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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法捕猎野生动物 赔偿还要生态补偿

信息来源:文山市司法局     发布日期:2023年06月21日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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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简介:项某某、某某夫妻二人到文山市老君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找药材时,将三只鉴定为国家二级保护动物的小白鹇幼鸟带回家中饲养。法院判令项某某、侯某某赔偿国家野生动物资源损失15000元,如因二人家庭困难,不能兑现赔偿费用的情况下,由二人做义务护林员参与植被修复等护林工作2年;判令二人当庭赔礼道歉,并在老君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张贴赔礼道歉书。

以案释法:保护野生动物不仅关乎大自然的生态平衡,也关乎国家的生态安全,对人类的生存与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维护生态平衡及生物多样性,保持人与动物和谐共处,既是每个公民的责任与义务,更是不可逾越的法律红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