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文山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有关工作的通知》(便签〔2024〕—3)要求,现将文山市财政局2023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如下:
一、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概述
2023年,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市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紧紧围绕《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云南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总体要求,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目标任务,全面依法履行财政管理职能,把各项财政改革发展任务纳入法治轨道,严格规范行政权力运行,财政法治建设成效显著。
二、需要报告的重点事项
(一)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1.坚持依法理财,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一是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财政建设工作,局主要负责人亲自部署,狠抓制度建设,为此成立了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监督评价股,形成了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把关,局办公室组织协调,各股室负责人具体抓好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机制;二是将法治工作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将法治工作融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将法治建设与财政事业发展同部署、共推进,全年共组织法治专题学习27余场次;共办理行政执法案件12件;组织单位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均取得行政执法证,实现执法证持证率100%,全局行政执法人员综合业务素质和法治思维、执法水平进一步提升。三是严格落实合法性审核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对重大财政管理行为、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其他政策性文件、一事一议等开展合法性审核。四是全面清理市场准入、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政策性文件、具体措施清单,未发现与《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不相符的内容。
2.深化财政“放管服”,优化财政法治营商环境。一是全面梳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行政裁决等权责清单,进一步厘清财政领域政府和市场、政府和社会的关系。二是非营利性组织免税资格认定、会计专业技术考试报名、政府采购投诉处理等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一门进驻率”“最多跑一次”“网上可办率”均实现达标。
3.规范行政程序,推进科学民主依法决策。一是认真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云南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等制度,多次召开局党组会研究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地方财政预算草案报告等事项,提高依法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水平。二是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团队作用。在合同拟定、文件起草、协议、执法文书、重大事项等决策中履行职责,2023年法律顾问团队共出具法律意见书4件。三是认真办理市人大代表建议、市政协委员提案。2023年收到的人大代表建议1件,已按时答复,实现办件100%面商、代表委员100%满意、法定公开内容100%公开。
4.实施“八五”普法规划,持续开展法治宣传教育。一是强化财政工作人员法治教育,在“三月法治宣传月”“全民国家安全教育日”、“民法典宣传月”“宪法宣传周”等重要时间节点学习相关法律法规,同时将党章、准则、条例等党内规章制度作为党内法规学习内容开展学习。二是积极开展财政系统普法宣传工作。紧抓以预算、会计、政府采购、非法集资等内容为主题的普法宣传活动。2023年共开展各类法律法规宣传活动75次,接受群众咨询千余人次,参与群众人数近万余次。
(二)2023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1.法治宣传创新不够。普法教育创新意识和能力不足,宣传形式比较单一,缺乏新颖性和吸引力,普法工作深度不够。
2.法制机构人员主要通过自主学习法律条文、经典案例提升相关法律知识,对法条字面理解难以应对复杂多变的实际情况,及时理解、掌握新政策、新法规的能力有待进一步提升。
(三)2023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1.述法与年终述职考核同步部署推进。一是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单位主要负责人分别撰写了《2023年度个人述职报告》《2023年度述法报告》分别向人大、考核组述职、述法。二是领导班子成员在年度考核述职报告中,对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依法履职等情况进行了年终述法,完成述法与年终述职考核实现同步推进。
2.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依法行政,推动完善部门层级监督和专门监督。严格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切实履行财政法治建设职责,切实增强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严防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情况。
(四)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1.持续加强法治财政建设组织领导。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严格落实年度述法制度。加强领导干部法治培训,按照领导干部应知应会法律法规清单,严格落实会前学法、重大决策前专题学法制度,将习近平法治思想、党的二十大精神、财政领域重要法规、党内法规列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要内容,进一步提升财政系统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水平。
2.加大普法宣传力度。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动态调整普法责任清单。结合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一月一主题”专题普法宣传,大力宣传政府采购、财务会计、财会监督、资产管理等法律法规和制度政策,针对不同群体分层分类开展有针对性的财政法治宣传教育活动,提升社会公众对财税法律法规的认同感和遵从度。加强以案释法工作,推进普法宣传与法治实践深度融合。
3.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坚持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引领,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流程。依法完善、动态调整、持续优化权责清单。推进行政执法规范化、重大行政决策规范化、依法行政制度提升专项行动。加强法制机构和执法人员业务培训,建立健全法制机构人员、法律人才、法律顾问共同参与的合法性审查机制。加强对市财政部门法治工作的督导。
4.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一是强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加大政府采购、代理记账行业等重点领域行政执法工作。坚持问题导向,完善行政裁决接收、受理、审查、决定办理机制,提升我市财政行政裁决能力和水平。二是加强财会监督检查,持续抓好财会监督专项行动的落地落实,加强通报问责和处理处罚,进一步完善制度机制,推动全市财会监督工作提档升级。
三、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文山市财政局暂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文山市财政局
2024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