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62103000010000
文山市2025年度政府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文山市2024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5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第二部分
文山市政府预算公开表
1-1 2025年文山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表
1-2 2025年文山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1-3 2025年文山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情况表
1-4 2025年文山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表
1-5 2025年文山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政府预算经济分类表(基本支出)
1-6 2025年文山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对下转移支付项目)
1-7 2025年文山市分地区税收返还和转移支付预算表
1-8 2025年文山市本级“三公”经费预算财政拨款情况统计表
2-1 2025年文山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情况表
2-2 2025年文山市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2-3 2025年文山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情况表
2-4 2025年文山市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2-5 2025年文山市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表(对下转移支付)
3-1 2025年文山市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情况表
3-2 2025年文山市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情况表
3-3 2025年文山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收入预算情况表
3-4 2025年文山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支出预算情况表
3-5 2025年文山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移支付表(分地区)
3-6 2025年文山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转移支付表(分项目)
4-1 2025年文山市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情况表
4-2 2025年文山市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情况表
4-3 2025年文山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预算情况表
4-4 2025年文山市本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预算情况表
5-1 文山市2024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及余额预算情况表
5-2 文山市2024年地方政府一般债务余额情况表
5-3 文山市本级2024年地方政府一般债务余额情况表
5-4 文山市2024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务余额情况表
5-5 文山市本级2024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务余额情况表
5-6 文山市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及还本付息情况表
5-7 文山市2025年地方政府债务限额提前下达情况表
5-8 文山市2025年年初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安排表
6-1 2025年市级重大政策和重点项目绩效目标表
6-2 重点工作情况解释说明汇总表
文山市2024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
2025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
一、2024年财政预算执行和重点工作完成情况
2024年是新中国成立75周年,也是省委“3815”战略发展目标“三年上台阶”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这一年,市级财税部门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的发展理念,迎难而上、积极作为,加强宏观调控,有效应对风险挑战,保障了全市经济运行总体平稳、稳中向好。
(一)2024年预算收支完成情况。
