信访总量562件,已办结498件,未办结64件,办结率88.61%;求决类信访重件223件,已办结208件,未办结15件,办结率93.27%。
3、常态化治理重复信访化解信访积案工作情况。2023年文山市承办省、州领导信访包案化解的18件,已经全部办结(其中:省级领导包案1件,州级领导包案17件),办结率100%;中联办交办7件,办结7件,办结率100%。省联办重复信访事项10件,已通过信访信息系统办结上报州信访局8件,另有两件不合理诉求件未作系统交办,但市信访主要领导及相关同志已多次到属地乡镇接访下访,做信访人思想稳控工作,当前信访人思想稳定;省联办交办主题教育第一批民生诉求信访事项3件,已实体性办结2件,程序性办结1件(涉征收补偿款事项,市征收办正在协调推进)。
4、贯彻落实《信访工作条例》情况。一是市委市政府高度重信访工作,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已三期对信访工作作发研究部署,党政主要领导认真听取信访工作情况汇报,亲自安排部署信访;二是党校已将信访工作作为党性教育培训,邀请州信访局领导对《信访工作条例》进行解读;三是党政主要领导按要求完成接访下访,目前,党政领导干部接访下访139次,化解96件,化解率69%;四是认真开展“大督查大接访大调研”活动,信访局班子成员今年以来到基层一线调研共15次,坚持开展带案督查6次,信访事受理办理逐步走向规范化。五是常态化开展“双月开门大接访”活动,化解部分重件和积案件。
5、引导信访人依法有序文明走访情况。截至目前,全市进京访18批21人次;
6、信访工作示范、“如家信访窗口”创建情况。“全国信访工作示范市”目前已有两项不达标(一是到州委、州政府超过50人的集体访已达5次,该项目标任务无法完成;二是到国家信访局走访人数18批21人次,走访纯人数达已超过本市控制线6人),“全省信访工作示范乡镇”创建工作如期推进,“如家信访窗口”的创建已基本完成。
7、特殊疑难信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2023年文山市积极向州级部门请示汇报,上报申请特殊疑难信访资金事项5件,目前已争取到3万元用于补助红甸乡群众田国武,争取15万元用于补助新街乡群众丰茂发,争取5万元用于补助卧龙街道群众唐光亮,切实解决了多年未能解决的信访事项,信访人从此息诉罢访。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综合接访股、督查督办股。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文山市信访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文山市信访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6人。其中:行政编制16人(含行政工勤编制3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6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5人(离休0人,退休5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1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1、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预算收入,故GK08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预算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2、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GK09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文山市信访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3462153.20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452980.04元,占总收入的99.74%;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9173.16元,占总收入的0.26%。与上年收入合计2969248.49元相比,收入合计增加492904.71元,增长16.6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2942630.23元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增加510349.81元,增长17.34%;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较上年26618.26元相比,其他收入减少17445.10元,下降65.54%。财政拨款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单位本年度增加清算2022年单位部分11-12月住房公积金、11-12月基本养老保险、8-12月基本医疗保险,故本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增加;其他收入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单位本年度只收到收到文山市共就中心拨9-12月份公益性岗位补助7028.00元,文山市机关工委拨2023年党组织活动经费2000.00元,收到文山市税务局返还个税145.16元,无其他单位拨入其他资金,故单位本年度其他收入较上年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文山市信访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3470078.11元。其中:基本支出3100278.11元,占总支出的89.34%;项目支出369800.00元,占总支出的10.66%;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支出合计2969883.92元相比,支出合计增加500194.19元,增长16.84%。其中:基本支出较上年2571683.92元相比,基本支出增加528594.19元,增长20.55%;项目支出较上年398200.00元相比,项目支出减少28400.00元,下降7.13%;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基本支出增加的原因是:单位本年度增加清算2022年单位部分11-12月住房公积金、11-12月基本养老保险、8-12月基本医疗保险,故本年度基本支出增加;项目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单位本年度减少开门大接访活动经费支出,故本年项目支出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文山市信访局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100278.11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799273.41元,占基本支出的90.2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301004.70元,占基本支出的9.7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文山市信访局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69800.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展情况如下:一是用于2022年开门大接访活动经费50000.00元,二是2023年中央解决特殊疑难信访资金15000.00元;三是2023年开门大接访活动经费169300.00元,四是2023年第二批省级解决特殊疑难信访问题资金25000.00元,五是用于视频接访数据专线经费63000.00元;六是用于2023年省级第一批特殊疑难信访补助资金15000.00元,七是用于2023年第二批中央解决特殊疑难信访问题资金25000.00元,八是用于2023年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市级补助经费75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文山市信访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52980.0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51%。与上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932165.23元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520814.81元,增长17.76%,主要原因是单位本年度增加清算2022年单位部分11-12月住房公积金、11-12月基本养老保险、8-12月基本医疗保险,故本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较上年度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676171.4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50%。主要用于“2010301”行政运行2300771.45元;其中包括:基本工资711054.00元,津贴补贴924256.00元,奖金363673.25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9000.00元,办公费22360.20元,邮电费3600.00元,差旅费57108.00元,委托业务费33470.00元,福利费306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145650.00元;用于“2010308”信访事务367900.00元,用于“2012999”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7500.00元,用于支付公益性岗位生活补助。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87424.9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32%。主要用于“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86304.96元,缴纳单位职工的基本养老保险;“2080801”死亡抚恤1120.00元,用于发放遗属补助。
9.卫生健康(类)支出253060.6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33%。主要用于“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184704.04元,“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48749.64元,“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9606.95元,用于缴纳单位职工的工伤保险及大病医疗保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3632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84%。主要用于“2210201”住房公积金236323.00元,用于缴纳单位职工的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文山市信访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州各项有关厉行节约的规定,严格预算执行,规范支出,节约开支。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0.00元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比上年0.00元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比上年0.00元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比上年0.00元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上年0.00元增加0.00元,增长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文山市信访局2023年度无安排因公出国(境)。
2.购置车辆0辆。文山市信访局2023年度无购置车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文山市信访局2023年度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所需的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文山市信访局2023年度无安排国内公务接待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文山市信访局2023年度无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发生的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文山市信访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92788.20元,比上年236227.40元增加56560.80元,增长23.94%,主要原因是单位本年度增加参加职工党的二十大期间文山州驻昆劝返处置工作组及抽调第33批驻京工作组开展劝返工作差旅费支出,2023年度本单位为履行单位职能职责,调查信访工作经费支出增加,故本年度的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增加。机关运行经费的主要用于差旅费、行政人员交通补贴、办公费、邮电费、委托业务费等费用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文山市信访局资产总额8000.00 元,其中,流动资产14100.00元,固定资产65900.00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资产总额150938.30元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70895.87元,下降46.97%,其中固定资产比上年77183.01元减少11292.94元,下降14.63%。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92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92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1、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预算收入,故GK08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预算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2、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故GK09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预算。
3、基本支出预算: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4、其他组织事务支出预算: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5、“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621002435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