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文山州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2022年减税降费工作的通知》(文财税〔2022〕6号)精神,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州委州政府关于减税降费的决策部署,全力做好2022年更大规模组合式减税降费工作,确保政策落实落地,结合我市减税降费工作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夯实组织保障,完善工作体制机制
(一)推动调整完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和结果导向,在《文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文山市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的通知》(文市政办发〔2022〕73号)基础上,调整完善市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将市文化和旅游局纳入市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具体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乐加文 市委副书记、代理市长
副组长:陈国平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成 员:邱昌海 市政协副主席、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刘 祥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
严亚楠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雷 斌 市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李春全 市工信商务局局长
孙青青 市科学技术局局长
董向诚 市民政局局长
市财政局局长
顾雪艳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宋 海 市自然资源局局长
雷 涛 州生态环境分局局长
雷 玲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杨 耀 市农业农村局局长
高兰芳 市审计局局长
吴新喜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戴 鑫 市统计局局长
林绍华 市医疗保障局局长
唐 娥 市政务服务管理局局长
张永建 市税务局局长
施 梅 人民银行文山州中心支行副行长
田晨丽 市政府督查室负责人
刘顺瑜 市文化和旅游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财政局,办公室主任由市财政局局长兼任。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州委州政府关于减税降费工作决策部署,统筹推进全市减税降费工作落实,稳定市场预期、提振市场信心。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督促、检查、指导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做好减税降费政策落实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职责:承担领导小组日常工作,根据减税降费工作需要,适时从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人员完成阶段性工作;贯彻落实领导小组决定事项,抓细抓实减税降费各项具体工作;对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和事项,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落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有关单位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递补,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二)适时组织召开市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做好2022年减税降费研究部署和总结上报工作。
细化措施:由市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财政局)根据工作进度和目标任务,适时组织成员单位召开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议,研究部署、总结上报减税降费相关工作。把涉及多种税费种类、覆盖所有市场主体、兼具多个时间跨度的一系列减税降费政策,尽快从“纸上”落到“账上”,让市场主体的获得感更充分。
责任单位:市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完成时限:全年
(三)发挥好市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和督促指导作用。推动成员单位在职责范围内,加大对减税降费工作的督查督办力度,健全完善落实反馈和督查通报机制,定期报送工作情况。对政策落实不力、资金下达不及时、使用不规范等问题,及时督促纠正;对偷税、骗税、骗补等行为,督促相关部门坚决打击。在年度计划内审计项目中,重点关注减税降费政策贯彻落实情况,切实履行好审计监督职责。
细化措施:财税部门、市政府督查室根据工作需要,加大减税降费督查督办力度,实行督查通报机制。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积极开展减税降费工作自检自查,配合好财税部门、市政府督查室开展减税降费领域督查督办,对督查督办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整改情况及时反馈。
责任单位:市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政府督查室,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审计局等相关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全年
二、开展政策梳理,用足用活对应政策
