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市人民政府

文山州生态环境局文山分局拟对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炉渣资源化利用等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的公示

信息来源:州生态环境局文山分局     发布日期:2023年12月13日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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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炉渣资源化利用等2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现将拟审查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2月13日-2023年12月19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如对项目有异议,请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局。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我局将对以下项目作出审批决定。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联系电话:0876—2183958、2619365

通信地址:文山市西山路167号




文山州生态环境局文山分局

2023年12月13日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建设性质

环评类别

环评编制单位

项目总投资

项目概况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项目环评审查情况

备注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炉渣资源化利用项目

文山宝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文山市马塘工业园区白革龙村

新建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云南春榕环保技术咨询有限公司

总投资4128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25.5万元

项目厂区占地面积17914.8882m2,总建筑面积8320.00m2,项目主要由炉渣处理车间及辅助配套设施组成。其中炉渣处理车间建筑占地面积约为4560.00m2、办公楼建筑占地面积为343.80m2、食堂位于办公楼一层;炉渣处理车间设置炉渣贮存区、炉渣分选区、沉淀水池区、成品砂堆场、一般工业固废暂存间、危废暂存间等,其余为相关配套设施,包括机动车位、非机动车位、配电房、厂区内部道路等。

施工期:

1、施工废气

项目施工期废气主要为施工过程产生扬尘及运输车辆扬尘等。

(1)施工期间在施工现场适时洒水降尘;

(2)在施工场地内设置减速标志,控制车速,减缓运输扬尘;

(3)物料运输车辆密闭盖板,防止运输途中物料泼洒;

2、施工废水

施工期废水主要为施工设备清洗废水及施工人员生活污水。

(1)施工工地设置临时沉淀池,施工人员洗手废水及施工废水应经沉淀池沉淀处理后,回用于施工区洒水降尘;

(2)施工材料运输车辆设置防雨设备,施工材料堆放场地防止暴雨冲刷造成渗漏进入水体造成污染;

(3)施工现场的所有临时废水收集设施、沉淀处理设施均采取防漏隔渗措施。

3、施工噪声

施工期噪声主要是各种机械设备所产生噪声和车辆行驶时产生的噪声。

(1)合理安排施工时间,避免高噪声设备同时施工;

(2)合理选择施工方法,避免连续施工,合理布置施工现场,同时加强高噪声设备的控制与管理;

(3)合理选择施工机械,尽量选用低噪声设备,加强对施工机械和设备维护保养,避免由于设备性能减退而使噪声增大;

(4)对高噪声设备,进行隔声减震处理;

(5)对位置相对固定的机械设备,尽量置于棚内操作间操作。

4、施工固废

(1)施工期间建筑垃圾分类收集,禁止混合堆放;

(2)合理处置固废,可回收重复利用固废收集后外售给废品收购站,其余建筑垃圾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处置;

(3)施工场地设置生活垃圾收集设施,定期运送至文山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焚烧处置。

运营期:

1、运营期废气

(1)炉渣进料废气排放口采用集气罩收集+布袋除尘器+17m排气筒DA001达标排放;

(3)炉渣运输车辆扬尘篷布遮盖定期洒水降尘;

(4)炉渣和砂料堆场采用厂房密闭、洒水降尘。

2、运营期废水

(1)本项目营运期生活污水经隔油池+化粪池处理后,定期由吸污车清掏至文山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处理;

(2)砂料生产废水、车间地面清洗废水经沉淀处理后回用于生产,不外排;

(3)初期雨水,已建设1座200m3初期雨水池对初期雨水进行收集,初期雨水经收集沉淀处理后,通过管道排入文山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渗滤液处理站处理。

3、运营期噪声

(1)对强噪声源设备进行合理布局,单独设置厂房;

(2)加强管理,对原料运输下料时,应做到轻卸、缓放、严禁夜间卸料;

(3)对震动性声源设置减震垫或减震器;

