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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市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2020年度部门决算

信息来源:市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     发布日期:2021年08月11日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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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262100733301000

目录


第一部分 文山市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文山市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文山市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为文山市人民政府正科级工作部门,加挂文山市市政管理局牌子,主要承担文山城市基础设施维护管理,绿化、亮化管理,市容市貌及环境卫生管理等工作,集中行使市容环境卫生、城市规划、城市绿化、市政公用设施、环境保护、工商行政、房地产、牲畜定点屠宰、城市道路等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全部或者部分行政执法权。

(二)2020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0年,文山市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及州住建局工作安排部署,以创建“国家级文明城市” 和“国家级卫生城市”为总体目标,突出重点抓好城管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城市人居环境提升、美丽县城建设、爱国卫生专项行动、违法违规建筑拆除、创新城市管理等工作,切实落实解决城市管理过程中的现实问题,城市管理工作有了新的突破。

2020年主要指标任务、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规范城市建筑垃圾运输处置。发布了《关于规范中心城区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运输管理的通告》,从今年4月1日起启动城区渣土智能化规范运输管理平台,对城区建筑垃圾核准运输实行定点消纳、全程监管,设置消纳场11个,纳入监管平台车辆105辆,共消纳渣土88.8万吨,日均渣土处置量约为1万方。

提升城区市容环境卫生。加强城区环境卫生保洁,垃圾清运坚持“定片区、定车、定人”循环收运,城市机械清扫率达76%,日处理生活垃圾360吨,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6%,做到日扫日清和全城冲洗;积极牵头开展城乡裸露垃圾全消除行动,并联合街道办事处开展城中村、城郊接合部环境卫生整治。城区环境卫生质量得到有效提升。启动城区垃圾分类收集项目,在城区规范设置分类垃圾收集点1400个,2020年完成400个收集点建设,采购分类车辆5辆,已完成试点分类收集亭1个;完善文山市城乡环卫一体化方案和考评管理办法,确保2021年初实现城乡环卫收运一体化。

加大城市规划区“两违”建筑清理整治。按照“消化存量,杜绝增量,严格执法,确保长效”的目标,今年查处“两违”建筑82户,占地面积2.49万㎡,建筑面积1.43万㎡;依法拆除违法建筑166户,占地面积8.66万㎡,建筑面积8.67万㎡。

加大综合整治力度,提升城市形象。集中执法力量开展占道经营、夜市摊点、噪音扰民、生猪私屠乱宰综合治理,共治理占道经营3370余起,清理流动摊点28490余起;整治占用公共场所晾晒三七、衣服等200余起;清理施工、临时占道148起;拆除各类广告455块,清理布标320余条、小广告2.1万余张;督促整改噪音、油烟扰民511起;开展生猪私屠乱宰专项整治2次,查处私屠滥宰窝点2处;检查餐厨剩余物处置5次商铺5户,查处乱倒餐厨垃圾5起; 新签订“门前四包”责任书357家,处罚违反“门前四包”商户1起。

加强园林绿化管护建设,美化城市人居环境。督促绿化管护企业加强城区公共绿化管护和苗木修剪,及时补植补种死亡苗木,共补植行道树375棵、绿地25247㎡;实施东互通连接线及省道206线示范路建设,完成沿路平整场地61750㎡、绿化54654㎡;组织完成市区第一批园林式单位(8个)、小区(11个)创建。

加强市政设施管护建设,不断完善基础设施。完成6.5公里中压管道,小区配套燃气设施8000户天然气项目建设;新建城区公厕10座,目前已完成主体工程5座、正在实施基础工程5座,预计2020年底竣工投入使用;中缅天然气文山入城支线建设13.7KM项目已开工建设,预计2020年底完成;完成云南建领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写字楼、文山新奥城南加气站建设项目,文山市东盛渣土车、文山市天博渣土车采购项目;城区老旧道路铺装320.12万㎡项目已取得可研批复正开展前期工作;城区8个易积水道路新建砼雨水管3874 m排水防涝工程可研报告已评审;城区路灯智能一体化已取得市政府批复正在开展前期工作;城区垃圾分类收集点项目正制作可研报告;修补城区破损严重道路路面1.29万㎡、人行道820㎡,及时更换井盖、雨水箅子839套,清掏雨污管道2814m;维修花台659 m;更换路灯线路1.23万m,修复路灯故障72处;加强管道天然气、燃气供应站及充装站安全隐患排查,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18份,现场督促整改隐患210条。

