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第136号)
申请人:吴成玉、闵娟、闵丽,权利人:吴惠英、闵富魁拥有房屋坐落于:文山市泰康小区12组团第66号,不动产证号:文国用(2016)第03216号,土地面积:182.00平方米。用途:城镇住宅用地/,四至: / 。
权利人:闵富魁于2022年01月20日死亡,吴惠英 于2023年10月05日死亡.申请人吴成玉、闵娟、闵丽申请办理上述不动产的继承登记,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2024年04月29日至2024年05月21日)。公告期内如有异议,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文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公告期届满,无异议的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办理该不动产的转移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文山市便民服务中心不动产登记受理窗口,联系方式:0876-3037973 。
特此公告。
文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4年0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