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文山市审计局于2023年9月至12月,对文山市乡村振兴局(以下简称市乡村振兴局)2022年上海市对口帮扶文山市项目专项资金进行审计。现将审计结果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文山市乡村振兴局根据上海市对口支援与合作交流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海市对口支援云南省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文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山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第一批上海对口帮扶项目的批复》结合文山市的实际制定建设实施方案,按照“因地制宜、围绕培育和壮大贫困地区特色产业、提升公共事业服务水平、增强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和抵御风险能力”的要求,由6个乡镇完成了美丽乡村建设2个,产业发展项目5个的建设,于2023年2月7日完成工程竣工并通过市级验收后投入使用。
审计结果表明,文山市乡村振兴局认真贯彻落实云南省乡村振兴局《云南省东西部协作和对口支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度上海市援滇项目实施和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制定了《2022年上海市对口帮扶文山市项目专项资金建设实施方案》,按照要求完成了文山市6个乡镇新建21604平方米、改造41500平方米的建设工程等项目,投入使用后增加了村集体收入,改善了村容村貌,完善了基础设施,拓宽了群众增收致富道路。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未按用途使用项目资金85900元;
(二)违规支付工程款;
(三)4个项目未按规定编报工程竣工财务结算;
(四)5个项目未按规定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五)未进行相关前期审批手续。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文山市审计局已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对未按用途使用项目资金85900元的问题,要求文山市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今后应严格执行相关规定,杜绝类似情况发生;对违规支付工程款的问题,要求市乡村振兴局应督促德厚镇人民政府尽快与施工单位办理工程竣工结算,及时清算工程款;对4个项目未按规定编报工程竣工财务结算的问题,要求市乡村振兴局应督促坝心乡、喜古乡、德厚镇政府及时编报工程竣工财务结算;对5个项目未按规定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的问题,要求市乡村振兴局应督促德厚镇、马塘镇等4个乡镇政府按规定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针对审计发现问题,市审计局建议:一是市乡村振兴局督促各有关乡镇今后严格按工程建设相关程序报批手续和质量监督,对已完工验收投入使用的工程及时办理工程竣工结算手续。二是市乡村振兴局督促各有关乡镇加强对财经法规、合同法等相关法规的学习,按照实施方案要求使用好专项补助资金,进一步规范完善合同内容,确保资金发挥更大效益。三是市乡村振兴局督促各有关乡镇认真做好项目档案归档工作,对竣工结算资料认真收集、整理归档、妥善保存,按结算价款计入各村固定资产账。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未按用途使用项目资金85900元”、“5个项目未按规定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等2个问题的整改,市乡村振兴局已按审计报告要求完成整改。其余正在整改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