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沟油”治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7〕30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沟油”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7〕136号)和《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沟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文政办发〔2018〕49号)精神,我市就进一步加强“地沟油”治理工作,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印发《文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沟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文市政办发〔2018〕155号)。现解读如下:
一、制定背景
“地沟油”一般是指用餐厨废弃物、肉类加工废弃物和检验检疫不合格畜禽产品等非食品原料生产、加工的油脂。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餐厨废弃物问题日益突出,部分餐厨废弃物被不法商贩加工成食用油,重回餐桌,给公众的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带来了严重影响。进一步加强“地沟油”治理工作,努力保障餐桌食品安全是政府和监管部门的职责,也是人民群众共同关注和期待的重大问题。近年来,中央和各级政府高度重视“地沟油”治理工作,将其摆在了日益突出的位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沟油”治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7〕30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沟油”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7〕136号)等文件,就进一步加强“地沟油”治理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州有关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强化源头治理,有效遏制以餐厨废弃物等为原料制售“地沟油”的违法犯罪活动,制定了《文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沟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
二、起草过程
结合我市实际,研究起草了《实施方案》,于2018年3月书面征求了各乡镇(街道)、市环保局、市住建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市农科局、市发改局、市公安局、市工信商务局、市政府新闻办、市法院、市检察院、市国税局、市地税局等单位的意见,各乡镇(街道)和各部门共提出修改意见10条,并根据意见进行修改完善,报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实施。
《实施方案》的出台,对推动建立完善餐厨废弃物及废弃油脂、肉类加工废弃物、检验检疫不合格畜禽产品管理和“地沟油”管理体系,切实解决由餐厨废弃物和“地沟油”引发的食品安全问题,保障人民群众饮食安全和身体健康具有重大意义。
三、制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主席令第二十一号)
2.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沟油”治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7〕30号)
3.《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沟油”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7〕136号)
4.《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沟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文政办发〔2018〕49号)
四、工作目标
到“十三五”期末,我市“地沟油”治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地沟油”违法犯罪行为得到有效遏制,突出问题得到根本解决,形成一批布局合理的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设施,建立健全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及相关政策措施,餐厨废弃物、肉类加工废弃物、检验检疫不合格畜禽产品的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体系更加科学完善,企业主体责任得到依法落实,严格执行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废弃物收运、处置等管理制度,餐厨废弃物、肉类加工废弃物、检验检疫不合格畜禽产品实现来源可追、流向可查、风险可控、责任可究,保持严厉打击高压态势,斩断“地沟油”产、供、销非法利益链条,维护群众切身利益。
五、主要任务
(一)严防源头,建设无害化处理体系
1.建立健全餐厨废弃物管理制度。根据餐厨废弃物及废弃油脂产生、收运、处置的特点和规律,加快制定出台我市餐厨废弃物及废弃油脂管理办法,明确主管部门,对餐厨废弃物及废弃油脂等的产生、回收、清运、处理各环节加强监督管理。
2.强化落实生产经营服务主体责任。强化餐厨废弃物产生、收运、处置单位的主体责任,动物和动物产品无害化处理场所应当取得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从事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应当取得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处置服务许可证。
