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62100436103500000
文山市新街乡卫生院2024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文山市新街乡卫生院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文山市新街乡卫生院2024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文山市新街乡卫生院2024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以公共卫生服务为主,综合提供预防、保健和基本医疗等服务;
2、加强疾病预防控制,做好传染病、地方病防治和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工作,重点控制严重危害人民身体健康的传染病、地方病、职业病和寄生虫病等重大疾病;
3、认真执行国家免疫规划,积极开展慢性非传染性疾病的防治工作;
4、做好农村孕产妇和儿童保健工作,提高住院分娩率,降低孕产妇死亡及婴儿、儿童死亡率;
5、积极做好基本医疗的服务、计划生育技术指导、康复等工作;
6、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普及疾病预防和卫生保健知识,指导群众改善居住、饮食、饮水和环境卫生条件,引导和帮助农民建立良好的卫生习惯;
7、承办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9个内设机构,包括:设有综合门诊科、中医科、检验科、B超室、药房、公卫科、办公室、财务室、健康扶贫办公室。所属单位0个。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加强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
(一)进一步加大项目执行力度。聚焦老年人、0-6岁儿童、孕产妇、主要慢性病患者等重点人群,加大早期筛查力度,及时纳入管理,进一步提高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人群覆盖面和健康管理服务质量。全面完成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任务目标,有效促进项目规范管理。
(二)进一步强化项目督导和绩效评价工作。公共卫生科要结合实际制定好年度工作方案,提高工作质量,切实开展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绩效评价,规范台账资料收集整理,加强考核结果运用。
(三)进一步规范经费使用管理。按照新修订的《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云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印发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5项补助资金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云财社[2024] 36号)精神,加强资金使用管理,项目实施单位要严格执行预算和财务制度,不得擅自扩大支出范围,不得提高开支标准;要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不得突破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不得违反规定的程序和办法进行分配;公共卫生科要及时按要求兑现上级下达资金,足额配套本级资金,资金到位情况纳入年终绩效评价内容。
2、加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
贯彻落实《云南省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及《文山州卫生健康委文山州民政局文山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文山州医疗保障局文山州总工会《关于转发加快推进城市社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行动方案(试行) >的通知》(文卫健发[2024] 144)要求,聚焦重点人群,推广集中签约模式,明细签约服务内容,优化服务管理,提高签约服务质量,在确保服务质量和签约履约基础上,全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较2024年度提升3个百分点,其中65岁及以上老年人、06岁儿童、(高血压、糖尿病、肺结核和严重精神障碍)四种慢病患者、孕产妇等重点人群签约服务覆盖率达到85%以上。
3、加强基层能力提升工作
(一)持续开展“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巩固“优质服务基层行”等级创建成果,持续深入推进创建工作,认真对照《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标准(2023版)》《乡镇卫生院服务能力评价指南(2024版)》《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标准(2023版)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服务能力评价指南(2024版)》开展创建工作,力争到2025年达到国家服务能力推荐标准;标准化村卫生室服务能力2024年达到基本标准的比例不低于60%,到2025年不低于70%,具体任务见《文山市“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暨创等达标(2024- 2025年)工作方案》。
(二)持续推进社区医院建设。积极结合“优质服务基层行”活动,开展社区医院建设。
(三)持续实施乡镇卫生院提质赋能建设。贯彻落实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健康发展的若于措施》《文山州贯彻落实〈云南省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4--2025年)〉责任清单》和《文山州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促进乡村医疗卫生体系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任务分工方案》要求,根据省级下达的项目,完成年度项目建设任务。到2025年,实施心脑血管救治站建设,中医馆和康复科建设,设置中医康复综合服务工作区,配备康复设备,拓展服务领域,能够规范开展10项以上中医药适宜技术,提升基层中西医协同康复服务能力,推动农村患者“康复回基层”。
4、加强基层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一)做好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以基层卫生人员实际需求为导向,以补短板为目标,根据国家、省、州项目安排,实施基层卫生人才能力提升培训项目,2024年完成乡村医生培训1人。
(二)做好“大学生乡村医生”专项计划工作。根据乡村医生配备要求,严把进门“入口关”,招聘具有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临床医学、中医学类、中西医结合类等相关专业应届毕业生进入乡村医生队伍,引导医学专业高校毕业生免试申请乡村医生执业注册,并限期考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
(三)推动乡村医生向执业(助理)医师转化。引导和鼓励有条件的乡村医生积极参加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进一步提升乡村医生服务能力和健康管理水平。对有资格报考乡村执业助理医师以上的在岗乡村医生,选派有考试经验的人员进行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考前指导或专业培训机构进行培训指导。
5、加强乡村医生队伍管理
(一)推进乡村医生乡管村用工作。认真落实《关于印发文山市乡村医生乡管村用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规范管理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实际,制定完善切合实际的乡管村用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规范管理工作方案,持续开展乡村医生乡管村用,逐步将辖区内在职在岗的乡村医生纳入乡管村用,深入推进乡村卫生室一体化管理,提升村卫生室服务能力。
(二)落实乡村医生多渠道补偿政策。各单位加强乡村医生绩效考核,及时兑现乡村医生相关补助资金,加大对乡村医生各项补助资金兑现情况以及各项待遇落实情况,保障乡村医生合理收入和各项待遇。结合实际制定和完善乡村医生绩效考核方案,保障乡村医生合理收入。认真贯彻落实省、州、市关于乡村医生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要求,及时拨付(缴纳)乡村医生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补助资金,市级将各单位乡村医生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人数比例将纳入目标责任考核。乡村医生相关补助实行按月拨付,季度考核结算。
(三)加强政策宣传引导工作。加大乡村医生有关政策宣传解释力度,做好风险防控和矛盾化解工作。妥善解决各项政策实施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确保乡村医生队伍的稳定。
6、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
(一)加强监测保持市乡村三级医疗机构动态达标。保持乡村医疗卫生机构和人员“空白点”动态清零以及市乡村三级医疗卫生机构动态达标。各村卫生室年内至少集中开展一次线下达标排查,加强日常监测,及时发现问题隐患,并限期解决问题,消除隐患,防止因人员变动、设备损坏等出现新的“空白点”或不达标情况。完善乡(镇)卫生院中医馆(中医科)设置,所有乡镇卫生院实现全覆盖。加强村卫生室和乡村医生管理,进一步规范诊疗行为,诊疗有登记(门诊日志)、用药有处方、服务有记录、收费有票据等工作。加强村卫生室药品配备,确保村卫生室药品配备达80种以上,并配备有治疗高血压(3种及以上)、糖尿病药品(2种及以上)。
