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落实农村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及服务;普及卫生保健常识,实施重点人群及重点场所健康教育,指导开展爱国卫生工作;执行国家免疫规划,规范预防接种服务;及时发现、登记并报告辖区内发现的传染病病例和疑似病例,参与现场疫情处理;开展新生儿访视及儿童保健系统管理,进行体格检查和生长发育监测及评价,开展健康指导;开展孕产妇保健系统管理和产后访视,不断提高住院分娩率,进行一般体格检查及孕期营养、心理等健康指导;加强危急孕产妇抢救及危急儿童救治,努力降低孕产妇死亡及婴儿、儿童死亡率;做好计划生育手术和技术指导工作;对辖区65岁及以上老年人进行登记管理,进行健康危险因素调查和一般体格检查,开展健康指导;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进行随访指导,对确诊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病例进行登记管理、定期进行入户随访和健康指导;完成麻风病的发现、诊治工作;做好结核病控制项目;开展艾滋病防治,做好艾滋病的宣传教育,监测检测及感染者管理。在上级业务机构的指导下,对辖区重性精神疾病患者进行登记管理、治疗随访和康复指导;协助处理辖区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接受市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委托,开展辖区内传染病防治、学校卫生、食品卫生、饮水卫生、环境卫生、职业卫生等管理工作,村级预防保健工作进行指导、培训、考核;接受市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教育部门委托,为辖区中小学校配备兼职校医;及时发现、登记并报告辖区内药品不良反应和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政府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公共卫生服务。
2.临床科室重点设置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中医科、功能科等,加强急诊急救等建设;使用农村适宜医疗技术和中医药技术,正确处理常见病、多发病,对疑难病症进行恰当的处理与转诊。承担乡村现场应急救护、转诊服务和康复服务。做好危急孕产妇的抢救、转诊工作;健全消毒、隔离制度,遵守无菌操作规程,加强医疗质量管理。做好医疗废物处理和污水、污物无害化处理;认真执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执行药品集中采购和统一配送政策,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认真执行国家毒麻药品和二类疫苗管理使用的有关规定;加强职业道德、医德医风教育,避免或减少医疗纠纷、事故的发生;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其他适宜的医疗服务。
(3)承担本辖区内围产保健、妇女保健、儿童保健等妇幼保健服务和妇女儿童常见病防治等任务;承担生殖健康保健咨询、孕环情监测、避孕药具发放、术后随访和日常访视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相关任务;落实妇幼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配合承担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出生缺陷综合防治等任务;负责对村级服务人员提供业务培训指导。
(4)严格执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政策规定,履行定点医疗机构职责,做好有关的政策宣传、监督及服务工作;深入推进乡村卫生服务一体化管理,对村卫生室实行规范管理。负责村卫生室的技术指导和乡村医生培训等工作;中心卫生院除具有一般卫生院的功能外,还应对一定区域内一般卫生院的医疗卫生服务进行技术指导。
(二)2017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主要包括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管理、儿童保健、妇女保健、慢性病管理、重性精神疾病管理、老年人管理、预防接种工作、传染病防治工作、结核病防治工作、卫生监督协管工作、麻风病管理、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等;
2、做好艾防工作;
3、做好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
4、做好健康扶贫工作;
5、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定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和针对性专项检查及隐患排查工作,加强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和重大危险源管理,认真落实重特大事故的应急预防措施;进一步强化医疗质量、医疗安全、医院感染管理工作,做到制度完善、认真落实、严格考核,全年无医疗纠纷、医疗事故及医院交叉感染事故的发生。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的单位共1个。
(二)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文山市沙坝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17年末实有人员编制28人。其中事业编制28人。到2017年年未实际在职人数28人;在编车辆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我中心2017年度收入合计769.7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22.08万元,占总收入的54.84%;其他收入347.64万元,占总收入的45.16%。与上年度对比总收入增加了62.61万元,增长率为8.85%。收入增长的主要原因主要是编制人员工资调标及人员变动所引起的。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我中心2017年度支出合计769.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39.86万元,占总支出的96.11%;项目支出30.00万元,占总支出的3.89%。与上年对比实际支出数增加了62.76万元,增幅8.15%,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今年编制人员工资调标及人员变动所引起的经费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7年度用于保障中心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739.86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2.75万元,主要原因分析工资调标而引起的经费支出增加。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占基本支出的89.6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占基本支出的10.39%。
(二)项目支出情况
1.2017年度用于保障村卫生室及中心的基础建设设施、大型修缮等工作专项支出30.0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0.00万元,主要原因是为了村卫生室的基础建设设施改造等。
2.开展工作情况
(1)中心完成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工作情况
今年以来,截至2017年12月25日,健康档案管理2017年共建立居民健康档案共82596人份,建档率达78.73%,其中电子健康档案77978份,电子建档率达74.32%。
健康教育管理全年有32种印刷资料、22种音像资料,并有收发登记,共出健康教育宣传栏46期,开展健康知识讲座51次、发放宣传资料73593份,个体化健康教育人次数55573人次,利用各种节日进行大型宣传活动11次,还设置了电子显示屏滚动播出健康知识。
儿童保健2017年共有活产数1771人,0—6岁儿童数7314人,共体检6602人,儿童保健覆盖率90.27%;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3992人,系统管理率90.44 %;高危儿童数290人,高危筛查率3.96%,管理人数290人,高危管理率100 %;查出出生低体重70人,佝偻病2人,贫血27人,对筛查出的高危儿童按照管理方案进行管理。5岁以下儿童死亡数5人(新生儿),死亡率2.85‰(3‰),无新生儿破伤风发生。
妇女保健2017年辖区18—35岁育龄妇女数10411人,全年共有产妇1757人,孕产妇建卡数1757人,保健覆盖率100%,系统管理人数1598人,系统管理率90.23%,住院分娩活产数1771人,住院分娩率100%,高危产妇数:662人,高危筛查率37.38%,高危住院分娩数662人,高危住院分娩率100%,全年孕产妇共2263人,高危孕产妇957人,高危筛查率42.29%,高危管理率100%。
慢性病管理2017年辖区内高血压患者管理数5455人,体检数3706人(体检率70%);糖尿病患者管理数1606人,共体检1557人(体检率96.95%),并按要求进行了管理及访视工作。
重性精神疾病管2017年共管理251人,其中失访3人,死亡12人;监护 203人,监护率 81.27 %;实施救治203人(任务数203人),救治任务完成率 100 %;开展体检 165 人,体检率80.88%。全年无精神病患者肇事。
老年人管理认真落实老年人管理制度,为辖区内65岁以上老年人每年提供一次免费常规项目体检,辖区内老年人健康管理数9981人,全年体检4925人,体检率为49.0%。