(4)选用低噪音设备,基础减震处理;

(5)加强对进出车辆的管理。

4、运营期固废

(1)职工的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文山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焚烧处置;

(2)未燃尽垃圾、摇床杂质暂存于一般固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文山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焚烧处置;

(3)隔油池废油脂收集后交由特许经营企业收运处理;化粪池污泥委托环卫部门定期清运处置;

(4)布袋除尘器截留粉尘收集后回用于生产;

(5)含油抹布、手套,废机油桶、废机油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

本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符合“三线一单”的相关要求。建设单位在认真落实环评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及严格按“三同时”的原则设计和施工,持续贯彻落实“总量控制”,强化环境管理、确保环保设施正常稳定运转的条件下,项目所排放的污染物可达标,对周围环境影响可以接受。在采取有效风险防范措施和环保措施的前提下,从环评技术角度分析,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已通过专家技术评审。


2

文山海哲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危险废物收集试点技改项目

文山海哲再生资源回收有限公司

云南省文山州文山市新平街道高末社区马厂居民小组乌凹塘

扩建、技术改造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云南浑璞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总投资1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6万元

在现有“回收废矿物油(HW08)暂存、转运建设项目”用地范围的基础上建设相关建筑及其附属设施,增加HW08、HW09、HW12、HW29、HW34、HW35、HW36、HW46、HW49、HW50危废收集类别,最终形成年收集、转运危险废物5000吨规模。

施工期:

一、废气

项目施工过程中的大气污染主要来自于施工场地的扬尘及燃油机械尾气。

(1)施工期粉尘

在整个施工期,产生扬尘的作业有建材运输、露天堆放、装卸等过程,如遇干旱无雨季节,加上大风,施工扬尘将更严重。本项目在施工期应采取如下对策措施:

根据住建部《关于严格执行全市城区房屋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治理六个百分之百标准的通知》有关要求,建筑单位务必做到以下几点:

1)现场封闭管理百分之百

施工现场硬质围挡应连续设置,一般路段的工地不低于1.8m,做到坚固、平稳、整洁、美观。在建工程外立面应用安全网实现全封闭围护。

2)场区道路硬化百分之百

主要通道、进出道路、加工区及办公生活区地面进行硬化处理。

3)渣土物料蓬盖百分之百

施工现场内裸露的场地应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防尘措施。易产生扬尘的物料要篷盖。

4)洒水清扫保洁百分之百

施工现场设专人负责卫生保洁,每天上午、下午各进行二次洒水降尘,遇到干旱和大风天气时,应增加洒水降尘次数,确保无浮土扬尘。开挖、回填等土方作业时,要辅以洒水压尘等措施。工程竣工后,施工现场的临设、围挡、垃圾等必须及时清理完毕,清理时必须采取有效的降尘措施。

5)物料封闭运输百分之百

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渣土应采取封闭搬运、存储或采用防尘布苫盖等防尘措施。严禁熔融沥青、焚烧垃圾等有毒有害物质,禁止无牌无证车辆进入施工现场。

6)出入车辆清洗百分之百

项目进出口设置有一个洗车池,运输车辆进出厂通过洗车池时,洗车池里的水对车辆轮胎清洗,洗车废水循环使用不外排。

在采取上述防治措施后,可有效的降低施工扬尘对较近敏感目标的影响程度和影响范围,并随着施工期的结束,影响会随之消除。

(2)施工期燃油机械尾气

施工机械、运输车辆作业产生的尾气,主要含有NOx、CO等,由于这部分污染物排放强度小,且属间断性无组织排放,项目地势平坦,有利于废气稀释、扩散,因此,只要加强管理,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及施工机械布局,可有效的降低施工燃油机械尾气对较近敏感目标的影响程度和影响范围,并随着施工期的结束,影响会随之消除。