扎实推进精准扶贫,打赢扶贫攻坚总攻战。组织帮扶责任人定期不定期到挂钩户家中走访,宣传脱贫攻坚、民族团结等政策,动员其外出务工,指导并参与环境卫生整治;抽调1名领导、4名精兵强将参与新平街道脱贫攻坚总攻战,对盘龙社区短板弱项全面排查整改;多方筹措资金10.05万元帮助盘龙社区落水洞村种植绿化,修建沟渠、厨房、厕所、化粪池,维修路灯等基础设施,提升人居环境。

扎实开展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大力开展“大清扫、大消毒”爱国卫生运动,督促洁城公司对中转站、垃圾处理场、公厕等进行消毒、除臭,垃圾日产日清,加强城区公共绿地、广场设施管护、消毒,并安排多功能抑尘车、洗洒车对城区道路全面喷洒消毒;牵头草拟《关于加强废弃口罩处置管理工作方案》,设置废弃口罩投放点810个;联合街道、市场监管部门强化人流密集场所、市场、经营门店联防联控;抽调57名工作人员参加文山东、西互通重要交通要道值守防疫;督促管护商及行业部门做好复工复产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文山市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部门2020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文山市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部门2020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6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67人(含行政工勤人员44人),事业人员7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132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32人。

实有车辆编制2辆,在编实有车辆2辆。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文山市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部门2020年度收入合计16,808.0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3,456.15万元,占总收入的80.06%;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3,351.92万元,占总收入的19.94%。与上年对比增加990.06万元,增长6.26%,主要原因分析:本年新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经费、腾龙北路在水一方路口应急抢险排洪大沟工程经费、文山市腾龙北路亚龙都市花园至盘龙河段抗洪应急抢险经费等项目。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文山市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部门2020年度支出合计16,066.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97.62万元,占总支出的9.32%;项目支出14,569.1万元,占总支出的90.68%;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万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对比增加2,008.18万元,增长14.28%,主要原因分析:1.协管员工资保险等增加,加大支出;2.本年度调入17人,人员薪资支出加大;3.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经费、腾龙北路在水一方路口应急抢险排洪大沟工程经费、文山市腾龙北路亚龙都市花园至盘龙河段抗洪应急抢险经费等项目支出较大。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文山市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497.6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93.30万元,增长24.35%,主要原因分析:1.协管员工资保险等增加,加大支出;2.本年度调入17人,人员薪资支出加大。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376.8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1.9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20.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0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0年度用于保障文山市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4,569.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714.88万元,增长13.34%,主要原因分析: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控工作经费、腾龙北路在水一方路口应急抢险排洪大沟工程经费、文山市腾龙北路亚龙都市花园至盘龙河段抗洪应急抢险经费等项目支出较大。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扎实开展新冠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扎实推进精准扶贫,打赢扶贫攻坚总攻战;加强市政设施管护建设,不断完善基础设施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文山市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2,479.45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77.67%。与上年对比减少236.34万元,下降1.86%,主要原因分析: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城维费今年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2.9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2%。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死亡抚恤支出;

2.卫生健康(类)支出50.5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1%。主要用于行政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工伤保险等;

3.城乡社区(类)支出12,316.3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8.69%。主要用于单位日常工作保障安排的人员工资、公用经费支出及开展项目的支出;

4.住房保障(类)支出59.5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48%。主要用于单位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文山市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部门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12.60万元,支出决算为2.92万元,完成预算的23.1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87万元,完成预算的4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5万元,完成预算的0.89%。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控制开支。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9年减少1.85万元,下降38.7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1.89万元,下降39.7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5万元,增长0%。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减少的主要原因:减少车辆维修,调减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87万元,占98.39%;公务接待费支出0.05万元,占1.6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87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87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主要用于城管执法工作的开展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0.05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05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芒市城管局来文交流学习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文山市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部门2020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0.66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6.84万元,下降18.20%,主要原因分析财政资金紧张,运行经费未能及时支付。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执法工作开展的相关费用及日常办公费用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文山市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部门资产总额6100.29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806.23万元,固定资产286.2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7.79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85.09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15.84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15项,账面原值7.96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资产总额

流动资产

固定资产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在建工程

无形资产

其他资产


小计

房屋构筑物

车辆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其他固定资产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合计

1

6100.29

5806.23

286.27


233.60


52.67



7.79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2.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3.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4.“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

监督索引号532621007333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