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62100231501000
文山市司法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州市党委政府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集中统一领导。
(2)承担全面依法治市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市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促落实工作。
(3)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市政府各部门、各乡镇(街道)依法行政工作。综合协调行政执法,依法监督、指导全市行政执法,审核行政执法主体资格;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监督、指导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行政补偿工作。负责市人民政府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的处理工作。
(4)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指导、管理基层人民调解工作,协助推进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5)负责拟订全市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管理律师、法律援助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负责职能范围内行政审批服务及事中、事后监管。
(6)负责本系统服装和警车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财务、装备、设施、场所等保障工作。
(7)承担本系统信息化建设和有关外事工作。
(8)规划、协调、指导法治人才队伍建设有关工作,负责本系统队伍建设。负责本系统警务管理和警务督察工作。
(9)负责本系统和服务领域安全生产监管。
(10)完成上级部门、市委和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2023年,文山市司法局全力锚定“强州府”行动,聚力推动司法行政队伍见行动有作为,全市法治建设和司法行政各项工作迈出了新的一步。一年来我们高位推动法治建设,行政复议被纠错率从去年的31.18%下降至8.25%,行政应诉败诉率从去年的21.73%下降至20.68%,行政机关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率从去年的67.53%上升至90%,行政执法人员持证率从去年的61.47%上升至90.15%,行政执法网上考试通过率也比去年大幅度提升。我们着力补齐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短板,近200支普法工作队下沉到村社与群众面对面,上千“三官一师”与学生零距离,打造了一支“永不走的普法队”,三月法治文艺汇演、12.4宪法宣誓、“普法读书会”在省、州、市法治媒体同时直播转载,东山荒寨村继续保持全国“民主法治示范村”,巩固了古木纸厂、开化永通等9个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创成了20个州级示范。我们着力抓实抓牢特殊人群管控,全年未发生矫正对象托管漏管和重新违法犯罪现象,矫正对象管理经验得到省司法厅和法治报的点赞。我们着力推进调解与信访工作无缝对接,律师参与开门“大接访”共配合处置信访件85件。我们切实发挥“第一道防线”作用,全年组织化解处置3328件矛盾纠纷,有力阻止了一批“民转刑”和进入诉讼的案件。我们培育了一批法治专业队伍,新引进律所3家、律师从去年339人增加到370人,打造了云南天约、云南轩浩两个省级“专精特新”示范所、培育了“五星级党支部”天信律师事务所党支部。我们推进了“新媒体+法治”,云南法治报、云南长安网、文山政法、文山司法行政等多次采用刊发文山市法治建设、司法行政工作经验和做法,全市信息领跑全州同行。我们改写了10余年租房办公的历史,顺利完成了司法局业务用房后续改造工程,入驻办公。我们涌现了一批担当作为的好干部,薄竹所陆辉获得司法部表彰、马塘所宁若枫参加州局演讲比赛获得二等奖,抽调专班的陈有生、李爱仙均上过“红榜”。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2023年末共有机构数1个,其中全额预算单位1个,与上年相同。我部门共有政法专项编制45名,下属二级单位文山市法律援助中心参公管理事业编制5名。
我部门共设置2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治处外,有社区矫正管理股(局)、行政复议与应诉股、行政执法与法治监督股、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股、公共法律服务管理股、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秘书股。司法所17个,包括:卧龙司法所、开化司法所、新平司法所、古木司法所、追栗街司法所、柳井司法所、东山司法所、马塘司法所、新街司法所、平坝司法所、小街司法所、薄竹司法所、坝心司法所、喜古司法所、秉烈司法所、红甸司法所、德厚司法所。
所属单位0个。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文山市司法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即文山市司法局。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文山市司法局。
纳入文山市司法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文山市司法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0人。其中:行政编制45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4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3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人。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1人(离休1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8人(离休0人,退休38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3人。
实有车辆编制3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执法巡逻车1辆为专有业务用车,不占编制)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文山市司法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13661756.41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401332.26元,占总收入的98.09%;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260424.15元,占总收入的1.91%。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2196843.63元,增长19.1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2051256.65元,增长18.07%;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其他收入增加145586.98元,增长126.78%。主要原因是上年度因资金紧缺,支付项目款较少,本年度增加上级转移支付项目的支出,故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文山市司法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13463472.27元。其中:基本支出10191951.55元,占总支出的75.70%;项目支出3271520.72元,占总支出的24.30%;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2011824.49元,增长17.57%。其中:基本支出减少575346.23元,下降5.34%;项目支出增加2587170.72元,增长378.05%;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为:基本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为本年度退休人员增加,故基本支出减少;项目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为本年度积极支付上级转移支付项目资金,故项目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文山市司法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191951.55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9253234.41元,占基本支出的90.79%;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938717.14元,占基本支出的9.21%。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文山市司法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271520.72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为:
1、文市财预〔2023〕140号2023年大学生西部计划志愿者市级补助经费15000.00元
