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初步审定,我机构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4年5月22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文山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权籍科,联系方式:0876—3037978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类别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1 |
谭光跃、彭正华 |
土地/房屋 |
文山市古木镇古木东街42号 |
532601102201JB99906F00010001 |
土地:274.30㎡ 房屋:225.23㎡ |
集体建设用地/住宅 |
文集建(1997)字第00256号、文山县房权证文房字第043225号 |
附件:不动产权证/宗地图/界址点
文山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