预防接种2017年我中心辖内共出生儿童1771人,建卡、建证1700人,建卡、建证率96.0%;接种率96.66%。
传染病防治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条例》开展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报告、管理、救治及调查处置工作。共筹集、拌制毒饵粮6256斤,投放毒饵粮6256斤。2017年对辖内19个自然村开展了鼠情监测,未发现疑似鼠疫疫情。
结核病防治2017年转诊疑似结核人任务数210例,完成数126例,完成率60%,追踪人数54例,追踪到位数54例,追踪到位率100%,结核病项目病人数28人,管理人数28人,管理率100%。
卫生监督协管全年共巡查369次,上报监督信息12次。上报信息率100%。无食品安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
麻风病管理2017年共体检285人,有皮肤病5人;有存活病人村寨4个,共调查621人,发现可疑线索0人;无病人的村寨13个,共调查1955人,发现可疑麻风病线索8人,皮肤病12人。辖内共发现一般皮肤病25人。总上报线索25条,线索上报率100%。
中医药健康管理服务老年人中医药健康管理目标任务数2270人,实际完成数2314人,完成率101.93%;0~3岁儿童目标任务数2193人,实际完成数1775人,完成率40.48%(50%)。
(2)中心完成艾防工作情况
今年以来,截至今年12月31日,存活的感染者/病人数已由915人上升到948人。其中已完成CD4细胞检测775人,检测率81.75%;已完成抗病毒治疗的感染者/病人数有780人,未做抗病毒治疗的感染者/病人有168人;治疗率82.28%;感染者/病人中已婚有配偶的有310人,其中有阳性配偶217人,有阴性配偶71人,截至11月底已完成阴性配偶检测69人,检测率97.18%;截至目前,我中心新发现感染者/病人9例,告知率100%。
(3)中心完成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情况
今年以来,截至今年12月31日,辖内总人口数83909人,总签约26388人,签约覆盖率31.45 %;重点人群数10861人,签约7432 人,签约率67.6 %;建档立卡户总330人,已签约330人,签约率100%。
(4)中心完成健康扶贫工作情况
今年以来,截至今年12月31日,开化街道办事处共有建档立卡贫困户87户330人,主要分布在干河社区和铜厂社区。现已脱贫66户250人,未脱贫21户80人。其中因病致贫的有20户25人,患有9类15种疾病的有2人,患有其他大病的有6人,患有慢病的有17人。
救治情况:患有9类15种疾病的2人和患有其他大病的6人,2017年已全部救治。患有慢病的17人,目前已救治5人,未救治12人,但全部都已签约服务,纳入慢病规范管理,救治率为52%。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我中心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22.08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为0.14万元了,占本年支出合计的58.84%。与上年对比增加95.17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因为调资而引起的人员经费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主要用于基本支出方面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2.66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74%。主要用于财政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对社会工伤和生育保险基金的补助方面。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31.2万元;工伤保险基金0.45万元;生育保险基金1.02万元。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371.1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90%。主要用于职工人员经费方面的支出。其中人员经费354.44万元,事业单位医疗12.85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3.21万元;重大疾病医疗补助0.64万元。
4.住房保障支出18.4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36%。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方面的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4.0万元,支出决算为1.78万元,完成预算的44.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 0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1.78万元,完成预算的44.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单位领导严格按照政府厉行节约的原则控制“三公经费”的开支,并以身作则,尽量做到少接待、少开车。节约了财政资金,减少了“三公经费”的支出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6年减少0.32万元,下降15.2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万元,增长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减少0.32万元,下降15.24%;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万元,下降0%。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单位本着政府厉行节约的原则,尽量做到少接待、少开车,降低了“三公经费”的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78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为0万元,与上年持平。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78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1.78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开展各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业务所需下乡做扶贫工作、家庭医生服务签约及老年人健康体检等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五、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我中心属事业单位,无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我中心资产总额114.50万元,其中流动资产10.27万元,固定资产89.23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15.0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5.95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5.95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 平方米,账面原值 0万元;处置车辆 0 辆,账面原值 0 万元;报废报损资产 0 项,账面原值 0 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 0 万元;出租房屋 0 平方米,账面原值 0 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 0 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栏次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合计 |
1 |
114.50 |
10.27 |
89.23 |
|
7.43 |
|
81.8 |
|
|
15.00 |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7年度,我中心无部门政府采购支出。
(四)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中心无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五)相关口径说明
1.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3.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4.“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1.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2.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3.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除人员经费以外的基本支出。
4.“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5.“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