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市人民政府

文山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行政执法处罚结果公示((文市)应急罚〔2024〕执法0014号)

信息来源:市应急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4年05月24日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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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

文山永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案件名称

文山永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安全生产违法案

处罚文书号

(文市)应急罚〔2024〕执法0014号

处罚事由

文山永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文山州中医医院特色专科大楼项目)作业现场多处开关箱未设置安全标识。

以上事实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规定。

处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一项“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规定。

处罚结果

文山永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文山州中医医院特色专科大楼项目)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一项“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规定。决定对文山永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作出处以人民币贰万捌仟元整(28000.00)罚款的行政处罚。罚款已于2024年5月20日全部缴至指定银行,违法行为已整改完毕。

处罚时间

2024年5月20日

处罚部门

文山市应急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