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一次性生育补贴
享受对象:符合政策生育的二孩、三孩(认定标准与收养子女不计入)。
享受标准:二孩发放一次性生育补贴2000元,三孩发放一次性生育补贴5000元。
资格认定标准:
1.夫妻双方依法办理婚姻登记。
注:涉外婚姻也需依法办理婚姻登记(包括在境外取得法律认可的婚姻证书)
2.生育的二孩、三孩必须是 2023年1月1日零时后出生。
3.新出生孩子户口登记在云南省。
4.在符合政策生育前提下,第一次生育,孩子为多胞胎的,新出生孩子按孩次顺序享受二孩、三孩一次性生育补贴
5.再婚夫妻不对再婚之前生育的子女进行合并计算,复婚夫妻按照共同生育子女计算。
注:生育政策以《云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第四条规定为准。
子女顺序以申报补贴的子女出生时的子女数为准。
再婚夫妻以夫妻共同生育子女数计算子女数,再婚前生育的子女无论判归哪一方,均不计算。(注意与生育登记区别)
收养子女不计入。
二、育儿补助
享受对象:符合政策生育的二孩、三孩(0-3 岁)。
享受标准:按年发放800元育儿补助。
资格认定标准:
1.夫妻双方依法办理婚姻登记。
2.生育的二孩、三孩必须是 2023年1月1日零时后出生。
3.新出生孩子户口登记在云南省。
注:子女户籍发生变动的,以当年1月1日时子女户籍所在地申报。迁往外省的,发生变动次年不再享受。
4.在符合政策生育前提下,第一次生育,孩子为多胞胎的,新出生孩子按孩次顺序享受育儿补助(多胞胎中四孩以上的,均可分别享受育儿补助);已有一个子女再生育的,孩子为多胞胎的,新出生孩子按孩次顺序享受育儿补助(多胞胎中四孩以上的,均可分别享受育儿补助);已有两个子女再生育的,孩子为多胞胎的,新出生孩子均可分别享受育儿补助。
5.再婚夫妻不对再婚之前生育的子女进行合并计算,复婚夫妻按照共同生育子女计算。
三、婴幼儿意外伤害险参保补贴
享受对象:符合政策生育的一孩、二孩、三孩(0-3 岁)。
享受标准:婴幼儿购买意外伤害险给予每人每年50元参保补贴。
资格认定标准:
1.夫妻双方依法办理婚姻登记。
2.生育的一孩、二孩、三孩必须是 2023年1月1日零时后出生。
3.新出生孩子户口登记在云南省。
4.在符合政策生育前提下,第一次生育,孩子为多胞胎的,新出生孩子均可分别享受婴幼儿意外伤害险参保补贴。已有一个子女再生育的,孩子为多胞胎的,新出生孩子均可分别享受婴幼儿意外伤害险参保补贴。已有两个子女再生育的,孩子为多胞胎的,新出生孩子均可分别享受婴幼儿意外伤害险参保补贴。
5.再婚夫妻不对再婚之前生育的子女进行合并计算,复婚夫妻按照共同生育子女计算。
申报及审核程序:
1.夫妻其中一方向子女户口登记地村(居)委会提出申请。
2.村(居)委会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进行资格初审及公示五个工作日。
3.县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审核及在官网等法定公开渠道公示五个工作日。
4.州(市)级和省级卫生健康部门备案。
所需要件:
1.夫妻双方身份证。
2.户口簿。
3.结婚证。
4.出生医学证明。
5.再婚夫妻需提供离婚协议或离婚判决。
申请时限:符合享受条件的应于孩子出生一年内进行申请,逾期申请不再受理。
办理《云南省生育登记服务》所需资料
1.夫妻双方身份证
2.夫妻双方户口册
3.夫妻双方结婚证(再婚夫妻需提供结婚证)
4.登记二孩或三孩(需提供女方已分娩孩子出生医学证明以及户口册)
办理《一次性生育补贴以及育儿补助》所需资料
1.填报《一次性生育补贴育儿补助对象申报表》申报表
2.夫妻双方身份证。
3.夫妻双方户口簿。
4.夫妻双方结婚证。
5.新生儿出生医学证明。
6.再婚夫妻需提供离婚协议或离婚判决。
申请时限:符合享受条件的应于孩子出生一年内进行申请,逾期申请不再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