1.一般公共预算。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37499万元,增长9.03%,增收19671万元,完成预算调整数的96.70%,其中税收收入占70.63%;加上上级补助收入289888万元,调入资金79926万元,地方政府债务转贷收入71520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4385万元,上年结余4356万元,收入总计687574万元。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38987万元,增长4.82%,增支24807万元,完成预算调整数的103.75%;加上上解支出55954万元,调出资金557万元,地方政府一般债务还本支出84990万元,补充预算周转金1791万元,区域间转移支付支出3158万元,支出总计685437万元,年终结余2137万元。
2.政府性基金预算。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12281万元,下降25.68%,减收38789万元,完成预算调整数的82.46%;加上上级补助收入29770万元,地方政府转贷收入270450万元,上年结余11917万元,调入资金13834万元,总计438252万元。本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42275万元,增长20.99%,增支24678万元,完成预算调整数的87.75%;上解上级支出7484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192795万元,调出资金62000万元,支出总计404554万元,年终结余33698万元。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17858万元,下降73.88%,减收49783万元,完成预算调整数的698.67%;加上上级补助收入77万元,上年结余154万元,收入总计18089万元。支出10万元,调出资金17926万元,支出总计17936万元,年终结余153万元。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完成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25754万元,下降9.55%,减收13279万元,完成预算调整数的98.03%;加上上级补助收入96015万元,上年结余49891万元,收入总计271660万元。完成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36010万元,增长7.79%,增支9830万元,完成预算调整数的100.05%;加上上解上级支出91536万元,支出总计227546万元,滚存结余44114万元。
(二)其他报告事项。
1.政府债务情况。2024年,法定债务余额1781839万元,其中一般债务1165475万元、专项债务616364万元。全年到期本金通过接续再融资债券偿还172970万元,本级偿还20215万元。新增债券资金169000万元,其中新增再融资一般债券10700万元、新增专项债券158300万元。2024年,州级下达我市新增债务时,同步增加我市债务限额。截至2025年1月19日,州级暂未正式下达我市2024年政府法定债务限额。
2.“三保”支出执行情况。2024年国家、省标准“三保”年初预算275083万元,执行数274867万元,其中:保工资179386万元,保运转4697万元,保基本民生90784万元,工资按时发放,机构正常运转,民生得以保障。
3.预备费安排使用情况。2024年初预算安排预备费10000万元,实际动支预备费10000万元,主要用于文山市耕地流出图斑整改、污染土壤治理、农村污水治理、污水整治等年初难以预见的特殊开支。
4.“三公”经费预算执行情况。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全市党政机关厉行节约“三公”经费支出情况,加强对我市“三公”经费的监督管理。全年“三公”经费执行数共计1081万元,比上年执行数1005万元增加76万元,增长7.56%,其中:因公出国境支出7.9万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经费1020万元,比上年执行数898万元增支122万元,增长13.58%,主要是现役公务用车大多使用年份长,车辆老化严重,维修及运行成本高;公务接待费53万元,比上年执行数107万元少支54万元,下降50.47%。
以上数据均为快报数,待上级批复我市2024年财政决算后,部分数据可能发生变化,届时再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
二、2024年财政重点工作及成效
(一)深化财政改革,建立健全现代财税体制。
一是强化预算约束管理,树牢过紧日子思想。严格落实上级过紧日子要求,出台《文山市规范财政预算管理实施方案》《严格落实过紧日子要求进一步严控新增地方债务的通知》,将过紧日子思想入脑入心,确保过紧日子的决策部署一贯到底。2024年压减支出合计35856万元,完成上级下达军令状目标任务。二是探索建立园区财政体制改革。以促进发展地方经济、培植财源、组织财政收入的积极性为目标,探索园区财政体制改革,出台《文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文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管理体制改革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激发园区经济活力。三是规范经费开支,建设节约型机关。进一步强化经费预算约束,严控一般性支出规模,修订印发《文山市行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全面加强对差旅费的预算和支出管理。同时,进一步压降各项行政运行成本。2024年压降一般性支出12804万元。
(二)聚焦挖潜增收,加快推进财源建设。
