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市人民政府

《文山市人民政府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信息来源:市农科局     发布日期:2018年06月14日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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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台背景及依据

科技特派员制度是一项基层探索、群众需要、实践创新的制度。2016年5月,在经济发展新常态背景下,国务院办公厅发布了《关于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6〕32号),对于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引导科技、信息、人才、管理等先进生产要素向农村基层一线开展科技创业服务,健全农业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壮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增强农业产业竞争力,为全市脱贫攻坚提供科技支撑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更好推动《关于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的若干意见》。2016年11月30日云南省政府办公厅出台了《关于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的实施意见》(文政办发〔2016〕128号),2018年5月23日文山州政府出台了《关于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的实施意见》(文政办发〔2018〕92号)。2018年6月13日文山市人民政府根据州委政府主要领导的批示精神,也出台了《文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的实施意见》,以进一步激发广大科技人员创新创业热情和发挥科技创新引领作用,推进农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增强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促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二、主要内容

我市《实施意见》在充分贯彻国家、省、州文件精神基础上,紧密结合文山市科技创新发展实际,提出了“334”个方面的意见措施:

(一)三个主要目标

一是建立科技特派员队伍。通过引进国家、省级、州级、市级科技特派员,建立一支高素质的科技特派员100人以上。

二是培育新型农业经营和服务主体。通过科技特派员创办企业、合作社或者服务企业、合作社等方式,培育25个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以便转化科技成果。

三是完善科技特派员选派政策,形成长效机制。按照《云南省科技特派员认定管理办法》,引导科技人员申报科技特派员认定,并做好登记管理工作。

(二)三个重点任务

一是壮大科技特派员队伍。支持具备一定专业能力和技术特长,深入我省农村、基层一线进行科技服务、科技创业的农业科技人员、农业生产经营人员、返乡大学毕业生、返乡复转军人、乡土人才、农村致富带头人等科技特派员,开展创新创业、技术推广与服务。

二是完善科技特派员服务体系。首先是完善科技特派员创业基地、孵化器、众创空间、星创天地等平台建设,其次做好科技特派员登记管理工作,最后建立科技特派员协会,探索科技特派员社会奖励机制。

三是支撑产业发展和精准扶贫。围绕文山市特色农业和产品发展需求,以科技特派员为载体,聚焦精准扶贫、创新扶贫理念,鼓励科技特派员转化科技成果,参与精准扶贫。

(三)四个保障措施

一是建立科技特派员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实施意见》要求由市农科局牵头,市直各相关部门任成员单位,建立科技特派员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负责统筹协调全市科技特派员工作。

二是完善科技特派员支持政策机制。《实施意见》对到农村开展技术公益服务和创业的科技特派员,在服务和创业期间的人事关系、职务、工资、奖金、福利等待遇做了详细规定。开展农村科技公益服务的科技特派员,在5年时间内保留原单位工资福利、岗位、编制和优先晋升职务职称的政策,其工作业绩纳入科技人员考核体系;对深入农村开展科技创业的,在5年时间内保留其人事关系,与原单位其他在岗人员同等享有参加职称评聘、岗位等级晋升和社会保险等方面的权利,期满后可以根据本人意愿选择辞职创业或回原单位工作。作为其评聘和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职称)的重要依据,这是一个很大的亮点。

三是加强科技特派员管理服务。制定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的政策措施,切实做好科技特派员管理服务工作。

四是加强表彰宣传。将科技特派员工作纳入各级各有关部门的宣传重点,加大力度宣传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的典型经验、典型事迹和奉献精神,为科技特派员创新创业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相关文件链接:文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文山市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的实施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