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方案出台背景
2016年12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四次会议中提出: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关系6亿多农村居民生产生活环境,关系农村能源革命,是一件利国利民利长远的大好事。2017年5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快推进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的意见》(国办发〔2017〕48号,以下简称《意见》),将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纳入各级人民政府绩效评价考核体系。2017年6月,汪洋副总理出席全国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现场会议并讲话,明确了思路举措,安排部署了工作。接着省、州均已出台了《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
文山市是一个传统的畜牧市,2017年肉、蛋、奶产量分别为30085吨、6045.8吨、6214.8吨,同时产生大量的养殖废弃物,每年仅畜禽规模养殖场粪尿产生量约16万吨,给环境带来很大压力,畜禽粪污治理问题已经成为制约我市畜牧业发展的瓶颈。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意见》精神,加快推进我市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在广泛调研、征求各方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印发了《文山市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
二、主要内容
《工作方案》共分4部分。
(一)总体要求。提出了政府支持、企业主体、市场化运作的工作方针,明确了源头减量、过程控制、末端利用的治理模式,以农用有机肥和农村能源为主利用方向,健全制度体系,强化责任落实,完善扶政政策,严格执法监管,加强科技支撑,强化保障装备,构建种养结合、农牧循环的可持续发展新格局,力争在环境保护和循环经济上有新突破。确定了任务目标,到2020年底,全市建立科学规范、权责清晰、约束有力的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制度,基本解决畜禽规模养殖污染,培育形成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新兴产业,全市畜禽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以上,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5%以上。
(二)落实环境保护制度。通过4项措施落实养殖环境保护具体任务和各方职责。一是落实环境评价制度。指导督促新建或改扩建养殖场依法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强化事中事后监管,落实环保“三同时”制度。二是落实部门监管责任。环保、农业等部门要依法履行职责,加强监督管理、指导和服务。落实规模养殖场备案制度,建立污染防治直联直报信息系统。实施销号制度和定期复核制度。三是落实政府属地管理责任。各级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畜禽养殖粪污治理负总责,组织、协调本区域粪污处理和资源化利用工作。四是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畜禽规模养殖场是养殖废弃物防治的主体,建设与之相应的粪污收集、贮存、处理设施并保证其正常运行,或委托第三方进行粪污处理。
(三)构建资源化利用新机制。通过5项措施,创设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机制,解决循环利用和出口问题。一是优化畜牧业区域规划。坚持以地定畜,以种定养,禁放相济,增减结合,促进布局合理协调,并加强服务,选址合法。二是加快畜牧业转型升级。支持规模化养殖场圈舍标准化改造和设备更新,配套建设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推广新装备新技术,提高综合生产能力。三是促进废弃物资源化利用。以减量化生产、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为重点,开展绿色创建活动,推进综合利用。四是提升种养水平。大力发展种养循环发展模式,创新消处废弃物利用机制,开展养殖进果园、菜园、茶园、林地行动,促进就地消纳粪污。五是提高沼气和生物天然气利用效率。主要支持建设沼气工程,促养进农村能源发展环境保护。
(四)保障措施。我市《工作方案》落实和细化了国务院办公厅《意见》要求的落实属地管理等六项制度机制,以及财税政策支持等五项措施。在国务院办公厅《意见》基础上,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了6项保障措施。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明确了领导机构,组建了工作队伍。二是加强财税政策支持。完善财税政策措施,从财上给予支持,从税上给予优惠。三是解决用地用电问题。科学规划养殖用地,并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优先安排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项目用地。四是加强科技及装备支撑。组织研发一些新装备新技术,提高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五是加强督促检查和绩效评价考核。把此项工作纳入市、乡两级政府绩效考核,实行责任追究。六是强化宣传。加大对政策法律的宣传,提高养殖业主治理意识,规范废弃物处理,减少环境污染。
《工作方案》附有“年度重点任务和工作清单”,细化了分年度任务和责任单位。
三、出台意义
《工作方案》的出台,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意见》的具体体现,在结合文山市实际基础上进行了细化,突出了可操作性,将加快推进我市畜禽粪污治理和资源化利用工作,促进农牧业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
相关文件链接: 文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文山市畜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作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