一是千方百计加大收入征管力度,确保应收尽收。加大收入组织力度,强化减税降费与依法征收的有效衔接,加强收入监测分析,强化重点税源企业跟踪服务管理,实现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37499万元,其中税收收入增长较快,增幅达5.84%,占比达到70.63%,收入质量较高。二是全力盘活资产资源,协同推进债务化解。统筹相关部门推进土地出让工作,做细做实土地资源台账,有效盘活土地资产化解拖欠企业账款27947万元。加大存量资产盘活处置力度,有效弥补财政收入。2024年共处置资产92项,处置金额合计9720万元。三是广开渠道积极争取上级资金。抢抓政策机遇,紧紧围绕地方政府专项债、上级转移支付补助、中央增发万亿国债等政策资金投向,制定《文山市争取上级补助资金若干措施》,提高部门招商引资及向上争取资金支持的积极性。全年共争取到上级转移支付资金289888万元,保障了全市基础设施、产业园区、医疗卫生、教育事业等一批重大项目的开工建设。争取到超长期特别国债23080万元用于城市地下管网建设改造、污水处理厂老旧设备提标改造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按进度拨付增发国债资金9427万元,主要用于防洪防涝、地质灾害避险等项目。
(三)增进民生福祉,保民生保重点办大事。
合理调整财政支出结构,有保有压,坚持民生优先、上级补助优先,2024年上级专项资金清算率达74.11%,各类重点民生支出得到有力保障。一是兜牢“三保”支出底线。严格执行“三保”动态监控和风险预警机制,兜牢基层“三保”底线,确保财政可持续运行。全年“三保”投入274867万元,达到上级考核要求。补缴历年欠缴职业年金6940万元,整改率69.35%。本年度无拖欠社保缴费情况。二是加大社会保障支持力度。全市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26317万元,占下达数138330万元的91.32%,主要用于困难群众救助、退役安置、残疾人事业、就业补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等方面的支出。支出1408万元保障基层武装部兵役征集专项经费、义务兵优待资金等经费。投入64420万元,主要用于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医疗服务与保障能力提升、重大传染病防治等其他卫生健康方面的支出。三是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发展,加快上级帮扶资金支出进度。中央和省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相关专项资金12568万元,较2023年增加555万元,增长5.03%。其中,中央衔接资金9341万元;省级衔接资金3227万元;争取上海援滇专项资金2990万元。主要用于生产经营和劳动技能培训、培育和壮大特色优势产业等项目,极大地改善了农村人居环境和农户生产生活条件。推进惠民惠农财政补贴“一卡通”整改。完成2023年惠民惠农补助“一卡通”整改1810万元,涵盖农牧民补助、陡坡地生态治理、新一轮退耕还林延长期补助项目。2024年到位“一卡通”惠农惠民补助33644万元,已兑付30690万元。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积极支持农村“六件套”建设,切实提高农村人居环境质量。投入农村污水处理管网及排污管道建设等农村污水治理资金3888万元,人居环境改造提升资金1646万元,石漠化综合治理工程资金873万元,全域打造和美乡村,加强水利工程、基础设施养护升级。积极发展农业产业、鼓励就业助农增收。把发展高原特色现代农业作为增强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的重要支撑,兑现三七优势特色产业集群资金2500万元。把扩大就业作为增强脱贫地区和脱贫群众内生发展动力的现实路径,着力推进农业人口高质量充分就业,共兑现中央就业资金2447万元,支付率92.35%,涉及省外务工补贴全部兑现完毕,设置公益性岗位272个,兑现资金712万元。四是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投入教育事业发展资金约133117万元,营养改善计划补助资金、家庭经济困难生活补助资金等学生资助类资金兑付率达100%,投入6750万元用于十四小、十七小等学校新建、改建、设备更新,支持实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缩小城乡教育发展差距。
(四)筑牢安全发展底线,全力防范化解风险。
强化金融风险防控,严厉打击非法集资行为,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加强宣传教育提高群众防范意识等举措,增强群众风险防范意识与识别能力,维护县域金融秩序稳定。
认真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实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和审议意见,用好一揽子化债政策,强化政府债务管理、防范化解地方政府债务风险各项任务,兜牢债务风险底线。一是健全制度机制,出台年度化债方案。出台《文山市2024年度到期政府债务化解工作方案》,将到期法定债务本息全部纳入财政预算,有计划地协同推进全市化债工作。二是强化风险研判,主动作为,用好、用活政策。采取债务展期、债务减免、债务置换、利息减免或调整的方式开展债务风险缓释,最大一笔减免4770万元利息,节约了财政资金,极大缓解了财政支出压力,坚决守住了不发生区域性债务风险底线。三是厘清国企与政府债务的责任。制定《文山市国有企业与政府部门债权债务化解工作方案》,完成国有企业与政府支出责任划分,全面分割国有企业与政府债务的边界,切实防范国有企业债务风险。
