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市人民政府

对政协文山市四届二次会议第26号提案的答复

信息来源:市教育体育局     发布日期:2023年09月20日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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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建文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公共健身场所及设施建设的建议》(第26号提案)交由我们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树立法治理念,强化部门协同”建议办理情况

抓住“十四五”规划契机,于《文山市教育体育发展规划》中,合理布局公共体育设施,努力改善区域公共体育设施相对落后的局面。一是责成市住房城乡建设在项目控规中明确,将需配套建设的公共体育设施告知投标人并列入土地出让合同,促进社区和居民小区配套公共体育设施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入使用;二是整合资源,增加老社区体育设施。责成市教育体育局会同街道、社区对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区体育设施进行摸底,落实中央、省关于支持企业、单位的土地优惠和财政补助政策,鼓励企事业单位利用未利用土地、厂房建设一批小型体育场馆,或将闲置的厂房改造未文化体育设施。目前,文山市正对老城区和已建成居住区体育设施进行摸底调查。

二、关于“加强现有公共体育设施的维修维护更换”建议办理情况

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是体育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的责任主体,切实履行基本公共服务职能,将公共体育设施列入政府财政预算,建立稳定的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和运行维护的投入保障机制,按照分级负担、各有侧重的原则,安排财政性专项建设资金对损坏、破旧的设施、器材进行更换和升级提升。结合文山市创文创卫工作,向政府申请体育专项经费,在2023年10月前对所有健身设施进行排查,对老旧损坏的健身设施进行维修更换,保证健身人群使用安全。责成文山市城乡开发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对文山盘龙体育城室外篮球场老旧损坏的篮球架等健身设施进行维修更换,满足全民健身的需要。

三、关于“保证器材质量和使用安全”建议办理情况

一是建立完善设施运营监管各项制度,提高设施的使用效率和管理水平;二是加强监管,提高使用效率,确实加强对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和运营的监管,严格资金管理,专款专用,防止建设资金挪作他用;三是在健身器材采购中,严把质量关,符合国家标准认证,确保使用安全。

您的建议为我们的工作拓宽了思路和思考的厚度,感谢您对我市教育体育事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





文山市教育体育局

2023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