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262100535700201000
文山市民族文化传承展演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进行文艺宣传,积极发挥窗口作用;搜集民族民间文化遗产,挖掘民族民间艺术素材,创作艺术精品,传承和弘扬民族文化;创作演出优秀歌舞及舞台艺术作品,大力开展群众文艺演出、文艺下乡、艺术交流,活跃城乡人民文化生活;做好艺术普及推广,培养艺术创作、表演人才。完成市委市政府及主管部门指令性大型节庆及对外文化交流等重要演出任务;传承和弘扬文山民族民间文化遗产。每年为市民服务的广场宣传演出;送戏曲进乡村、进社区、进校园、进军营。为市内文化活动提供服务,为基层进行文艺辅导和人才的培训。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各种演出等活动。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加强政治建设,更加忠实的践行“两个维护”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全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文艺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组织“第一议题”学习,做到“第一时间”抓学习、“第一遵循”抓贯彻、“第一政治要件”抓落实,不断加深对“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的认识、更加忠实的践行“两个维护”。
2、大力推进文化惠民工程
紧紧围绕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这一主线,以人民为中心、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创作排练文艺作品深入基层进行宣传演出,积极推进文化惠民工程。为推进戏曲艺术在我市的传播普及和传承发展,增强文山人民群众文化获得感,促进乡村文化振兴,推动文山民族艺术事业的繁荣和发展,展演中心积极组织开展“三下乡”为民服务活动。结合“深入生活、扎根人民”主题实践活动,深入开展“我们的中国梦 文化进万家”“送戏曲进乡村”“文化大篷车•千乡万里行”“文化三下乡”“文化惠民”“民族团结进步”“我们的节日”“文艺+法制”“普法强基补短板”等的主题文艺演出活动,开展文艺演出“七进”活动,把优秀精神文化产品和服务送下乡,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解决农村群众看戏难的问题。全年完成演出活动任务120场次,观众达20.3万人次。
3、加大文艺创作演出力度,努力打造我市文艺精品
民族传统文化是一个国家、一个民族的瑰宝,它承载着丰富的历史文化内涵和人民群众的情感认同,在社会快速发展的今天,保留和传承优秀的民族传统文化显得尤为重要。展演中心勇于担当、开拓进取、大胆进行艺术创新,新创作作品《守护那片绿》《三难新郎》《壮乡水韵》,精心打造了《最后的光》《彝鼓•传魂》2个舞蹈作品。为促进民族文化强市建设作出贡献。
4、闪耀舞台,演绎璀璨荣光
周福萍同志参演的《花山情》荣获云南省第十三届民族民间歌舞乐展演创作类“优秀奖”。我中心新创作品周福萍同志演唱的《壮乡水韵》荣获文山州第四届“七花杯”文艺汇演原创音乐类“七花奖”。陈永昌同志参演的《悠悠山歌情》荣获文山州第四届“七花杯”文艺汇演戏剧类“七花奖”。文山州第四届“七花杯”文艺汇演中表现突出荣获“优秀组织奖”。刘文亮、梁兵两位同志在文山州廉政教育舞台剧《红线》创作、编排中表现突出、成绩优异,荣获“优秀编导”称号。
5、积极开展艺术普及活动
为促进社会的文化建设和艺术的传承发展,展演中心积极开展艺术普及活动。一是开展文艺帮扶12支队伍;二是开展“戏曲进校园、非遗进校园”普及活动10场次。活动让观众在观、学、演中感受艺术的魅力,不仅丰富了群众的精神生活,又提升了群众艺术素养和欣赏能力。
6、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
每天坚持“基训课、技术技巧、组合”训练,不断提高演员业务能力、激发创作动力,挖掘优秀演艺人才,不断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营造积极向上的工作氛围。
7、大力开展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发挥志愿服务精神
我中心自成立文化志愿服务队以来,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把文化惠民、文化为民、文化乐民作为根本宗旨,通过扎扎实实的志愿服务让人民受惠、让群众满意,结合戏曲进乡村活动,把“我们的中国梦 文化进万家”新时代文明实践文艺志愿服务的品牌打响,让更多基层群众感受到文化文艺带来的获得感幸福感。
扎实推进“七城创建”工作。认真做好本单位办公区域、责任区域卫生清洁保洁,积极参与到全市爱国卫生专项行动工作中,以身作则,参与盘龙河责任段河道清理、市法院对面路段路域整治、民族文化中心周边卫生清扫等卫生清洁保洁工作,主动参与大景建材城、文化娱乐场所KTV、网吧卫生监督工作,为文山市城市环境卫生质量提升作出应有的贡献;积极开展“文明文山 有你最美”“文明行车 礼让斑马线”“绿美文山”等志愿服务活动,做到大家共创共建。
8、抓好安全工作,维护稳定和谐环境
展演中心始终牢记“隐患险于明火、责任重于泰山”指示精神,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指导方针,采取得力措施,全面开展安全工作。
签订责任书,落实安全责任。单位与干部职工签订安全工作责任书,做到职责清楚,责任明确。
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利用每周政治学习时间,适时对干部职工进行防火、防电、防交通事故等教育,提高干部职工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
加强驻村队员关心关爱。为了进一步加强驻村工作队成员安全和保障工作,展演中心严格落实各项保障措施,深入开展驻村队员安全教育、组织队员体检、开展谈心谈话等活动,切实加强驻村队员关心关爱,激发了驻村队员的干事动力。
加强安全教育、健康教育,对全部责任区域定期进行防疫消杀工作。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6个内设机构:办公室、财务室、舞蹈演出队、声乐演出队、创作室、舞美灯光音响室。所属单位0个。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文山市民族文化传承展演中心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文山市文化和旅游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文山市民族文化传承展演中心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44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4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36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人(离休0人,退休2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文山市民族文化传承展演中心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文山市民族文化传承展演中心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文山市民族文化传承展演中心2023年度收入合计5832120.0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814940.24元,占总收入的99.71%;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7179.81元,占总收入的0.29%。