(五)助力企业赋能增效,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一是落实降费措施更减负。2024年共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12项,金额284万元,减免政府性基金14项,金额4203万元,有效缓解企业资金压力。二是积极推进担保零费率更省心。与省农担合作,让小微涉农企业享受贷款担保零费率。2024年新增担保户数479笔,金额14214万元;累计担保户数10003户,累计担保金额421843万元,为贷款企业节约担保费214万元。三是积极鼓励和扶持企业上市。围绕云南省专精特新企业培育三年行动计划,制定印发《文山市培育企业上市实施方案》(2024—2026年)。截至目前,文山市上市后备企业共储备9家,积极推荐符合条件企业做好上市准备。
(六)深化推动国企改革,强化国资监管。
一是推动新一轮国企深化改革。制定印发《文山市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实施方案》,累计压减子企业11户,注销项目公司2户,压降高负债率5户,将管理层级压缩到三级,促进国企高效规范运行。二是坚持业绩考核与激励约束紧密结合。出台《文山市市属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暂行办法》,规范市属企业负责人收入分配秩序,坚持“业绩升、薪酬升,业绩降、薪酬降”的考核体系,健全完善科学有效的市属企业负责人激励与约束机制。三是强化国资监管。对国企财务部门负责人实行委派机制,保证国企财务部门独立性,实现国资监管工作的及时性和精准度。修改完善重大事项,调整投融资事项报批限额,适度放权激励国有企业市场化运营转型。落实对国有资本运营跟踪监管,督促国企落实国有资本保值增值主体责任。
(七)积极发挥财政监督职能,推动财政工作高效规范运转。
一是开展财政专项检查。抽取8个乡镇(街道办)及22个市级部门开展财政资金监管、“三公”经费管理、政府采购、资产管理等综合性财政检查工作,针对查出的存在问题,通过现场指导和督促的方式要求涉及乡镇及部门整改,发挥财会监督合力。二是加强会计信息质量监管。开展会计信息质量监督检查,针对检查出的记账不及时、支出报销审批手续不规范等问题,责成相关部门已按时限要求整改完毕,有效提升会计信息质量和会计工作规范化管理水平。三是强化代理记账机构监督管理。加强全市代理记账中介机构管理,开展代理记账机构“有照无证”“无证经营”行为的整治78户,“双随机、一公开”检查17户,检查未发现违法及重大违规问题。四是抓实绩效评价工作。对一体化系统526个预算项目执行情况和绩效目标实现程度进行“双监控”;委托第三方对2024年本级3个部门整体支出、9个2023年重点项目开展绩效评价,督促部门和乡镇及时整改发现问题,有效提高了绩效评价工作的实效。审核结果按照优、良、中、差,对安排预算的资金进行调整,实现公共服务供给“质”与“量”的最优组合,推进“效率型政府”建设。
与此同时,我们积极主动向市人大报告财政预算执行情况、调整情况、政府债务管理情况,全面贯彻落实市人大决议和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安排拨付议案、提案办理经费1000万元。
2024年通过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全市财政预算执行稳中向好,经济有序运转。在肯定成绩的同时,也要正视我市财政工作面临的困难和问题。一是受经济下行影响,剔除蒙文铁路耕地开垦费一次性入库40000余万元因素,财政收入较上年下降9.33%,持续增长的基础还不够稳固;二是历史债务负担重,全年度偿还到期债务本息高达396635万元,可用财力与刚性支出之间的矛盾突显;三是部门重资金争取,轻绩效管理,导致资金使用效益不高。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夯实财源建设,全力防范各类风险影响,广泛听取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深入思考、认真研究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三、2025年财政预算安排及重点工作措施
(一)2025年地方财政预算安排。
1.一般公共预算。安排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40000万元,比快报数增长1.05%,增收2501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290058万元,债务转贷收入7425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调入59214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调入19800万元,上年结余2137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791万元,收入总计687250万元。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安排544700万元,比快报数增长1.06%,增支5713万元;加上债券置换资金还本支出84550万元,上解上级支出58000万元,支出总计687250万元。收支相抵,实现平衡。
2.政府性基金预算。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139000万元,比快报数增长23.80%,增收26719万元;加上债务转贷收入1685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275万元,上年结余收入33698万元,收入总计191823万元。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103059万元,比快报数下降27.56%,减支39216万元;上解上级支出11400万元,调出资金59214万元,地方政府专项债务还本支出18150万元,支出总计191823万元。收支相抵,实现平衡。
