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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信息来源:文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发布日期:2021年08月13日     作者:文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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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文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文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一是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州委、市委关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二是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政策、规划,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府规范性文件。三是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并组织实施,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四是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负责促进就业工作,制定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五是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组织实施城乡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政策;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落实社会保险基金、社会保障资金的管理和监督制度,审核、汇总社会保险基金、社会保障资金预决算草案;制定社会保险基金收缴、支付、管理、运营的管理办法,对社会保险基金、社会保障资金进行监督管理。负责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六是组织和监督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认真贯彻落实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相关案件。七是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等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拟订吸引留学人员来文工作或定居政策。组织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制度。八是完善职业资格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九是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拟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人管理政策。十是贯彻执行机关工人、事业单位人员的工资福利和离退休政策;深化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地方性津贴、补贴政策;拟订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政策并组织实施。十一是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的综合性政策和规划,推动相关政策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十二是完成上级部门和市委、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全面落实就业创业政策,就业形势保持总体稳定全面落实各项就业创业政策,坚持以政策推动就、活动帮扶就业、培训提升就业、创业带动就业,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努力搭建供需平台,拓宽就业渠道,促进各类失业人员充分就业。全年,共完成城镇新增就业3716人,占州级下达任务数2600人的142.92%;完成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450人,占州级下达任务数450人的100%;完成就业困难人员就业430人,占州级下达任务数430人的100%;开发公益岗位200个,城镇登记失业为3.49%(未突破3.8%的控制目标);实施“贷免扶补”扶持创业143人,占州级下达任务数137人的104.38%;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创业326人,占州级下达任务数309人的105.5%;发放创业担保贷款7634万元,占州级下达任务数5575万元的136.93%。

2.健全完善社会保险体系,保障民生水平不断提升稳妥有序地推进社会保险领域改革,努力实现城乡居民应保尽保,逐步健全广覆盖、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一是着力抓好社会保险扩面征缴。2020年末,全市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59152人(企业1393户38906人,机关事业单位260户11434人,退休人员8812人),征缴基本养老保险金20357万元(企业8168万元,机关事业单位12189万元);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229453人(16-59周岁城乡居民合计参保缴费174953人、养老金发放51767人、其他2733人),共收缴保费2509.17万元;参加镇职工工伤保险1747户47125人,征缴工伤保险费698万元;参加失业保险1056户15854人(占州级下达任务数15000人的105.69%),征收失业保险金277.18万元。二是按时足额发放社会保险待遇。为8812名参保离退休职工(企业单位退休职工4342人,机关事业单位退休职工4489人)发放基本养老金36315.53万元(企业职工12768.24万元,机关事业职工23547.29万元),为51767名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发放养老金7222.94万元,社会化发放率达100%;为2184名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发放失业保险待遇670.85万元,支出医疗补助金8人2.1万元,生育补助金1人0.1万元,支出技能提升补贴11人1.98万元,支出临时价格补贴5263人48.55万元,支出稳岗补贴280户353.76万元、发放失业补助金250.40万元,约减免失业保险费331.11万元。

3.依法维护用工双方权益,劳动关系保持和谐稳定。坚持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作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促进企业持续发展的重要手段,努力营造规范有序、互利共赢、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一是认真做好信访工作。截至12月底,共接到涉及劳动关系调整的各级各有关部门的相关批示、各类用人单位人员工资(待遇)诉求落实以及网上信访、来信的有关信访转办件36件43人次,来访咨询101件196人(次),均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及时给予了答复办理和耐心细致的解释疏导工作,来信、来访回复率达100%;二是切实做好劳动争议案件的受理调解裁决工作。截至12月底,共接到劳动争议案件149件,经审查依法不予受理14件,立案前调解55件,立案受理80件(其中裁决结案30件,调解结案39件,经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申请人自愿撤诉11件)。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结案率100%,占任务数90%的111%,劳动人事争议调解成功率77.78%,占任务数60%的129.63%。三是扎实抓好工伤案件的受理调查认定工作。到12月底,共接到工伤认定申请161件(受理后用人单位或申请人撤回2件),实际受理工伤申请案件159件,上年接转案件48件,共207件,现已完成调查并经工伤领导小组讨论作出认定结论125件(其中:给予认定工伤118件,不予认定工伤7件),尚有72件结转下年度调查核实和认定。四是扎实抓好劳动合同备案与集体合同审查、特殊工作制审批服务工作。全年共办理劳动用工登记备案15904人(份)。其中:新签劳动合同10223人(份),续签劳动合同4434人(份),解除合同8597人(份),历史导入新系统321人(份),办理新开户劳动用工企业登记635户。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备案率)完成99%,占任务数93%的106.45%。共完成4户企业的集体合同工作,涉及劳动用工833人。共办理了22户各类用工企业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工作。五是依法处置欠薪案件。全年开展日常巡察360户,接到投诉304件,结案302件,追发劳动者工资3361.86万元,涉及劳动者2749人。其中:接到“12333”投诉55起313人437.21万元;接到“12345”投诉122起963人1181.47万元。六是认真落实“五项制度”。2020年本市辖区内的93个在建项目中有政府性投资项目有43个,非政府性投资项目50个,已全部实行实名制管理。其中,实行总包代发工资制度90个,实行工资按月发放制度88个,实行分账管理制度86个,实行现场执行“双公示”制度93个,交纳保证金89个。