密切关注中央、省政策动向,对各项减税降费政策进行梳理,将执行效果好、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呼声高且已经到期或马上要到期的阶段性政策以及受疫情影响严重的部分地区和部分行业急需的应对性政策甄别出来,进行清单化管理,保持政策的延续性和稳定性。属于地方权限范围内的,原则上按政策上限顶格设计,兼顾财政承受能力和助企需要,及时研究接续政策的可行性,抓紧制定出台方案,按程序报批后执行。
细化措施: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发展和改革局等成员单位,密切关注上级政策动向,贯彻落实国务院印发《扎实稳住经济的一揽子政策措施》、《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意见》,积极收集掌握税费执收单位、企业、纳税人对减税降费领域政策意见,结合市场主体、执行效果、财政承受能力提出相关的减税降费提政策措施。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发展和改革局等相关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2022年6月
三、严格落实政策,赋能经济社会发展
不折不扣执行国家和省出台的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坚持落实落细,强化对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以及制造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民航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批发和零售业,农、林、牧、渔业,住宿和餐饮业,居民服务、修理和其他服务业,教育、卫生和社会工作,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重点行业的支持力度,通过落实支持科技创新、增值税留抵退税等政策推动市场主体纾困发展、技术革新、扩大投资、稳定预期。贯彻落实好2021年底到期延续实施和2022年新出台的相关政策,按照时间节点扎实开展工作,做到该减的减、该降的降、该免的免、该退的退、该缓的缓,确保政令畅通,切实完成既定工作目标。
细化措施: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发展和改革局等相关成员单位不折不扣执行上级出台的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做到该减的减、该降的降、该免的免、该退的退、该缓的缓,突出减税降费政策系统性,全面发力、多点突破,打出一套漂亮的“组合拳”。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发展和改革局等相关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全年
四、精准施策发力,增强宣传培训实效
(一)制定宣传方案,加强培训辅导。按照《文山州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政策宣传服务和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要求,制定宣传服务方案,通过政务网站等方式公开减税降费政策,采用线上线下并进、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并用的方式,切实增强宣传辅导的深入性、互动性、多元性。执收部门要加强系统内培训,压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责任。加强对企业财务人员的培训和辅导,让企业精准掌握和享受政策。
细化措施:由市财政局制定宣传服务方案,报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审核印发。执收部门要加强系统内培训力度,市财政局加强对执收部门培训指导力度。市税务局加强对企业财务人员培训和辅导工作。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税务局等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全年
(二)及时传达贯彻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快速开展政策宣传解读。拓展宣传工作的新途径、新局面,选择有代表性的具体案例,用事实和数字说话、用企业和群众切身感受说话,讲好减税降费精彩故事,分享改革成效,传递发展信心,生动体现纳税人、缴费人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细化措施:市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财政局)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组织传达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各成员单位注重收集宣传典型案例,营造良好宣传氛围。
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全年
五、优化业务流程,持续提供便捷服务
聚焦纳税人、缴费人所需所盼,坚持“我为群众办实事”,通过推行“网上办理”、开辟“绿色通道”、合并申报报表、简化办事流程等多种方式,主动研究完善税费优惠政策直达快享机制,优化征管便利措施,提升征管服务质量,通过专题辅导、制定推送办理流程等方式,让企业了解掌握并便捷办理,提升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的服务满意度。
细化措施:市税务局坚持“一对一”推送政策、“点对点”辅导提醒、继续推进“非接触式”办税缴费。充分发挥税收大数据作用,持续完善税费优惠政策直达快享工作机制。一方面,依托税务系统全国统一的政策宣传辅导精准推送标签体系,主动甄别符合优惠条件的纳税人缴费人;另一方面,进一步简流程、简材料、简方式,为广大市场主体铺设政策快享“高速路”。
责任单位:市税务局等相关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全年
六、深入调查研究,强化政策跟踪问效
强化政治引领,深化对企交流,动态跟踪调研减税降费政策落实情况,收集整理市场主体对于优化政策服务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发现工作推进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加强政策成效评估,及时解决政策落实中的难点堵点。
细化措施:通过多种方式,强化对企沟通,了解掌握政策的实施效果。区分不同企业类型,通过建立微信群、QQ群等方式,搭建对企直接交流平台,企业可以通过平台不定期反馈政策执行中遇到的困难问题,确保监管部门可以持续了解企业诉求意见。把做好调研后半篇文章扛在肩上、抓在手上、落实在行动上。对调研发现的问题和整改举措落实情况建立督查台账,纳入月调度计划,坚持每月1督导、每月1调度,加强跟踪问效,推动整改落实,年底汇总形成全年调研反映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坚决防止调研流于形式、调研成果束之高阁,确保调研成果有效转化应用。