(3)防渗、防腐废气

项目在进行防渗、防腐、防漏处理时使用的材料及涂料会所产生少量的废气、异味,项目所用材料涂料采用符合国家相关绿色环保标准的产品,合理安排喷涂作业量,在一定程度上可缓解涂料异味,并做好通排风工作,采取适当措施后,防渗防腐改造期间废气影响可得到有效控制,对环境空气质量影响不大。

二、废水

(1)施工生活污水

施工人数平均5人/d,施工时间约90天,施工人员不在场区内食宿,施工期工人依托现有项目水冲厕。生活污水主要为施工人员洗手废水和冲厕废水,用水量以15L/人·d计,则施工人员用水量为0.075m3/d,施工期生活用水量为6.75m3。污水产生量按用水量的80%计,则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产生量预计为0.06m3/d,施工期生活污水总量为5.4m3。施工人员产生的污水量较小,经原有项目化粪池预处理后委托周边农户拉运用作周边农田肥料。

(2)施工废水

本项目在原有项目内进行改造,施工期包括新建仓库、建设隔间和围堰、安装油罐、扩建应急池、建设相应环保设施。清洗施工工具会产生废水,此废水经临时沉淀池沉淀后回用于施工期抑尘,不外排。

三、噪声

项目施工期噪声主要为运输车辆噪声及建筑施工噪声,噪声具有间歇性且持续时间较短,随着施工期的结束,施工期噪声的影响也随之消失,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大。为减缓施工噪声的影响,本环评提出如下措施:

①合理布置施工现场,应尽量避免在施工现场的同一地点安排大量的高噪声设备,造成局部声级过高。

②施工方应对物件装卸、搬运轻拿轻放,严禁抛掷。

③施工方应合理安排施工时间(禁止在昼间12:00~2:00、夜间22:00~7:00施工)。

④对动力机械设备定期进行维修和养护,避免因松动部件振动或消声器损坏而加大设备工作时的声级。

四、固体废物

施工期固体废弃物主要来自于仓库的建设、油罐的安装、废弃建筑材料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

建筑垃圾主要为水泥凝结废渣、废弃建材等,能回收利用的尽量回收,不能回收的统一收集后运至住建部门指定地点堆存;施工期生活垃圾产生量按人均0.2kg/人·d计,则生活垃圾产生量为1kg/d,则施工期生活垃圾产生量为0.09t,统一收集后并入原有项目生活垃圾一同清运处置。

五、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本次项目建设在原址上进行,不增加建设用地,周边无生态保护区、名胜古迹,周边已拥有完善的基础设施,城镇化程度较高;本项目在原有项目用地范围内进行改扩建,施工期较短,施工量较小,项目施工对周边生态环境影响较小。。

运营期:

1、废气

项目所在区域属于环境空气质量达标区。厂界外500m范围内未分布大气环境保护目标。项目拟在各储油罐呼吸阀处连接管道(大管套小管)对小呼吸废气、HW09、HW29、HW46暂存隔间废气进行收集,收集后的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处理后由1根15m高排气筒(DA001)排放;本项目拟将废酸存放区设置为微负压状态,废气经收集后由一套酸雾吸收装置+活性炭吸附处理,通过1根15m高排气筒(DA002)排放。通过分析,DA001排气筒中非甲烷总烃,DA002排气筒中硫酸雾、氯化氢、氮氧化物均能达《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表2二级标准。因此该项目对整个评价区域内环境空气质量的影响不大,不会改变当地大气环境功能现状。

2、废水

本项目运营期无生产废水产生;生活废水进入化粪池处理后定期委托周边的村民清掏,作为周边旱地的肥料。综上所述,项目可实现废水零排放,运营期对周围水环境无明显影响,不会改变周边的水环境功能。