2、文市财预〔2023〕19号2023年西部志愿者生活补助经费23619.68元
3、文市财行〔2023〕91号西部志愿者生活补助经费27500.00元
4、文市财行〔2023〕91号公益性岗位补助13020.33元
5、文市财行〔2023〕68号支付2023年司法行政系统省级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19300.00 元
6、文市财行〔2023〕50号2023年司法行政系统中央和省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基本补助经费司法所规范化建设274600.00元
7、文市财行〔2023〕5号人民调解补贴专项经费188150.00元
8、文市财行〔2023〕79号2023年司法行政系统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基层司法业务经费199848.71元
9、文市财行〔2023〕50号2023年司法行政系统中央和省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基层司法业务补助经费399910.00元
10、文市财行〔2023〕90号2022年未支付上级转移专项资金 251120.00元
11、文市财行〔2023〕49号2023年省对下司法行政法治文化广场建设专项经费98670.00元
12、文市财行〔2023〕50号2023年司法行政系统中央和省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法律援助补助经费 170600.00元
13、文市财行〔2023〕50号2023年司法行政系统中央和省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法律服务补助经费 100000.00元
14、文市财行〔2023〕140号文山市法律顾问团组建专项资金 434500.00元
15、文市财行〔2023〕50号2023年司法行政系统中央和省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搬迁集中安置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建设补助经费100000.00元
16、文市财行〔2023〕58号2023年省对下司法专项资金——法律援助补助经费17300.00元
17、文市财行〔2023〕79号2023年司法行政系统上级转移支付资金—法律援助办案补贴经费118900.00元
18、文市财行〔2023〕50号2023年司法行政系统中央和省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社区矫正对象监管教育补助经费568700.00 元
19、文市财行〔2023〕90号2022年未支付上级转移专项资金50000.00元
20、文市财行〔2023〕50号2023年司法行政系统中央和省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行政复议案件补助经费20000.00元
21、文市财行〔2023〕90号2022年未支付上级转移专项资金61755.00元
22、文市财行〔2023〕145号2023年司法行政系统上级转移支付资金基本补助经费30600.00元
23、文市财预〔2023〕130号公益性岗位1人市级专项补助经费2800.00元
24、文市财预〔2023〕130号公益性岗位市级专项补助经费8400.00元
25、文市财预〔2023〕20号2023遗属补助资金26736.00元
26、文市财行〔2023〕140号文山市司法局社区矫正在矫通系统服务项目专项经费 37491.00元
27、文财行〔2023〕140号文山市司法局业务用房监理费项目专项经费130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文山市司法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3350841.26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16%。与上年相比增加2000765.65元,增长17.63%,主要原因是本年度积极支付上级转移支付项目资金,故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25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9%。主要用于单位西部志愿者生活补助;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10881306.5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50%。主要用于司法行政机关开展各项办公、业务工作所需开支及购置办公用品及各类业务用装备;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879812.3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59%。主要用于离休人员工资支出、抚恤金支出、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742943.3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56%。主要用于职工医疗保险缴费;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821779.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16%。主要用于职工公积金缴纳;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0000.00元,决算为30892.5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1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元,决算为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000.00元,决算为30892.5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20.6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0元,决算为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元。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文山市司法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80000.00元,支出决算为30892.5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16%。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000.00元,决算为30892.5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6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主要原因是我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厉行节约。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6062.87元,增长24.4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11183.87元,增长56.7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5121.00元,下降100.00%。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下乡情况较多,因此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度公务接待西双版纳州司法局业务交流、丘北县司法局业务交流等人员,公务接待费用较多,本年度公务接待较少,且本年度公务接待决算数未超过本年度预算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主要用于司法行政工作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相关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文山市司法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30717.14元,比上年减少778055.97元,下降45.53%,主要原因是当年退休人员增加,在职人员人数减少,机关运行经费下降。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本部门运转,具体用于各项工作的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培训费、劳务费、差旅费、维护费、租赁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办公业务设备购置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文山市司法局资产总额16303064.01元,其中,流动资产149772元,固定资产16153292.01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0元,无形资产0元(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703183.45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3457183.5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监督索引号5326210023150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