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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3年度决算公开

信息来源:文山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     发布日期:2024年09月30日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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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262100272801000

文山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3年度部门决算目录

第一部分  文山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森林公安是和公安机关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具有武装性质兼刑事执法和行政执法职能的专门机构,文山市森林公安局内设办公室、法制室、政工监督室、技术鉴定室、科信中队、刑事侦查中队、治安中队7个职能机构,下辖红旗、老君山薄竹三个派出所为进一步推进文山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机构改革,理顺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职能职责,根据《中共文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机构编制的批复》(文市机编复〔20232号)文件精神,430日,文山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加挂“文山市公安局生态环境与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牌子,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市公安局生态环境与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7个内设机构中5个保持不变,其中刑事侦查中队更名为刑事侦查一中队,治安中队更名为刑事侦查二中队,3森林派出所机构名称不变。主要职责对应公安部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局(七局)管辖案件范围,负责管辖《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分则中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中的10种案件、侵犯知识产权罪中的8种案件、危害社会公共卫生罪中的2种案件、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中的16种案件及失火案、放火案38种刑事案件及依法应当公安机关予以行政处罚的行政违法案件。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严厉打击违法犯罪,维护环食药知领域安全,护航党的二十大。

1.年初,成立了火案专案组、打击病死牲畜制售产品领导小组,强化大要案件侦办。对重大案件坚决重拳出击,做到打准打狠;对疑难案件坚决克服阻力,做到依法严惩;对涉及自然资源领域侵占农地、林地等案件打早打小,并会同有关部门警种查深查透今年来共立非法采矿、火案、非法占用农用地、假冒伪劣、食品、药品、知识产权等领域各类刑事案件93起,破91起,移送起诉3461人,抓获犯罪嫌疑人82,完成任务数的119%,扣押涉案资金350万元,冻结涉案资金540余万元、房屋2套。其中:森林草原类案件立34起破46起,完成任务的110%;药品类案件立6起破10起,完成任务的111%;生态环境及生物安全类案件立14起破9起,完成任务的128%;伪劣商品及知识产权类案件立11起破8起,完成任务的100%;食品类案件立27起破18起,完成任务的180%。办理生态环境行政案件3起,行政拘留2人。侦破省公安厅督办案件4起,完成督办案件任务数的100%。其中:“1010”非法采矿案,扣押涉案铝土矿4013.14吨,移交自然资源部门保管7800余吨无主铝土矿;文山224”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案,扣押死因不明猪肉2170.03公斤;“308”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扣押假冒耐克、阿迪品牌衣裤1694件、鞋子2283双,涉案价值221.83万元;文山430”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案,扣押假茅台酒8739瓶,涉案价值2566.15万元。4起督办案件共扣押嫌疑人使用轿车7辆,挖机2台,装载机1台等作案工具有效保护生态环境,及时制止假冒伪劣商品、不符合食品标准的猪肉流入市场,为生态环境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贡献公安力量。

2.开展专项行动,保障环食药领域安全。以开展治安大排查大整治、雷霆2023—歼击1号”夏季治安整治等专项行动为契机,针对环食药领域安全积极开展市场整治、线索排查等工作。全年共接救助类警情127起,救助野生动物226只;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药品领域联合执法7次,检查三七售卖店26个、检查医疗美容院7家,协助扣押过期化妆品10种共计55瓶(盒)。检查私人诊所16家,查药品场所、药店100个,发现问题隐患24处。开展食品联合执法11次,清理水果摊位6家、快递超市2家、检查校园及周边小吃店、食品店、餐饮店、超市250余家,检查学校食品配送公司1家、学校食堂15家,检查农贸市场8个,水产、冷冻食品店12家,水果、野生菌、草药流动摊点48处,检查烧烤店食品销售场所323个,排查整改各类安全隐患138处,有效监督食品安全。全力排查省厅下发核查线索,深挖案源,年共开展线索核查52次,核查138条。其中药品54条、伪劣产品16条、食品安全44条、森林草原类20条、生态安全线索4条。充分发挥“河湖警长”职能作用,开展巡河湖478次,出动警力1083人,开展“河湖长+警长”联合执法9打捞被淹死猪1只,劝阻利用筝网捕鱼、违规垂钓人员19人,收缴鱼杆6只,捕鱼工具2套,收缴没收渔获物49.5公斤共放生各种野生鱼类7公斤,立非法捕捞案件1起,破1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严厉打击盘龙河流域非法捕捞违法犯罪行为,有效维护辖区水域生物资源和生态环境安全。