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安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20000万元,比快报数增长11.99%;加上上级转移性收入77万元,上年结余收入153万元,收入总计20230万元。安排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430万元,调出资金19800万元,支出总计20230万元。收支相抵,实现平衡。
4.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30886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103683万元,上年结余44114万元,收入总计278683万元。安排本级支出144461万元,上解上级95734万元,支出总计240195万元,滚存结余38488万元。
(二)其他报告事项。
1.预备费安排情况。安排预备费10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1.84%,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
2.“三公”经费预算情况。2025年,全市“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1854万元,与2024年预算持平。
3.“三保”预算安排情况。2025年,全市“三保”支出预算安排304126万元,其中:保基本民生支出98027万元、保工资支出196712万元、保运转支出9387万元。
4.政府债务情况。2025年法定债务到期债务本息共155235万元,其中,债务本金102700万元、利息52535万元。拟申请本金置换91100万元,剩余本金11600万元及利息52535万元共64135万元已全额纳入财政预算安排。
(三)重点工作及措施。
1.贯彻落实一揽子增量政策,推动经济稳定向上。全面贯彻、加快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系统落实一揽子增量政策,加大财政对经济发展的积极促进作用。积极组织财政收入。全面分析税收、非税收入、政府性基金的重点来源,倒排工期,打通收入入库的堵点难点。密切关注上级出台的财政政策,根据超长期国债资金投向优化、地方政府性专债支持范围合理扩大等相关政策变化有的放矢争取各类上级补助资金。年初预算安排2000万元项目前期费,做好项目储备,做实项目前期工作,争取上级各项补助资金及超长期国债项目落地,推动项目建设。促进恢复和扩大消费。加大对特定群体的支持力度,继续做好对特困人员、孤儿等困难群众的补助工作。全面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落实相关资金下达拨付。关切“一老一小”问题,提高养老、托育的公共服务水平。加大助企帮扶力度。贯彻落实上级出台的相关财税、金融助企帮扶政策,做好援企稳岗,技能提升等工作,完善小微企业融资协调机制,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
2.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兜牢“三保”底线。坚持“三保”优先。加强财政运行分析研判和库款管控,确保“三保”优先支出顺序,每月统筹财力时将“三保”支出摆在第一位置。稳步加大民生领域投入。通过精打细算,落实财政投入保障机制,支持完善公共卫生、社会保障、科教文化体系建设,支持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衔接融合发展,确保重点民生支出保障到位。
3.科学精准编制预算,严格预算约束。压实预算编制。以加强财政预算管理为“小切口”,树立勤俭办一切事业的原则,合理确定各预算单位预算支出规模,精准编制部门预算,非必要非刚性支出不纳入预算。落实全市临聘人员人数及支出双压降,进一步压缩一般性支出。加强预算约束。继续加大年初预算及上级专项资金执行力度,确保上级专项资金执行率不低于80%,避免新的风险和问题产生。树牢过紧日子思想,严禁乱铺摊子、上项目,严控本级新增预算支出。
4.统筹资源资产,落实化债责任。进一步梳理全市资产资源,归集全市存量资产、国有企业闲置资产、土地资源,制定盘活任务清单,稳步实现资产资源盘活收益,化解存量债务,兜牢不发生系统性风险底线,有序推动债务风险化解。
5.加大监督力度,严肃财经纪律。加大财会监督力度,深入推进预决算公开、会计信息质量检查,持续开展“清源行动”、财经纪律重点问题专项整治行动,分类推进巡视巡察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妥善解决教育资金拖欠、社保费欠缴等问题,强化通报问责和处理处罚,使纪律真正成为带电“高压线”。
6.主动接受监督,聚焦民意民情。严格执行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落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关预算决议和审查意见,认真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建议、议案、提案,积极回应代表关切。
今年是“十四五”规划收官之年,也是“十五五”规划的开局之年。站在“十四五”与“十五五”的交接处,我们要贯彻落实好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财税改革的各项政策,总结2024年的财政发力堵点,用好2025年财政发力的突破口,以人人都是奋斗者,个个当好实干家的崭新姿态共同书写中国式现代化文山实践新篇章。
监督索引号5326210300001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