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简介:某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沈某某,在当地政府进行新一轮土地确权时,故意将陆某某妻子支走,将陆某某家的土地指认为自家的。沈某某还利用职务便利,采取欺骗的手段,指认4村民共14.06亩土地是她丈夫家的,并违法将数块土地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登记在她丈夫名下。沈某某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以案释法:侵占别人土地,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如果情节严重,还可能涉嫌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村干部是受到群众的信任的带头人,更要堂堂正正做人、规规矩矩办事,否则不仅被群众唾弃,也将面临党纪法规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