4.稳步推进人事制度改革,人才队伍建设不断加强。一是坚持公开招聘,做好事业单位人员招聘计划工作。组织开展并审核上报了2020年公开招聘需求信息476个(常规457个、紧缺19个),经市人民政府同意,修改上报招聘计划98个(含常规80个、紧缺5个、定向大学生村官计划13个)。通过报名、面试、体检、考察环节,共招聘紧缺人才2人;做好常规80个岗位的后台录入,共有2581名考生报考了文山市岗位,经过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选岗等工作并进行公示,最终招聘事业人员75人,未聘5人(含怀孕暂缓2人、空岗2个、待核实情况岗位1个);完成定向招聘大学生村官工作,经笔试、面试、体检、考核考察等环节,招聘定向大学生村官13人;指导市教育体育、卫生健康部门做好应对新冠肺炎疫情489个(中小学教师412个、医疗卫生人员77个)专项招聘计划的资格审核、笔试、面试、考察等招聘工作,经复审后共招聘484人(教体系统410人、卫健系统74人);通过绿色通道聘用新冠肺炎疫情一线医务人员5人,完成2019年公开招聘因怀孕暂缓聘用2人(紧缺、常规各1人)的聘用;与市委编办共同组织开展2021年文山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需求计划上报,经市政府党组会研究后上报招聘计划26个。二是做好专业技术管理工作。印发2020年专业技术初、中、高级职称评审计划,审核推荐了申报各级专业技术职称共1497人,其中:正高级36人、中级489人、初级529人。三是做好职业能力建设工作。组织开展2020年机关事业单位工人240人,经培训、考试、鉴定等程序共有198人(技师163人、高级工31人、中级工4人)获得机关事业工人职业资格。四是做好事业单位及机关工勤人员调动、借调和政策性安置工作。全年共办理373人(市外调入32人、市内调动132人、公开选调196人、调出13人)的调动手续,收集并汇总事业单位人员流动申请表149人(其中:市内72人、市外77人),审核同意163人报名参加州政法委所属、教体系统所属、州委党校、州妇联所属等有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为48名政策性安置人员(退役士兵24人、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医学生22人、优秀运动员2人)办理了聘用手续。五是做好人事档案管理工作。目前,共管理在职在编行政事业单位人事档案10004卷,在进行档案材料收集、整理、归档、上架、转递、查、借、阅、建档工作的同时,正组织各单位完成2016年审核的《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认定》回头看、查缺补漏工作。

5.积极实施事业单位改革,工资补贴津贴核发规范。一是做好在职人员工资及津补贴的审批。审批全市事业人员和机关工人1-12月工资;完成8513人正常晋升工作,月增资68.3万元;审批1-11月乡镇补贴43233人次2148.1万元;乡村教师补贴31857人次1844.89万元;审批2017年后聘用的228名事业单位高校毕业生艰边高定薪级工资,月增资1.13万元;核定3位“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转为正式在编事业人员工资,月增资1.92万元;审批了640名新聘用大中专生转正定级工资和工龄起算时间,月增资5.96万元;下发2687位同志岗位设置变动工资的通知,月增资66.85万元;审批131人机关工人技术等级变动工资,月增资7.34万元;核定8名处分人员的工资待遇。为426位工作调动人员开具工资介绍(其中:调出事业人员11人,市外调入事业人员114人,市内调动事业人员258人、机关工人43人);事业单位新聘用1511人。二是做好离退休人员待遇的审批。1-12月审批退休手续178人;核发55名死亡人员一次性抚恤费共计504.21万元;整理核算171位退休人员修建房及安家补助费。

6.加强社保基金专项检查,确保基金运行安全平稳。认真贯彻落实相关政策措施,进一步加强基金专项检查和日常巡察,确保基金发放及时准确,杜绝违法违规事件发生。适时开展社保基金专项检查、安全评估(试点)、专项整治和日常巡察,并做好非现场监督管理。全年共处理预警疑点信息721条(工伤保险202条,失业保险519条),已停止违规行为3人、纠正违规行为1人,收回资金1.02万元。同时抓好社保基金保值增值工作,全年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基金结余存储18053.86万元,实现收益2423.55万元;失地农民社会保障资金结余存储84249.43万元,实现收益5659.31万元。