(二)加强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点)医疗卫生保障。要持续做好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点)群众医疗卫生保障,加强合格医务人员配备,采取巡诊、派驻等灵活多样的方式充实人员队伍,落实好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基本医疗等健康帮扶工作,确保安置区(点)农村群众看病有地方、有医生。
(三)加强因病返贫致贫动态监测和精准帮扶。对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防止返贫监测对象(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进行动态调查核实,年内对“三类人员”开展不少于1次的健康随访工作,填写随访记录表(附件2)。落实市卫生健康局、市医疗保障局、市乡村振兴局《关于转发进一步做好防止因病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的通知》要求。每月报送《防止返贫致贫风险筛查预警及帮扶救助情况月报表》(附件3)。对监测对象健康和医疗综合保障情况进行动态调查核实,发现错误信息及时在全国防止因病返贫动态监测系统(以下简称监测系统)进行修改,确保监测对象信息精准可靠。做好云南省“政府救助平台”管理使用,做实线上线下服务工作,充分发挥云南省“政府救助平台”查缺补漏的作用,按时限要求及时办理群众申请事项和反映问题,提高群众申报事项办结率,做到“件件有答复,事事有回应”,杜绝超时件、申诉件、投诉件发生。
(四)加强疾病分类救治工作。聚焦脱贫户和三类重点监测对象,做实做细大病专项救治管理工作,对36种大病患者做到“应治尽治”,有效防止因病致贫返贫。大病专项救治管理工作人员要定期登录“全国防止因病返贫动态监测系统”,以系统中的数据为基础,采取自上而下核准病例与自下而上筛查病例相结合的方式,健全符合救治条件对象的救治台账,确保发现一例、建档一例、救治一例,为大病患者制订具体详细的诊疗方案,切实做到“一人一档一方案”,并及时在“全国防止因病返贫动态监测系统”中进行数据维护。加强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对农村常住脱贫人口中的4类重点人群(65岁以上老年人、0-6岁儿童、孕产妇、残疾人)、4种慢病(高血压、糖尿病、肺结核、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和三类重点监测人群(脱贫不稳定户、边缘易致贫户、突发严重困难户)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做到“应签尽签”,“签约一人、 履约一人、做实做细服务一人”,并及时在“全国防止因病返贫动态监测系统”中进行数据维护;提高规范管理率,已签约的4种重点慢病患者规范管理率达到90%以上。所有已签约三类重点监测人群的服务信息记录到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记录本(手册),并及时将履约服务情况录入医博士家签系统,保持数据一致;做好动态监测系统的维护,对无法签约人员未签约原因应及时反馈,提高应签尽签率。
(五)加强落实先诊疗后付费政策。参加基本医保的农村低收入人口(农村低保对象、农村特困人员、边缘易致贫户、脱贫不稳定户、突发严重困难户,以及乡村振兴部门认定的其它农村低收入人群)和城市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所有实施对象在县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实行“先诊疗后付费”,经基层首诊转诊的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在州(市)域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实行“先诊疗后付费”,免收其住院押金。
(六)加强州级安排其他重点任务的落实。推进“市乡一体”“乡村一体”机制建设,继续实施重点人群健康改善;强化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统筹调度,每月对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主要监测指标进行分析调度。
(七)加强宣传总结。做好政策解读和舆论引导,及时宣传巩固拓展健康扶贫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进展情况和实际成效,广泛宣传广大医务工作者深入农村、深入基层、为群众解除病痛的生动事迹和典型案例,年内上报不少于2个典型案例(每半年不少于1个),并分别于6月15日、12月5日前上报巩固健康扶贫成果工作半年总结和全年总结。
7、加强健康素养促进与健康教育工作
一是做好健康素养促进项目,按照州级安排的健康素养促进项目完成工作任务,全面提升我乡居民健康素养水平,开展城乡居民健康素养监测,助推健康中国、健康文山建设的顺利开展,全市居民健康素养水平保持在24%以上,到2025年达25%以上。二是组织实施社区健康倡导与行为干预项目,完成省级、州级、市级安排的试点工作任务。三是持续实施健康文山健康知识普及行动。根据《健康文山行动(2020- -2030年》 要求,认真落实《健康知识普及行动方案》,加强健康促进与教育工作,科学的普及健康知识和技能,加快提升居民健康素养,增强居民自我健康管理能力。四是继续实施全民科学素质行动,结合部门职责,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各项工作。
8、加强网络舆情监测
做好网络舆情管理工作,及时处置涉及卫生健康领域网絡舆情,回复网民关切,认真解决网民的合理诉求,正确采纳网民的意见建议,理性回应网民的呼声,确保卫生健康事业健康发展。
9、加强行风建设和安全生产
推进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面从严治党和行业作风建设,坚持“管行业必须管行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基层医务人员教育监管,从严从实深入整治酒驾赌博问题。严格落实《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有关要求,依法依规执业,筑牢廉政防线。抓好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安全生产,加强风险隐患排查,及时消除隐患,强化医疗安全。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4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1个。截至2023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3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13人。在职实有20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20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2人,其中: 离休0人,退休2人。
车辆编制0辆,实有车辆2辆,超编2辆(超编原因:本单位救护车及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专用车无车辆编制)。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务总收入503.0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273.08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23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53.68万元,上升11.94%。主要原因本年度人员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4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273.0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273.08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73.0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单位资金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2.68万元,上升1%。主要原因本年度人员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4年部门预算总支出503.08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273.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3.08万元,与上年270.40万元对比增加2.6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本年度人员增加。;项目支出0.00万元,与上年0.00万元对比无变化,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根据实际支出需要,无项目支出预算。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8(类)-05(款)-02(项)支出6.68万元,主要反映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
208(类)-05(款)-05(项)支出27.51万元,主要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08(类)-99(款)-99(项)支出1.17万元,主要反映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210(类)-03(款)-02(项)支出195.99万元,主要用于乡镇卫生院在职人员工资及运行经费
210(类)-11(款)-02(项)支出14.99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医疗补助
210(类)-11(款)-03(项)支出3.67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
210(类)-11(款)-99(项)支出1.58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大病医疗支出及工伤生育保险
221(类)-02(款)-01(项)支出21.49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
