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市人民政府

李兴仙、肖建友《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遗失声明

信息来源:文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发布日期:2021年01月06日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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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人:李兴仙、肖建友,因保管不善,将位于文山市环北路105号3幢9-602(园丁小区)《国有土地使用权证》遗失,土地证号:文国用(2012)第02787号,宗地号:C-16-290F030462,土地面积:18.21平方米,用途:住宅,使用权类型:划拨。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上述《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兴仙、肖建友

2021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