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市人民政府

【文字解读】《文山市病媒生物防制管理办法》

信息来源:文山市卫生健康局     发布日期:2020年11月07日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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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为什么要制定《文山市病媒生物防制管理办法》

根据我市创建省级病媒生物防制先进城区工作的需要,建成区病媒生物防制必须达到国家C级标准,为控制和消除病媒生物的危害,防止疾病传播,保障公共卫生和人民身体健康,全面贯彻落实上级爱卫会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进一步巩固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成果,特制定本办法予以发布。

二、对病媒生物进行预防控制的必要性是什么

病媒生物虽小,但对人们生活和健康的危害极大,比如鼠类是许多疾病的储存宿主,蚊类传播的疾病统称蚊媒病,蝇类能携带100多种细菌、30种原虫、20种病毒等。为了保障人民生命和健康,改善人居环境,我市研究出台此《办法》,进一步加强对病媒生物的预防控制。

三、政策制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四、病媒生物的定义

《办法》所称病媒生物是指能传播人类疾病和威胁人类健康的有害生物,主要包括有鼠、蚊、蝇、蟑螂等生物。

五、主要内容

(一)《办法》明确了病媒生物预防控制要坚持政府领导、部门协作、单位负责、全民参与、综合预控的方针,遵循以环境治理为主、药械控制为辅的原则。

(二)《办法》明确了爱卫会在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负责组织、指导、监督、宣传发动、统筹协调本市的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爱卫办)负责具体工作。爱卫会各成员单位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病媒生物的预防控制和监督管理工作。

(三)《办法》进一步明确了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实行责任制:单位内部和居民住宅由单位和居民自行负责;其他场所按隶属关系由产权单位或者管理单位负责;责任不明确或有争议的区域,由各主管部门确定。

(四)《办法》进一步明确各单位和居民应当根据国家、省、市有关环境卫生的管理规定及要求,共同做好各项病媒预防控制工作。

(五)《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可根据实际情况按规定对本办法进行修订或废止。

六、防控病媒生物建立了哪些体系

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坚持政府领导、部门协作、单位负责、全民参与、综合预控的方针,遵循以环境治理为主、药械控制为辅的综合预防控制原则。

市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以下简称“爱卫会”)在同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检查考核工作;爱卫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爱卫办”)承担爱卫会日常工作。

爱卫会各成员单位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病媒生物的预防控制和监督管理工作。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社区、居(村)民委员会应当按照爱卫会的统一部署,组织辖区单位和居(村)民开展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活动。

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协助爱卫会开展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的技术指导、专业培训、病媒生物密度监测以及预防控制效果评价工作。



相关政策文件链接:  《文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文山市病媒生物防制管理办法的通知》(文市政规〔2020〕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