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市人民政府

文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农户信息建档和农行推广“惠农e贷”金融服务方案的通知

文市政办发〔2020〕33号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     发布日期:2020年03月27日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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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部门:

《文山市农户信息建档和农行推广“惠农e贷”金融服务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文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3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文山市农户信息建档和农行推广“惠农e贷”金融服务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抓好“三农”领域重点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的意见》精神,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乡村振兴总体要求,为认真落实“三农”信贷优惠政策,有效缓解农户“担保难、贷款难、贷款贵、贷款慢、发展难”的问题,支持农户持续增收和发展,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小康,加快推进乡村振兴,农行文山市支行(以下简称“农行”)从2020年开始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农户信息建档,推广“惠农e贷”,办理农户授信和农户贷款,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农户信息建档简介

农户信息建档是采取“整市推动、整乡发动、整村推进”模式,建立行政村信息档案,以行政村为单位建立农户信息档案,导入“惠农e贷”白名单,采取“边建档边放款”工作式,在疫情期间积极支持农户“春耕备耕”、生产经营和消费升级。

(一)贷款优势:“覆盖广、纯线上、全自动、随心还”。

(二)贷款对象:文山市辖内农户(不含建档立卡户);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小微企业主、农村致富带头人等。

(三)准入条件:农户除符合农业银行规定的基本准入条件外,同时还需满足一定的个性化条件,主要是家庭收入、资产、负债情况等。

(四)贷款用途:农户在农村购(建)房、农户进城购(建)房、农户房屋装修改造、农户个人消费、种植业、养殖业、林业、旅游业、城乡工商业、仓储物流业、餐饮业、运输业、农村土地整理、中低产田改造、农村供水、垃圾处理、污水处理、道路维修、环境治理、环保绿化、农业产业链及其他用途。

(五)产品期限:一次授信3年,1年1还,循环使用,一次性利随本清。

(六)产品特点:“循环使用”“随借随还”,可直接在手机上操作,避免群众往返银行,缩短时间,节约办贷成本。

(七)贷款利率:实行人民银行基础利率,一月一定,实际以人民银行公布基础利率为准(以2020年3月为例,年利率为4.05%)。

(八)贷款额度:根据农户信息进行授信,单户贷款额度最高30万。

通过1—5年努力,将基本建成一个数据真实、信息完整、底数清楚、可用性强的5万户以上农户信息数据库,实现“惠农e贷”预授信农户4万户以上,“惠农e贷”用信农户3万户以上,“惠农e贷”规模8至10亿元。

二、部门工作职责

(一)完善组织机构。成立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农业农村局、市扶贫局主要领导任副组长,各乡(镇)人民政府乡(镇)长、街道办事处主任为成员,各乡(镇)人民政府分管副乡(镇)长、街道办事处分管副主任为具体负责人的农行农户信息建档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推动农户信息建档“惠农e贷”工作,安排具体人员协助农行开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农业农村局,饶恣达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及推动效果的反馈,帮助农户协调各级机构。

各有关部门要积极协助农行广泛开展政策宣传,各乡(镇)要具体抓好宣传推广工作,营造农户信息建档“惠农e贷”工作氛围,引导和鼓励农户自愿向农行申请“惠农e贷”,满足生产经营和合理消费资金需求。

(二)各乡(镇)、街道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各乡(镇)负责推荐信用良好的信用村,由市农业农村局进行审核后,优先进行农户信息建档工作。各行政村村两委要积极协助农行收集行政村基本信息,填制《行政村信息采集表》,建立行政村信息档案;协助农行以行政村为单位组织乡村干部、大学生村官、村民小组人员评议信息建档农户,确定“惠农e贷”准入农户,并填制《农户评议表》;协助农行利用现有系统收集“惠农e贷”准入农户基本资料和数据信息,填制《农户信息采集表》;安排熟悉情况人员协助农行开展“惠农e贷”准入农户调查。

(三)各有关部门、龙头企业、城乡农村合作经济组织及交易平台要积极协助农行依法合规收集“惠农e贷”准入农户有效数据信息。

(四)各乡(镇)、村委会要积极组织人员协助农行开展“惠农e贷”授信签约和贷款发放工作;协助农行及时开展“惠农e贷”农户数据信息更新和维护工作;协助农行开展“惠农e贷”贷后管理和催收工作,有效降低逾期或欠息贷款比率,保证“惠农e贷”业务健康持续发展。

(五)各有关部门要认真研究,建立健全全市“三农”产权制度,加强政府增信机制建设,加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鼓励农行多放贷款、放好贷款。

(六)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认真研究,加快制定产业发展规划和建设项目设计评估立项,通过产业和项目争取农行投放更多的优惠贷款支持我市建设和发展。

三、农行工作职责

(一)在政策允许范围内为农户提供最优惠利率,降低农户资金成本,满足农户发展生产资金需求。

(二)在各乡(镇)设立流动金融服务点,直接到行政村为农户办理开立账户、手机银行、收集贷款资料。指导农户使用手机银行借款用款,减少农户办理成本,为农户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

(三)做好“惠农e贷”的授信签约、贷款发放和贷后催收管理工作。

(四)及时将收集资料录入申报,确保农户能及时用款。对不符合准入条件不能贷款的,及时告知农户。

(五)联系人:农行文山市支行行长助理曾军金;联系方式:138876125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