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市人民政府

文山市财政局关于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信息来源: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2024年02月07日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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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文山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有关工作的通知》(便签〔2024〕—3)要求,现将文山市财政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概述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市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云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总体要求,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目标任务,全面依法履行财政管理职能,把各项财政改革发展任务纳入法治轨道,严格规范行政权力运行,财政法治建设成效显著。

二、需要报告的重点事项

(一)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1.坚持依法理财,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一是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财政建设工作,局主要负责人亲自部署,狠抓制度建设,为此成立了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监督评价股,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把关,局办公室组织协调,各股室负责人具体抓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机制;二是将法治工作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将法治工作融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将法治建设与财政事业发展同部署、共推进,全年共组织法治专题学习27余场次;共办理行政执法案件12件;组织单位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均取得行政执法证,实现执法证持证率100%,全局行政执法人员综合业务素质和法治思维、执法水平进一步提升。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对重大财政管理行为、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其他政策性文件、一事一议等开展合法性审核。全面清理市场准入、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性文件、具体措施清单,未发现与《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不相符的内容。

2.深化财政“放管服”,优化财政法治营商环境。一是全面梳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裁决等权责清单,进一步厘清财政领域政府和市场、政府和社会的关系。二是非营利性组织免税资格认定、会计专业技术考试报名、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等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一门进驻率”“最多跑一次”“网上可办率”均实现达标。

3.规范行政程序,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一是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制度,多次召开局党组会研究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地方财政预算草案报告等事项,提高依法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水平。二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团队作用。在合同拟定、文件起草、协议、执法文书、重大事项等决策中履行职责,2023年法律顾问团队共出具法律意见书4件。三是认真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市政协委员提案。2023年收到的人大代表建议1件,已按时答复,实现办件100%面商、代表委员100%满意、法定公开内容100%公开。

4.实施“八五”普法规划,持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一是强化财政工作人员法治教育,在“三月法治宣传月”“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民法典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同时将党章、准则、条例等党内规章制度作为党内法规学习内容开展学习。二是积极开展财政系统普法宣传工作。紧抓以预算、会计、政府采购、非法集资等内容为主题的普法宣传活动。2023年共开展各类法律法规宣传活动75次,接受群众咨询千余人次,参与群众人数近万余次。

(二)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1.法治宣传创新不够。普法教育创新意识和能力不足,宣传形式比较单一,缺乏新颖性和吸引力,普法工作深度不够。

2.法制机构人员主要通过自主学习法律条文、经典案例提升相关法律知识,对法条字面理解难以应对复杂多变的实际情况,及时理解、掌握新政策、新法规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三)2023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1.述法与年终述职考核同步部署推进。一是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单位主要负责人分别撰写了《2023年度个人述职报告》《2023年度述法报告》分别向人大、考核组述职、述法。二是领导班子成员在年度考核述职报告中,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依法履职等情况进行了年终述法,完成述法与年终述职考核实现同步推进。

2.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依法行政,推动完善部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严格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切实履行财政法治建设职责,切实增强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严防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情况。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1.持续加强法治财政建设组织领导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落实年度述法制度。加强领导干部法治培训,按照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严格落实会前学法、重大决策前专题学法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财政领域重要法规、党内法规列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进一步提升财政系统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水平。

2.加大普法宣传力度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动态调整普法责任清单。结合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一月一主题”专题普法宣传,大力宣传政府采购、财务会计、财会监督、资产管理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政策,针对不同群体分层分类开展有针对性的财政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提升社会公众对财税法律法规的认同感和遵从度。加强以案释法工作,推进普法宣传与法治实践深度融合。

3.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坚持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引领,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流程。依法完善、动态调整、持续优化权责清单。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重大行政决策规范化、依法行政制度提升专项行动。加强法制机构和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建立健全法制机构人员、法律人才、法律顾问共同参与的合法性审查机制。加强对市财政部门法治工作的督导。

4.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一是强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大政府采购、代理记账行业等重点领域行政执法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完善行政裁决接收、受理、审查、决定办理机制,提升我市财政行政裁决能力和水平。二是加强财会监督检查,持续抓好财会监督专项行动的落地落实,加强通报问责和处理处罚,进一步完善制度机制,推动全市财会监督工作提档升级。

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文山市财政局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文山市财政局

2024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