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市人民政府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医疗美容消费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

信息来源: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3年07月12日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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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市场监管局(厅、委):

为引导规范医疗美容机构服务行为,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市场监管总局制定了《医疗美容消费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现予印发。

附件:《医疗美容消费服务合同(示范文本)》

 

 

 

 

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

2023年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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