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市人民政府

文山市发展和改革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

信息来源:市发展和改革局     发布日期:2024年03月12日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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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文山市发展和改革局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落实文山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有效提高依法行政水平,现将我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报告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全面贯彻实施宪法,坚定维护宪法尊严和权威。

一是不断完善法治工作制度。夯实主要领导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暨依法行政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把党的领导、坚持依宪执政、依法执政贯彻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认真贯彻上级部门有关执法行为规范的要求,严格规范执法行为,高度重视规范执法工作,始终坚持依法行政、规范执法的原则,从执法队伍建设、完善执法监督机制、提升执法效能、文明执法等方面多措并举,不断提升规划执法质量和水平,切实做到文明执法、规范执法。

二是持续提升法治思维能力。将依法治市培训纳入干部职工教育培训计划,组织干部职工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等普法学习,同时组织干部职工参加干部在线学习和纪法考试,本年度,每位执法人员完成线下60个学时培训,全局干部职工230余人次参加纪法考试,通过学习培训,不断提升干部职工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服务水平,增强依法履职的意识。

(二)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加快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推行重大事项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和合法性审查制度。重点评估政策的合法性、合理性、可行性和安全性。凡未经风险评估或经评估认为风险不可控的,不得作出决策。对经评估预测风险可控的决策事项,承办部门要及时制定防范和化解风险的工作预案。重大决策应由政府法制机构对决策草案进行合法性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或者经审查不合法的,不得提交会议讨论、作出决策。今年来,我局按照《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2020修订,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217号)的要求,对《文山市发展分布式光伏指导意见(试行)》履行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的程序,经过科学论证后制定并按程序报政府审定印发实施。

二是贯彻落实重大决策公示制度。对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事项,除依法需要保密,以及发生自然灾害或者危及公共安全的突发事件需要立即作出决策的以外,决策正式出台前都要将决策方案通过媒体向社会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决策方案的主要内容,制定决策的理由、主要依据等。对公示过程中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要进行认真整理和分析研究,合理的要吸纳到决策中,不合理的要做好解释说明工作,公示后社会各界异议较大的,应停止或暂缓出台。通过党务公开网、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向有关新闻媒体和社会公布决策情况,使公众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落到实处。在文山市人民政府网站上公开了《文山市发展和改革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标准》和《文山市发展和改革局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清单》。

三是全面推行“三项制度”,有效规范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许可等行为,做到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机制不断健全、执法行为过程信息全程记载、重大行政执法决定进行法制审核,全面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整体提升,公正、文明执法。完成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信息录入工作,全面公开行政执法信息。

四是推进统一的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和证件管理。根据文山市司法局的通知安排,今年共组织干部职工17人次报名参加执法证网上考试,实际参考15人次,考试通过13人,未通过2人次,通过率86.67%。我局在职在编人员39人,其中工勤人员4人,截至目前,持证人员32人,持证率91.43%。

(三)完善社会信用失信惩戒机制,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一是深入推进政务诚信建设。严格开展公务员调任和录用信用记录查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要求,在公务员录用和调任过程中严肃认真开展个人信用查询,将信用查询报告列为必须审核的条件,对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不得录用为公务员。2023年完成了公务员信用记录查询,未发现与录用有关的失信行为。

二是积极开展商务诚信建设。严格按照《文山市贯彻落实文山州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任务清单分解方案的通知》要求,督促各行业主管部门做好商务诚信建设工作。

三是认真开展“双公示”等信用信息数据归集。2023年1—12月份,文山市共有31个部门参与信用共建,报送信用信息1238623条,企业主数据采用各级部门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数据,产生有效双公示专题数据量8417条。

四是积极开展失信治理及信用修复。2023年3月24日召开了“屡禁不止、屡罚不改”失信治理专项约谈会。对失信企业进行了警示约谈,要求及时纠正失信行为,履行相关义务,消除不良影响。组织治理对象开展信用承诺并按要求签订《信用承诺书》。2023年,文山市完成信用修复条数为85条,完成信用修复企业数为85家。