3、噪声

项目实行一班制,每班8小时,集气风机运行24小时。项目运营期间,噪声来源于破碎机、打包机、输油泵、风机等设备,噪声源均分布于封闭式仓库内,且产噪设备同时运行的可能性不大,通过厂房隔声、基础减震、距离衰减等措施后,厂界东、南、西、北侧贡献值均能够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限值,且厂界周围无声环境保护目标,因此项目对周边声环境影响不大。项目在运行期产生的噪声,只要采取环评报告提出的对策措施后,均可做到厂界达标排放。项目区生产噪声不会改变声环境功能,因此,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不大。

4、固废

(1)生活垃圾

本次项目不新增工作人员,工作人员由现有项目厂区内进行调配。据调查,生活垃圾产生量为4kg/d,1.2t/a,依托原有生活垃圾桶集中收集后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2)化粪池污泥

本项目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化粪池污泥(约0.2t/a)同生活污水一起定期委托周边村民清掏用作农田肥料。

(3)过滤吸附介质(棉纱和消防沙等)

本项目在装卸车、危废暂存过程中会有少量废液滴落在地面上,采用棉纱或者消防沙对滴落物进行清理,废棉纱及消防沙属于“HW49其他废物、900-041-49、含有或沾染毒性、感染性危险废物的废弃包装物、容器、过滤吸附介质”类危险废物,产生量约为0.02t/a,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同本项目危废一同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

(4)滴漏液

本项目在危险废物储存过程中,半固态、液态物如发生滴漏,会产生滴漏液,滴漏液将流入导流沟,进入导流槽,最终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同本项目危废一同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滴漏液属于“HW49其他废物、900-042-49、环境事件及其处理过程中产生的沾染危险化学品、危险废物的废物”,根据建设方提供,滴漏液产生量以0.1t/a计。

(5)废劳保品

员工日常操作过程中劳保品会沾染上液态危废,项目定期对员工劳保品(日常工作防护用品、废拖把、废抹布等)进行更换,废劳保品属于“HW49其他废物、900-041-49、含有或沾染毒性、感染性危险废物的废弃包装物、容器、过滤吸附介质”类危险废物,产生量约0.01t/a,按危险废物分类收集后,同本项目危废一同委托有资质单位清运处置。

(6)罐底污泥

项目罐装物质储存过程中会产生罐底污泥,罐底污泥产生量约为0.8t/a,每次灌装前,通过对罐底污泥进行搅拌后使之和罐装物质混合在一起后由罐车运输至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置。其中重复合齿轮油(HW08-900-214-08)过滤池过滤后产生的污泥使用专用密闭容器装盛后与本项目危废一同委托清运处置。

(7)废活性炭

本项目设置一套“单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有机废气,活性炭越接近饱和时的吸附效率越低,为确保活性炭稳定达到一定吸附效率,在活性炭饱和前就要进行更换。本项目废活性炭产生量约为0.61t/a。本项目活性炭吸附装置设计装填量为0.2t,更换频率为3次/年,更换出来的废活性炭属于《国家危险废物名录》(2021年版)中“HW49其他废物”中非特定行业中废物代码为900-039-49,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交由有相关危险废物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

(8)初期雨水池污泥

项目区周边建设有雨水沟,初期雨水通过雨水沟收集至初期雨水池内,初期雨水回用于项目区洒水降尘,后期雨水排至周边雨水沟渠。初期雨水池池污泥产生量约为0.05t/a,委托有资质单位定期清掏后清运处置。。

综上所述,本项目云南省文山州文山市新平街道高末社区马厂居民小组乌凹塘,实际占地总面积666.7m2,建设符合国家当前产业政策,选址合理,平面布置合理。项目选址不涉及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区。项目运营期废水仅生活污水,废水、废气、噪声、固废通过采取相应的措施处理、处置后,能够达标排放,不会对项目区及外环境造成大的影响,且项目环境风险可接受。通过分析,项目采取的污染控制措施有效、可行。在认真落实环评中提出的污染防治对策措施,保证治理设施正常运转,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的情况下,项目建设不会降低和改变该区域的环境质量和环境功能。从环境保护角度看,项目的建设是可行的。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已通过专家技术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