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全年
七、加强清理规范,巩固扩大整改成果
(一)切实加大各类涉企违规收费整治力度。持续开展涉企违规收费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清理规范行业协会商会、中介机构等收费,建立协同治理和联合惩戒机制,做到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实现问题“动态清零”,防止减税降费政策红利弱化。
细化措施: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民政局等相关成员单位根据职责职能,加大涉企违规收费整治力度,建立协同治理和联合惩戒机制,实现问题“动态清零”,防止减税降费政策红利弱化。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民政局等相关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全年
(二)对巡视巡察、监督检查、审计等发现问题,要挂账督办、举一反三、限期整改,确保未整改问题整改到位、已整改问题不再反弹。要把问题整改与完善体制机制紧密结合起来,认真总结,深刻剖析,全面反思,构建长效机制,切实做到解决一个问题、完善一套制度、规范一项工作。
细化措施:各成员单位对巡视巡察、监督检查、审计等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梳理并制定好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切实做到一个一个整改到位,一项一项落到实处,保证反馈的问题和意见事事有着落,件件有回音,确保整改工作达到预期效果。
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长期
八、依法组织收入,提升税费征管质量
(一)严格依法组织收入,做好统计核算分析,坚决杜绝征收“过头税费”和“虚收空转”等违规问题发生。扎实开展财经秩序专项整治行动,严格执行各项财经法规和管理制度,一切按照制度和规矩办事,坚决维护财经纪律和预算制度的严肃性,对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敢抓敢管,让财经纪律成为不可触碰的“高压线”。
细化措施:扎实开展财经秩序专项整治行动,针对发现问题,对排查发现问题举一反三,严格执行各项财经法规和管理制度,坚决杜绝征收“过头税费”和“虚收空转”等违规问题发生。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税务局等相关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全年
(二)强化税费征管质量,有效堵塞征管漏洞,确保应收尽收。依法打击偷税、骗税、骗补行为,严禁执收单位擅自减收、免收、缓收非税收入,坚决防止不法企业、个人、组织从中牟利,进而扰乱宏观政策实施,损害国家利益。
细化措施:强化收入征管,确保应收尽收,提高欠税回收率和清欠效率,弥补税收减收,力争实现年初既定目标。依法打击偷税、骗税、骗补行为,严禁执收单位擅自减收、免收、缓收非税收入,坚决防止不法企业、个人、组织从中牟利,进而扰乱宏观政策实施,损害国家利益。
责任单位:市税务局等相关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全年
九、统筹收支平衡,守牢风险防范底线
(一)严格遵循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的原则,严禁超预算或无预算支出。合理安排预算资金投向和支出进度,进一步强化预算收支管理,支持减税降费政策落实。各成员单位要当“铁公鸡”、过紧日子,不该花的钱一分钱也不能花,该给市场主体的钱一分都不能少。进一步开源节流、精打细算,结合节约型机关建设,压减非急需非刚性支出,优化支出结构,强化“三公”经费预算管理,严格落实“十四五”期间一律停止新建楼堂馆所的规定,决不搞政绩工程、形象工程,把钱腾出来、省下来用于支持民生和市场主体。
细化措施:严格预算约束,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大力压减一般性支出和非急需、非刚性支出。预算安排时按第一顺序优先安排国家和省规定的“三保”支出后,资金向扶持市场主体等重点领域倾斜。
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全年
(二)建立留抵退税资金动态调整机制,根据实际退税额度、保障情况等因素进行“调盈补缺”动态调整,统筹上级专项退税资金与自身财力,确保财政平稳运行。统筹做好库款调度,确保国库动态存有半个月的留抵退税所需资金。认真测算减税降费政策对地方财力影响,科学合理测算财政收支预算,保证财政支出强度,统筹做好全年财政收支平衡工作,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
细化措施:加强对接力度,适时召开联席会议,分析收入情况及退税情况,列出退税计划表。按时向州级财政报送收支预计监测报表,适时报告已退税情况及预计退税金额,为州级财政调度退税专用库款提供依据。将退税所需资金列入每月的急需资金安排表报市委市政府,同时每天统计、通报库款情况,确保库款金额大于预计退税金额,做到应退尽退。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等相关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全年
十、加强信息共享,凝聚协同联动合力
积极发挥部门协同联动作用,强化与各级财税部门和行业主管部门的沟通配合,推动部门间信息共商共享,确保调研成果准确客观。建立定期会商、共享、沟通机制。极推动跨部门数据共享、政策协同、工作联动和预测研判、智慧决策等深度融合。
细化措施:各成员单位每季度结束后8日内将减税降费政策执行情况、工作成效、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意见建议及先进经验、典型案例等报送至市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
完成时限:全年
十一、工作要求
要落实落细已出台的各项减税、退税、缓税政策,把该减的减下来,该退的退到位。不断推进减税降费,一方面直接减轻企业经济负担,提高市场主体活力,缓解宏观经济压力,促进经济增长;另一方面催生大量市场主体,新增市场主体纳税逐年增加,起到培育税源、扩大税基的作用,促进财政收入可持续发展。推动市场主体各显身手、尽显身手,激发更大活力,推动文山经济乘风破浪、行稳致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