(二)本级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30101工资福利支出-基本工资”64.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4.7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102工资福利支出-津贴补贴”17.7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7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107工资福利支出-绩效工资”96.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6.5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108工资福利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7.5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5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110工资福利支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4.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9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111工资福利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3.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112工资福利支出-其他社会保障缴费”4.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7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113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21.4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4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201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2.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202商品和服务支出-印刷费”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205商品和服务支出-水费”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206商品和服务支出-电费”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207商品和服务支出-邮电费”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216商品和服务支出-培训费”0.0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217商品和服务支出-公务接待费”0.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227商品和服务支出-委托业务费”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231商品和服务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3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3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229商品和服务支出-福利费”4.8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8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299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30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退休费”6.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6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2024年无与中央配套预算项目。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2024年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2024年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0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文山市新街乡卫生院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0.48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文山市新街乡卫生院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是:2024年因公出国(境)费与2023年相比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文山市新街乡卫生院2024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09万元,较上年减少0.00万元,下降0.0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次,共计接待20人次。
增减变化原因是:为落实厉行节约有关规定,切实严格接待标准,减少公务接待费用支出。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文山市新街乡卫生院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0.39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39万元,较上年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增减变化原因是:2024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2023年相比无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4年无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预算:指财政部门核拨给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预算收入。
2.基本支出预算:指为保障单位内部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电费、差旅费、维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等)、工资福利支出(工资和社会保险等)、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离休费和生活补助)。
3.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针对严重威胁妇女、儿童、老年人等脆弱人群和某些地区居民的传染病、地方病等重大疾病和主要健康危险因素设立和实施的服务项目,如乙肝疫苗、卫生改厕工作及艾滋病等。
4.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是指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等城乡基本医疗卫生机构向全体居民提供,是公益性的公共卫生干预措施,主要起疾病预防控制作用。
5.“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6.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指为保障文山市新街乡卫生院机构正常运行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电费、差旅费、维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等。
7.卫生健康支出:指本单位提供医疗卫生服务等方面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文山市新街乡卫生院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0万元,与上年对于无变化,主要原因本单位属于事业单位。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文山市新街乡卫生院资产总额625.47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26.12万元,固定资产净值310.19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53.26万元,无形资产净值0.69万元,其他资产35.21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17.3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37.51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12项,账面原值23.73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其中出租资产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万元。鉴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3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3年12月资产月报数。
监督索引号532621004361035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