3.开展火案攻坚提升案件侦破率。局党委高度重视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及时传达州、市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会议精神,多次听取大队汇报2023年森林防灭火工作情况,及时调整火情处置方法,即:火情发生时,市防火办拨打110举报电话,110指挥中心按照属地原则通知派出所就近出警,确保火警反应迅速,出警及时,各森林警长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做好火情处置、林区巡查等工作,有效提升火情处置能力。全年各派出所所长(森林警长巡林457次,出动警力1018,劝阻烧秸秆274月火情频发,文山市公安局针对413等系列火灾案件,制定了《文山市公安局关于成立森林火案工作专班的通知》,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的专案组,抽调精干力量加大火案查处。2023年,共立火案24(其中放火案1起,失火案23起),撤4起,破16(其中放火案2起、失火案14起)。413放火案被省政府列为督办案件侦办,该案犯罪嫌疑人项某某一审判决有期陡刑5年,有效震慑罪犯,教育广大群众。

4.加大宣传,提升队伍良好形象。一是宣传进校园。结合普法强基“第二班主任”宣传工作要求,积极组织警力深入挂钩村寨、学校开展宣传以案释法、以法为据,提高群众法律意识。二是重点时段宣传。在“春节”“清明节”“世界生物多样性日”“世界环境日”“食品安全宣传周”等时段,以走访宣传、召开群众会、设点宣传等方式,线上线下大力宣传法律法规,以案释法,呼吁广大群众保护森林资源和野生动植物资源,注重食品药品安全。今年共撰写简报信息125篇,政府重点信息24篇,调研文章7篇,被上级采用信息68条,宣传工作环食药部门全州排名第一。发放宣传资料5000余份,召开群众会28场次,设点宣传30次,入校宣传34制作大要案微视频4个,森林防火警示教育视频1期,森林防火警示教育视频由市政府推广到全市各乡镇(街道)、村(社区)播放。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政工监督室、法制室、技术鉴定室、科技信息中队、刑事侦查一中队、刑事侦查二中队,所属单位三个,分别是:

1.派出单位红旗森林派出所

2.老君山森林派出所

3.薄竹森林派出所三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文山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文山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

)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文山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4人。其中:行政编制3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28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0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5人(离休0人,退休15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嘱0人。

实有车辆编制4辆,在编实有车辆4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文山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部门2023年度收入合计11,200054.6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11,200054.63,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增加0元(含教育收费0元),增加0%;经营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元,占总收入的0%;其他收入10000元,占总收入的0.09%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465979.14元,减少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465979.14元,减少4%;上级补助收入增0元,增长0%;事业收入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收入增加0元,增长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元,增长0%;其他收入增加10000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文山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部门2023年度支出合计11,200054.63元。其中:基本支出10,570140.80,占总支出的94.37%项目支出619913.83,占总支出的5.53%;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元,占总支出的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465979.14元,下降4.00%。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85826.57元,下降1.73%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元,增长0%经营支出增加0元,增长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元,增长0%其他收入增加10000元,增长100%项目支出减少280152.57元,下降31.13%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文山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0570140.80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9618903.45元,占基本支出的9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951237.35元,占基本支出的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文山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19913.83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元。具体项目开支主要用于案件办理、车辆运行维护费用和差旅支付费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文山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部门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1190054.63,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465979.14元,下降4.00%,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外交(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9055291.6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92%主要用于工资发放等。

 5.教育(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794738.7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10%主要用于社保发放。

 9.卫生健康(类)支出623429.3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5.57%主要用于医保发放。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3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27%主要用于森林防火。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686595.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14%主要用于住房保障;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其他(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80000.00元,决算为22809.8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15%,本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22809.89元比上年435,841.8元减少413031.91,下降94.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50000.00元,决算为22809.89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9.12%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0000.00元,决算为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文山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80000.00元,支出决算为22809.8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1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预算为250000.00元,决算为22809.8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2%公务接待费支出年预算为3000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财政资金困难。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413031.91元,下降94.7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减少元,下降%;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减少247950.80元,下降10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65081.11元,下降87.8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0.00元,下降0.0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财政资金困难。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0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该部分由单位严格按照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口径自行填报)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文山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部门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51237.35元,比上年减少630560.85元,下降39.86%主要原因人员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于案件办理、车辆运行维护费用和差旅支付费用。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1231日,文山市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部门资产总额9817707.63元,其中,流动资产253945.22元,固定资产7760023.51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元,在建工程1803738.97元,无形资产0(净值),其他资产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186394.79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7455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平方米,账面原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元;报废报损资产124项,账面原值39257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1509.00元;出租房屋0平方米,账面原值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情况说明里涉及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若没有涉及专用名词,应至少公开一条与决算相关的财务专业名词解释,或请直接保留模板提供专用名词。

监督索引号532621002728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