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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州文山市红甸回族乡2020年度部门决算

信息来源:红甸乡     发布日期:2021年08月13日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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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部分文山州文山市红甸回族乡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文山州文山市红甸回族乡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推动本乡经济和社会发展,促进社会和谐。2、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国家机关的决定、命令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对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社会等各种事项作出决定。3、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4、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科教文体卫、计划生育、村镇规划建设、综合统计、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民政、民族宗教、财政、扶贫、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农村公路管理等行政事业工作。5、积极搞好农村产业结构调整,扶持农村经济发展,努力培育新的农业支柱产业,不断增加农民收入。

6、加强对下属业务单位的领导、指导和联系,充分发挥职能作用;指导各单位建立健全工作制度,提高“三农”服务水平;定期组织召开站所长工作会议,及时、全面了解和掌握情况,以便科学决策。

7、依照《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加强对村级组织工作的指导,指导村民搞好民主选举、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指导村民开展村务公开;指导村委会发展本村经济和社会事业。8、完成上级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稳住春粮播种面积。以“结构调优、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主线,全力推进农业生产有序开展,农业种植未受疫情影响。畜牧业发展求稳保质。建立畜禽防疫疫情监测和流行病调查工作机制,做到乡不漏村、村不漏户、户不漏畜(禽)、畜(禽)不漏针,达到应防尽防的目标。

2、按照中央、省、州、市脱贫攻坚战战略部署要求,全乡上下牢记要求,精准发力、顺势而为,顺利通过了严格的国家级第三方考核评估、脱贫攻坚普查考核及省级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坚决打赢脱贫攻坚这场硬战。

3、统筹推进脱贫攻坚与疫情防控工作,努力克服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全力以赴做好疫情防控。切实担负属地责任,周密部署,一线调度,全力保障防疫需求。规范有序推进复工复产复学。

4、以“七改三清”为目标,以爱国卫生运动“7个专项行动”为抓手,开展农村垃圾、污水、厕所和健康生活新风尚专项整治,投入资金53.36万元实施农村人居环境“三改”项目,受益群众达502户。采取有效措施,组织干部群众在全乡范围内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对街道、乡村主干路两侧的垃圾进行全面清理。

5、深化对全面从严治党的认识,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干部政治素养得到进一步加强。认真践行“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的优良传统,继续开展“作风建设年”“基层减负年”等系列活动。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0个,与上年相比无变动。其中:行政单位4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其他事业单位5个。

行政单位分别是:红甸回族乡党委、红甸回族乡人大、红甸回族乡人民政府、红甸回族乡纪检监察部门。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是红甸回族乡财政所。

其他事业单位分别是:红甸回族乡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红甸回族乡文化广播电视服务中心、红甸回族乡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红甸回族乡社会保障服务中心、红甸回族乡交通运输和安全生产服务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文山州文山市红甸回族乡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8人。其中:行政编制25人,事业编制3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1人,事业人员2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2人)。

离退休人员0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0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文山州文山市红甸回族乡2020年度收入合计1917.3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60.61万元,占总收入的81.4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85万元,占总收入的0.04%;其他收入355.85万元,占总收入的18.56%。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较上年减少32.19万元,下降4.49%,其他收入较上年增加94.22万元,增长4.45%,原因是,部分环境卫生整治和爱卫经费由市级部门通过银行实有账户转拨,所以其他收入增加。新增德厚水库补偿款为政府基金预算项目。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文山州文山市红甸回族乡2020年度支出合计1608.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93万元,占总支出的80.39%,较上年增加271.01万元,增长7.59%,原因是,村干部增资补发,基本支出增加;项目支出315.45万元,占总支出的19.61%,较上年减少66.46万元,下降7.59%,原因是,脱贫攻坚结束,项目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红甸乡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293万元。比上年增加271.01万元,增长7.59%,主要原因是村干部增资补发,对个人和家庭补助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940.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6.7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44.0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3.28%。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红甸乡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15.45万元。与上年对比下降减少66.46万元,下降17.40%。本年度脱贫攻坚项目减少。具体项目为科普小镇建设50万,红甸乡补短板70.04万,水冬瓜大坝建设项目资金80.2万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甸乡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44.1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7.35%。与上年对比减少79.26万元,下降5.63%,变动幅度不大,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尚有未清算的项目。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343.8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7.65%。主要用于人大事务、政府办公室以及相关的机构运行、财政事务、纪检监察事务和党委办公室及相关机构事务的行政运行及一般行政管理事务运行支出;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11.4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2%。派出所业务费用支出

5.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2.1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98%。文化方面的人员经费和日常经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10.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0%。主要用于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工资、日常经费、遗嘱生活补助、保险。

9.卫生健康(类)支出27.0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8%。主要用于计划生育机构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医疗保障等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15.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2%。爱卫运动等相关经费;

12.农林水(类)支出642.7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1.69%。要用于农业,林业,水利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农业生产资料与技术补贴,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退耕还林,对村民委员会和村党支部的补助,危房改造等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19.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9%。主要用于地质灾害监测员补助及村镇规划中心运转经费;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7.9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06%。主要用于行政事业等人员住房公积金的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22.4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81%。主要用应急服务中心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23.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红甸乡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7.6万元,支出决算为8.45万元,完成预算的48.0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86万元,完成预算的48.8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3.59万元,完成预算的51.29%。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开支。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增加3.96万元,增长88.19%。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不变;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2.49万元,增长105.0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47万元,增长69.34%。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上年度大部分“三公”经费未报账,转至今年列支,加之2020年脱贫攻坚验收,公车使用增多,公务接待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86万元,占57.51%;公务接待费支出3.59万元,占42.4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86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4.86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开展扶贫及爱卫运动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3.59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3.59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2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89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脱贫攻坚检查,上级部门到我乡检查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红甸乡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2.84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2.58万元,增长62.09%,主要原因是本年度耗材增加,支付办公费增加,以及万名党员进党校增加了培训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会议费、培训费等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红甸乡资产总额1297.5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953.77万元,固定资产343.7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430.47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42.93万元。上年度未算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今年合并。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1297.5

953.77

343.73

300.99

42.74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我单位不涉及专用名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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