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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
张绍兰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在市政道路天生桥村岔路口设置红绿灯或警示灯建议》(第13号建议),已交我们研究办理,现答复如下:
您所提出的建议我队极为重视,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了实地调研,对路口渠化、标志标线、路口车流量、人流量的信息进行观察,天生桥村岔路口基本情况:一是南北走向为主干道,东西方向为村口支路,路口是非标准“十”字型路口,交叉口主路方向为弯道,并且存在坡度,路口车速较快,若路口设置信号灯控制,车辆进入路口前无法看到信号灯,遇红灯且车速较快时,难以刹车减速制动,极容易造成追尾事故;二是支路方向车流量、人流量较少,根据《道路交通信号灯设置与安装规范(国标GB14886-2016)》,主要道路为单向大于等于2车道和次要道路为单向1车道,满足主要道路高峰小时流量达到900pcu/h和次要道路达到340pcu/h,应设置信号灯控制路口。通过调研,次干道未满足设置条件。
综上所述,通过对照该交叉路口的实际情况,该路口不具备设置道路信号灯设置条件。同时,为不影响路段的通行效率,降低驾驶员的驾车感受,因此,我大队认为该路口暂不宜设置交通信号灯。
为预防和减少该路口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我大队将对该路口交通基础设施进行完善。一是在主干道上分别设置两块限速60km/h的标志标牌,路口前设置限速40km/h标志标牌,在车辆进入交叉路口前增加减速震荡线和每条车道内增加“慢”字样,在主干道两侧安装“前方村口,车辆减速慢行”提示标牌。二是加装爆闪灯,警示过往车辆减速慢行。三是对交叉路口的标线进行重新施划,增加两条人行横道线。
非常感谢您对文山市道路交通安全的关注,我大队将依法履行职责,进一步发挥城市交通管理服务能力,努力营造安全有序、畅通和谐的城市道路交通环境。
文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1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