7.发挥职能部门帮扶作用,挂包帮扶工作成效明显。按照贫困村退出7项指标要求,在市、镇党委、政府及市“挂包帮、转走访”联席会议小组的领导下,市人社局立足实际,主动作为、真抓实干,一是积极为档卡户、非档卡户落实就业扶贫政策,多渠道促进群众增收;二在工作经费极度紧缺的情况下划拨资金10万元帮助大龙村改善基础设施,为6名驻村工作队员按人均5000元的标准划拨了3万元工作经费到村;三是帮扶责任人自发为档卡户捐赠油、面条、米、电视、衣柜等物资651件,折合人民币4.1万元。四为大龙村协调水泥30吨(折合人民币1.11万元)帮助了大龙村委会解决村内道路、入户路和农户庭院硬化等基础设施建设。

大龙村现建有标准化村卫生室1个,配备乡村医生3名,广大群众实现小病不出村大病不出乡,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得以解决;村委会到乡镇或县城道路已实现全部硬化,且危险路段有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全村有1个自然村安装了太阳能路灯。村辖区内路面等级、路网状况得到根本好转,广大人民群众“出行难”问题得到基本解决;接通自来水,水质、水量、取水方便程度、供水保证率等各项指标达标,人民群众的饮水安全有保障;实施5分钱工程,聘请保洁员,村容村貌全面改善,群众环境卫生意识不断提高,文明和谐的家庭生活方式正在养成。大龙村村容村貌有了明显改变,群众人居环境明显改善,贫困发生率从原来的17.05%降至零。

8.扎实推进人社行业扶贫全力助推全市脱贫摘帽。市人社局根据人社行业扶贫的工作要求,认真组织开展了就业扶贫及社保扶贫工作。就业扶贫方面:全年,共举办网络招聘会16场,组织人员深入部分乡镇街道、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等区域举办线下招聘会166场;与省内、省外用工企业对接收集就业岗位40000个(市内3400个)向贫困劳动力进行推荐就业;实现新增劳动力转移就业2.737万人,占州级下达任务数0.71万人的385.49%(其中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新增转移就业0.4097万人,占州级下达任务数0.08万人的512.13%);共计开展农村劳动力培训3.5727万人次(建档立卡贫困劳力2.2845万人次),占州级下达目标任务数3.4万人次的105.08%(占州级下达建档立卡贫困劳力目标任务数0.85万人次268.76%),其中开展农村贫困劳力技能培训1.4235万人次,占上级下达目标任务数.3万人次的474.5%。开展的培训有家电维修、蔬菜种植与田间操作、云南特色小吃制作、果蔬种植技术、特色养殖、畜禽养殖、家政服务、中式烹调师、焊工等培训工种;全市转移就业20个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劳动力3360人(含档卡户劳动力就业2167人),其中登高片区瑞民家园集中安置点劳动力转移就业1135人(全部为档卡户劳动力),乡镇19个安置点劳动力转移就业2225人(含档卡户劳动力就业1032人);全市累计创建55个就业扶贫车间(其中2020年新增创建8个),占州级下达任务数48个的114.58%(其中完成2020年下达新增创建任务8个的100%),吸纳464名贫困劳动力就业;开发乡村公共服务岗位安置6080名(档卡户人员5091人)农村劳动力就业,其中乡村环境卫生清洁员2786人,河道治理员503人,护路员280人,地质灾害监测员193人,护林员2318人。社保扶贫方面:截至12月底,全市符合参保条件的35183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已全部缴纳2020年养老保险费保缴费,参保率达100%。