3.规范企业餐厨废弃物处置行为。按照“谁产生、谁负责”的原则,餐饮企业、行政企事业单位食堂以及屠宰企业、肉类加工企业、废弃油脂产生企业等应设置结构密闭的废弃物临时集中存放设施,按规定单独收集、存放本企业(单位)产生的餐厨废弃物、肉类加工废弃物、废弃油脂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畜禽产品,建立相关制度及台账,设立处理公示信息牌,做到日产日清,防止成为“地沟油”生产原料或“二次”流入食品生产加工环节及餐饮服务单位。
4.推进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大力推广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技术,积极鼓励单位和个人开展对餐厨废弃物及废弃油脂回收清运处理技术、工艺流程、技术应用的研究工作,促进资源循环利用。按照“分片集中、定向处置”的原则,培育与城市规模相适应的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企业。
(二)过程严管,落实各环节监管责任
1.加强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监管。严格执行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和处置市场准入制度,推进建立餐厨废弃物产生、收运、处置通用信息平台,加强对餐厨废弃管理各环节的有效监控。
2.加强畜禽养殖屠宰环节监管。加强对畜禽养殖和屠宰企业的监督检查,建立健全病死畜禽及屠宰加工废弃物无害化处理机制,做到痕迹化管理,严厉打击非法处置病死畜禽及病害动物产品行为。
3.加强食用油生产经营企业及使用单位的监管。监督食用油生产、经营、使用单位严格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和索证索票制度,建立追溯机制,确保食用油生产原料、食用油成品进货渠道合法、票证齐全有效。
(三)严惩重处,严厉打击“地沟油”违法犯罪
1.构建多方参与共治格局。加强执法合作,建立健全“地沟油”治理信息交流、情况通报、风险会商、联动执法等协调联动机制,及时发现并查处餐厨废弃物以“地沟油”等形式回流餐桌的案件。
2.深入排查治理风险隐患。加大市场巡查整治工作力度,增加食用油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频次,严禁销售、采购、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食用油,依法查处使用“地沟油”或来源不明油脂烹饪食物的行为。
3.依法严厉打击违法行为。严查屠宰病死猪、为生产加工“地沟油”提供原料,使用回收油脂和底料加工食品,购买、回收、使用餐厨废弃油脂等作原料加工食用油和食品的违法行为。
(四)加强研究,建立配套政策措施
1.实施垃圾分类。按照国家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有关要求,有序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加快建立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系统。
2.落实扶持政策。认真落实生猪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相关扶持政策。加大培育扶持力度,引导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企业适度规模经营,符合条件的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企业按照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3.健全处理体系。加强餐厨废弃物、肉类加工废弃物和检验检疫不合格畜禽产品处置,做好屠宰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工作,推广无害化处理技术,规范处置行为,防止环境污染。
4.强化技术支撑。支持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实用技术、信息装备的研究与成果转化,加强监管信息化建设,提升各环节监管能力。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求各乡镇(街道)对本地区餐厨废弃物、肉类加工废弃物和检验检疫不合格畜禽产品处理负总责,确保必要投入,支持餐厨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项目建设。
(二)强化协调配合。各部门要主动作为,各司其职,密切协作,强化信息沟通共享,形成治理工作合力,杜绝在工作中出现推诿扯皮现象,确保“地沟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三)严格监督问责。市政府将“地沟油”治理落实情况纳入对下级政府和有关部门食品安全工作考核评价体系,制定考核细则和评分标准,逐级开展督导检查。
(四)加大宣传引导。综合运用各种媒体、各种渠道,搭建多层次、多方位的信息渠道,大力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普及防范识别“地沟油”科学知识,倡导科学健康消费理念、绿色优质生活方式,增加群众环保、节约、减排意识,为“地沟油”综合治理、餐厨废弃物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循环利用创造良好环境条件。
(五)形成长效机制。各乡镇(街道)、各相关部门要坚持疏堵结合,分类治理,对餐厨废弃物管理各环节进行有效监控,逐步形成规范化、制度化长效机制。
《实施方案》充分结合文山市“地沟油”治理工作实际,推动建立餐厨废弃物和“地沟油”收集、运输、处理及综合利用体系,强化监管手段,建立“地沟油”综合治理长效机制,从源头杜绝“地沟油”回流餐桌问题,为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和身体健康生命安全做出了有力保障。
同时,我们也应该认识到,“地沟油”治理是一项工作范围大、涉及部门多、长期性的工作任务,与我们每个人的生活息息相关,我市“地沟油”治理要取得实效,需要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以及社会各界的广泛参与,需要全社会动员起来,加强舆论宣传和群众监督,倡导绿色健康生活方式,打赢这场“地沟油”治理和保障食品安全的攻坚战。
相关政策文件链接:文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地沟油”治理工作的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