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市人民政府

文山市应急管理局2024年行政执法处罚结果公示((文市)应急罚〔2024〕执法0003号)

信息来源:市应急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4年03月22日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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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

周发祥

案件名称


处罚文书号

(文市)应急罚〔2024〕执法0003号

处罚事由

烟花爆竹打非治违联合检查组执法人员于2024年1月31日对文山市薄竹发祥鞋店进行联合执法检查,发现该店未经许可无证经营(储存)烟花爆竹(制品)。已经构成了违法事实。

以上事实涉嫌违反《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二款:“未经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不得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规定。

处罚依据

依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对未经许可经营、超许可范围经营、许可证过期继续经营烟花爆竹的,责令其停止非法经营活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的规定。

处罚结果

文山市薄竹发祥鞋店涉嫌违反《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三条、第二款:“未经许可,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生产、经营、运输烟花爆竹,不得举办焰火晚会以及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规定。

依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对未经许可经营、超许可范围经营、许可证过期继续经营烟花爆竹的,责令其停止非法经营活动,处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的规定。决定对你作出:1、处以人民币贰万捌仟元整(28000.00)的行政处罚;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贰佰元整(:200.00)的行政处罚。罚款已于2024年4月22日全部缴至指定银行,违法行为已整改完毕。

处罚时间

2024年3月6日

处罚部门

文山市应急管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