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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市文物管理所2023年度部门决算

信息来源:市文化和旅游局     发布日期:2024年10月10日     作者:市文化和旅游局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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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山市文物管理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文山市文物管理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保护管理好全市境内文物。配合有关部门搞好文物大的抢救发掘工作;承担调查征集、保护、维护修缮、藏品保管、科学研究等业务职能和上级文物行政部门委托的文物行政管理工作。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认真落实文物安全责任

成立了文山市文物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并完善了文物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年初完成辖区内18个文物保护单位2023年度安全责任书、消防安全责任书的签定工作,共签订了54份安全责任书及消防安全责任书。

严格执行国家文物局《文物博物馆单位文物安全直接责任人公示办法(试行)》,完成了辖区内18处文物保护单位直接责任人公告公示内容的更新及永久性公示牌制作安装工作

2、强化文物安全监管及保护管理

把文物安全生产工作作为重点检查内容来抓,采取常规检查与联合检查相结合的方式,定期不定期对文物保护单位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并在州庆、五·一、汛期及国庆期间进行专项的文物安全检查。做到发现问题能处理的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及时上报。确保文物安全工作不留盲点,不留死角。截至目前共开展各项检查90余次,填写巡查记录180余份。

认真开展小西门城楼原址修缮工作。小西门城楼修缮保护工作于2023年4月18日启动,历时4个月,完成了小西门城楼主体修缮工程,并组织州级专家组开展了小西门城楼修缮查勘工作。小西门城楼的油饰、彩绘工作需等文物本体木质风干方即可实施。

大兴寺核心区域违建“文化长廊”通过州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州民宗局、市文旅局、市民宗局、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大队、市文物管理所等相关部门的协同工作,于2023年3月底,大兴寺管理委员会自行组织人员拆除了违建“文化长廊”。

认真开展文物“四有”工作。投入10万余元完成了寿佛寺、爱民河纪念碑、小西门城楼、德厚小龙墓地、德厚清水沟岩画、追栗街红岩洞岩画的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的划定及18个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文物地理位置、文物保护单位示意图等的测绘工作。

认真做好文物抢救性保护工作。投入4000元完成平坝观音阁安全隐患整改及小街燃灯寺山门屋面捡漏工作;督促相关乡镇完成了乐西石厥、心明惺禅师墓塔周边环境整治工作。

完成辖区内革命文物和红色标语调查工作,登记上报革命文物6处、红色标语2条,核对上报不可移动文物31处。

根据省、州工作部署,认真谋划文山市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工作,现已完成不可移动文物名录核定工作。

积极开展文物保护单位申报工作。完成文山地区第一个党支部成立旧址、平坝观音阁申报为第九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资料的收集、上报工作。

积极开展项目申报工作。申报了41件馆藏珍贵文物的保护修复项目,编制了《文山市文物管理所金属文物修复方案》;完成了楚图南故居纪念馆陈列布展项目申报工作。

积极实施文物平安工程。完成大兴寺“四名一文一传”及寿佛寺联合检查问题隐患整改工作;更换了秉烈下舍舍老人厅、“文山地区第一个党支部成立旧址”、小街燃灯寺过期灭火器,共更换灭火器30具。

3、积极开展文物保护宣传培训

采用多种形式开展文物保护法律和文物安全常识的宣传活动利用学雷锋纪念日、国际博物馆日、文化自然遗产日、安全生产宣传月进行文物保护法和文物保护宣传,围绕“博物馆、可持续性与美好生活”活动主题,开展了文物知识进校园系列活动。通过专题讲座、展板展陈、发放宣传画册等活动形式,使学生了解了文物保护的意义,营造了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参与文物保护的良好氛围。截至目前共开展了4次文物宣传活动,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

充分发挥楚图南故居纪念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功能,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教育活动。截至目前,楚图南故居纪念馆完成雷锋活动服务内容10余次,上报爱国教育基地活动相关材料2次。接待州、市各级单位和部门开展党日活动150余场次,接待参观者12000余人次;接待学校开展“小社团、爱国教育”活动50场次,接待师生6000余人次;接待“红色教育基地小小讲解员”竞赛拍摄活动60人次。截至目前,楚图南故居纪念馆共接待各级各类参观人员30000余人次。

组织17个乡(镇)、街道46名文化站业务骨干开展了文物保护法规与文物保护培训

积极开展文物安全工作人员消防知识培训。牵头组织大兴寺、楚图南故居纪念馆等9家文物保护单位管理者开展了消防业务知识培训和消防演练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不设置内设机构,根据工作实际需要进行人员分工,实行定岗定责。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文山市文物管理所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文山市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文山市文物管理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4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人(离休0人,退休2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文山市文物管理所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文山市文物管理所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文山市文物管理所2023年度收入合计2559738.4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59618.85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19.58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450586.02元,增长21.3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644572.43元,增长33.66%;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减少193986.41元,下降99.94%。主要原因是2023年绩效工资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文山市文物管理所2023年度支出合计2807027.35元。其中:基本支出2503623.49元,占总支出的89.19%;项目支出303403.86元,占总支出的10.81%;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750610.90元,增长36.50%。其中:基本支出增加611743.17元,增长32.34%;项目支出增加138867.73元,增长84.40%;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2023年绩效工资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我单位2023年度用于保障文山市文物管理所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503623.49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387281.62元,占基本支出的95.3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16341.87元,占基本支出的4.6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文山市文物管理所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03403.86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为德厚水库桥梁迁移工作经费、楚图南故居消防及维修保养及管理经费、新建文山至蒙自铁路文物考古调查协作经费、楚图南故居维修经费、秉烈乡下舍舍老人厅升级改造消防设施经费等项目资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文山市文物管理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559618.8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1.19%。与上年相比增加639778.53元,增长33.32%主要原因是因补缴以前年度单位部分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人员经费支出增加;本年支付上年未结清的费用,公用经费预算支出增加;本年增加德厚水库桥梁迁移、新建文山至蒙自铁路文物考古调查协作经费等项目经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1778489.2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9.48%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和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37519.2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19%。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费”“生活补助”。

9.卫生健康(类)支出227742.3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0%。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1586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3%。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文山市文物管理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等于年初预算数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无增减变动。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文山市文物管理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比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单位属于事业单位,不属于机关单位,不存在机关运行经费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文山市文物管理所资产总额58600.00元,其中,流动资产46300.00元,固定资产12300.00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资产总额334400.00元相比,资产总额减少275800.00元,降低82.48%。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评价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5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5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文山市文物管理所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文山市文物管理所2023年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3、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收到上级单位拨入的非财政补助资金。

4、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5、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6、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收到附属单位按规定缴来的款项。

7、其他收入,是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8、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11、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621005357005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