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906796.12元,增长18.4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890359.67元,增长18.08%;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16436.45元,增长2211.10%。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和2023年绩效工资收入增加。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文山市民族文化传承展演中心2023年度支出合计5890784.14元。其中:基本支出5693926.74元,占总支出的96.66%;项目支出196857.40元,占总支出的3.34%;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920588.37元,增长18.52%。其中:基本支出增加786212.97元,增长 16.02%;项目支出增加134375.40元,增长215.06%;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增加和2023年绩效工资支出增加。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文山市民族文化传承展演中心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693926.74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495286.63元,占基本支出的96.5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98640.11元,占基本支出的3.4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文山市民族文化传承展演中心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96857.4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增加2023年中央公共文化服务体系送戏曲进乡村演出经费支出。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文山市民族文化传承展演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818281.4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77%。与上年相比增加883850.92元,增长17.91%,主要原因是补缴上年社会保险,人员经费收入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4118590.0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0.79%。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628704.96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81%。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抚恤金”,“生活补助”等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557142.4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58%。主要用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等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51384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3%。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500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500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文山市民族文化传承展演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5000.00元,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500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余于年初预算数,原因:预算三公经费只能逐年递减,预算根据上年做入公务接待45000.00元,实际支出0.00元。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减无变动。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文山市民族文化传承展演中心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0.00元,比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文山市民族文化传承展演中心属于事业单位,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无。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文山市民族文化传承展演中心资产总额124500.00元,其中,流动资产13400.00元,固定资产111100.00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资产总额310200.00元相比,资产总额减少185700.00元,降低59.86%。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年度下乡演出工作顺利完成,下乡经费结转和结余资金减少;固定资产净值因资产管理工作的累计折旧而减少。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73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73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730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文山市民族文化传承展演中心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文山市民族文化传承展演中心2023年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财政拨款收入:单位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3、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收到上级单位拨入的非财政补助资金。
4、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业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5、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业务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6、附属单位缴款,指事业单位收到附属单位按规定缴来的款项。
7、其他收入,是指预算单位在“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之外取得的收入。
8、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0、年初预算数:经同级财政部门批复的年初预算数。
11、项目支出: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发生的各项支出。
监督索引号532621005357002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