五是做好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宣传及培训。在“6·14信用记录关爱日”组织辖区内10余家银行及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开展“珍爱信用记录·享受幸福人生”为主题的系列宣传活动,主要宣传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精神,培育知信守信的社会氛围。组织召开了2023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业务工作培训会,规范信用信息及双公示信息的录入。

(四)加大法治化营商环境建设力度,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一是抓好《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宣贯工作。通过向企业和群众发放《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市场准入负面清单》(2022年版)等宣传资料、宣传品,现场宣讲《条例》等方式,为企业和群众讲解优化营商环境的法律法规及政策,同时,在服务办事大厅窗口摆放《条例》等资料,积极营造“人人学条例,人人知条例”的良好氛围。

二是落实负面清单制度,确保“一单尽列,单外无单”的普遍落实。严格按照《政府投资条例》、《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和《云南省企业投资项目核准目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的市场准入清单审批各类投资行为,深入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及《云南省优化营商环境办法》,加强投资领域行政执法监督,全面改善投资环境。严格落实公告信息核验发布制度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今年以来,在全市范围先后3次开展市场准入显性和隐性壁垒清理破除工作,落实“全国一张清单”管理模式,确切把握“非禁即入”要求,维护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三是按照《政府投资条例》要求,严格执行《六个严禁制度》,对梳理出来的问题和业务流程、办事程序,通过网站、媒体和宣传资料等形式向单位职工和社会公示,实行“阳光”操作,充分有效减少和杜绝损害群众利益行为,同时,加强与住建局、自然资源局、环境分局等相关主管部门协调沟通,确保在项目审批工作中有效联动。2023年,共通过云南省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办理审批备案项目616个,总投资615.09亿元,其中:政府性投资项目审批101个总投资125.54亿元,企业投资项目备案515个总投资489.55亿元。

加快信用体系和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在招标投标、招商引资等重点领域实施信用承诺制度,为更大力度的“放管服”改革创造条件,及时将信用信息归集至市信息资源共享平台,促进相关部门建立失信行为联合惩戒机制,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五)积极开展群众满意度调查,营造人人关注法治建设的良好氛围境。

我局立足工作实际,认真做好法治建设群众满意度调查动员部署和宣传发动工作,把法治建设群众满意度调查工作做深做实,提升全市法治建设群众满意度调查工作成效。一是通过线上线下渠道展示本部门、本行业工作成效,尽量提升社会公众对司法、执法工作的知晓率和满意度。二是在本单位广大干部职工中开展模拟问卷调查,全面调动干部职工参与法治建设群众满意度调查工作的积极性和知晓度。三是在便民服务窗口、到网格点开展“关于法治建设群众满意度调查工作致市民的一封信”的宣传,让社会广泛知晓法治建设群众满意度调查工作,最大限度动员基层群众主动配合,积极参与调查,营造人人关注法治政府建设的良好氛围。

二、存在的不足及原因

(一)在市场准入负面清单方面:一是目前准入开放性方面政策不够明确、透明度不够、准入管理程序复杂。二是改革配套不同步,“准入不准营”问题依然存在。

(二)社会信用体系方面:一是全市平台信息归集量低于全州平均信息量。二是全市“双公示”信息前三季度迟报率、瞒报率较高。三是相关单位未认真复核企业信息,导致信用信息修复率较低。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继续抓好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通过组织多种形式的法律知识学习培训或法治讲座,在全局上下形成良好的学法氛围,将学法用法考核成绩作为对干部考核的重要依据。通过学习培训,使全局干部职工学法、用法、守法的自觉性进一步增强,法治理论水平进一步提高,使全局法治创建工作向纵深推进。

深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认真开展活动,完善依法行政考核办法,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推动依法行政,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加强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审查工作,提高规范性文件制定的质量,认真执行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正确处理好经济发展与依法行政的关系,充分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

 

文山市发展和改革局         

2024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