2020年,市人社局被市委、市人民政府表彰为“文山市2020年脱贫攻坚扶贫先进集体”。

9.抓紧抓实基层党建工作,自身建设得到全面加强。突出加强政治建设,始终坚持党建引领,心齐劲足、担当作为的干事创业氛围更加浓厚。一是坚持从抓学习教育入手,引导干部职工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筑牢党员干部的思想道德防线。充分发挥党组中心组学习和党支部政治学习的作用,将“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采取集中学习、个人自学、组织讨论等形式,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 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勇于担当作为,以求真务实作风把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到实处,推动学习教育与工作开展互促共进。二是压实党建责任。严格落实党建工作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责任,定期研究机关党建工作,定期组织党组中心组学习,着力抓细落实党内组织生活,加强民主集中制教育培养,大力整肃“四风”,匡正选人用人风气;聚焦问题导向整治薄弱环节,扎实推进作风建设,全系统干部职工使命意识不断增强、能力素质明显提升,党建实效更加增强。三是行风问题有效整治。始终加强干部职工宗旨意识教育引导,以行风问题为导向集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以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为重点,根据《文山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公室转发省厅关于做好“人社服务快办行动”和“失业保险扩围攻坚行动”工作文件的通知》(〔2020〕-37号)精神,为确保人社系统“人社服务快办行动”和“失业保险扩围攻坚行动”工作有序推进,市人社局认真研究制定了《文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社服务快办行动”实施方案》、《实现“提速办”服务事项清单》和办事指南,积极组织开展了“人社服务快办行动”。至目前,有失业登记、企业参保人员退休审批2个事项推行了“打包办理”;有企业参保职工退休申请、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失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就业失业登记、《就业创业证》申领5个事项实现了“提速办理”,切实为企业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四是开展人社技能练兵比武活动。积极组织干部职工参加以“练兵比武强技能 人社服务树新风”为主题的全省人社窗口单位业务技能练兵比武第三片区赛,并组织人社干部家属观看比赛,以人社技能练兵比武活动为载体掀起人社干部“学政策、钻业务、强服务”的岗位练兵热潮。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文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文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文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0人。其中:行政编制2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4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39人(含行政工勤人员8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2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26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不在编执法电动巡逻车1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文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759.7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56.7万元,占总收入的99.6%;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3.04万元,占总收入的0.4%。与上年对比,比上年年度收入1146.70元减少386.96万元,下降33.75%,主要原因为本年未安排项目支出,加之按(文市组〔2020〕干调字第2号)人员调动、(文市组〔2020〕公退字36号)退休人员净减少6人,取得收入较上年大幅下降。比上年度财政拨款收入1111.34万元减少354.64万元,下降31.91%,。主要原因为本年未安排项目支出,加之按(文市组〔2020〕干调字第2号)人员调动、(文市组〔2020〕公退字36号)退休人员净减少6人,取得收入较上年大幅减少。比上年度其他收入24.11万元减少21.07万元,下降87.39%,主要原因为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大幅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文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757.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34.31万元,占总支出的96.95%;项目支出23.07万元,占总支出的3.05%;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比上年度支出1042.82万元减少285.44万元,同比下降27.37%,主要原因为本年未安排项目支出,加之按(文市组〔2020〕干调字第2号)人员调动、(文市组〔2020〕公退字36号)退休人员净减少6人,以及市级财力紧张部分社会保险单位部分未缴纳。造成支出上年大幅减少。比上年度基本支出1007.35万元减少249.97万元,同比下降24.81%,主要原因为人员退休及市级财力紧张部分社会保险单位部分未缴纳。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文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34.31万元。比上年度基本支出1007.35万元减少249.97万元,同比下降24.81%,主要原因为人员退休及市级财力紧张部分社会保险单位部分未缴纳,造成支出上年大幅减少。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635.4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6.54%。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98.8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3.46%。其中人均人员经费支出16.29万元,人均日常公用经费2.53万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文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3.07万元。比上年度项目支出35.46万元减少12.39万元,同比下降34.94%,主要原因为本年安排项目支出较少,以及非同级财政拨款收入大幅减少。项目支出主要用于派出派驻机构(纪检组)工作经费2.24万元、其他群众团体事务支出(西部志愿者生活补助)1.42万元、其他组织事务支出0.42万元、行政运行(智慧人社系统维护费)3万元、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支出16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文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53.3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46%。比上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09.80万元减少256.49万元,下降25.40%。主要原因为主要原因为人员退休及市级财力紧张部分社会保险单位部分未缴纳,造成支出上年大幅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8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4%。主要用于西部志愿者生活补助1.81万元;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49.6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24%。主要用于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613.76万元,其中:行政运行606.56万元、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7.2万元;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35.87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5.87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45.9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09%。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支出35.17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8.37万元,其它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37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1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2%。普惠金融发展支出16万元,其中: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支出16万元。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9.9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31%。主要用于住房改革支出39.96万元,其中:住房公积金支出39.96万元;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文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9.8万元,支出决算为5.51万元,完成预算的56.2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5万元,完成预算的71.43%;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51万元,完成预算的18.21%。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坚持厉行节约的原则,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未超出预算。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增加1.9万元,增长52.4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2.12万元,增长73.5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22万元,下降30.51%。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为车辆老化,维修支出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万元,占90.77%;公务接待费支出0.51万元,占9.23%。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5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5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人社工作范围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0.51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51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5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主要用于省州督查、调研、指导人社系统工作,以及其他市县工作协调、事业单位招聘等产生的2批次55人次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文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8.84万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其中:办公费3.78万元、水费0.51万元、差旅费3.81万元、 维修(护)费4.07万元、劳务费5.56万元、培训费0.77万元、公务接待费0.5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万元、其他交通费38.45万元、工会经费12.33万元、其它商品服务支出24.05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文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部门资产总额2002.4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622.96万元,固定资产163.2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1340.64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59.7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0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1242.87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19.24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2002.46

622.96

163.23

0

62.76


100.47


1340.61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 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