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和党的二十大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按照法治建设工作作总体安排部署,结合工作实际加强领导,明确职责,狠抓落实,全面有序地推进法治建设工作,根据《中共文山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做好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报送发布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将开展的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1.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工作。一是落实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并在文山市政府网站公示了本单位行政许可、行政处罚,推进行政权力运行流程信息公开,做到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透明运行,对属于本局审批权限内的建设项目,压缩审批时限,在报件齐全前提下,环境影响报告书、报告表审批由法定的60个、30个工作日统一缩短至原环保部规定的22个、12个工作日,审批时限分别提前38和18个工作日,极大的提高了审批效率。二是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效能和水平,完善首问责任,按照“快、简、免”的原则办理,对所有建设项目、技改项目进行全过程控制和管理,认真贯彻落实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三同时”制度。2022年共完成35个项目环评报告表的审批;指导完成94个项目环评登记表备案工作;指导项目单位完成项目竣工环境保护自主验收21个。指导服务企业完成3个行政处罚信用修复,为营造优良信用环境打下基础。
2.全面落实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机制和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严格按照审批程序实施行政规范性文件审批。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加强对重大行政执法决定的监督,规范重大行政决策行为。2022年我局全年进行合法性审查36件,其中,重大行政执法法制审核35件、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1件。
3.筑牢安全稳定屏障工作。一是打好蓝天保卫战。多效措施开展春夏季大气污染防治攻坚工作,2022年城区空气质量优良率达99.7%。全面推进禁止秸秆焚烧工作,开展市级巡查115次;严格落实施工场地扬尘管控“六个百分百”,加强城区油烟污染管控,完成废气检测并出具废气检测报告的汽车维修企业103户,完成41座加油站点油气回收装置安装,完成文山环城路1套黑烟抓拍系统和1套汽车遥感监测系统的安装和调试工作。二是打好碧水保卫战。按月对盘龙河城区段东方红电站断面等11敏感点位开展水质加密监测并针对超标因子的变化趋势做分析,切实发挥水质自动监测站的预警作用。加强工业园区污水处理监督管理,强化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监管,开展汛期环境安全应急排查工作,重点对文山市垃圾填埋厂渗滤液处理站、文山市污水处理厂等涉水企业开展排查。规范开展入河排污口审查工作。三是打好净土保卫战。全面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作,截至目前,文山市126个行政村1000个自然村,共完成农村生活污水治理53个行政村,行政村污水治理率达42.06%。强化危险废物管理,共检查涉危企业单位300余家次,督促完成113个问题整改;抽查考核31家危废产生(经营)单位,考核结果均达标,督促存在问题完成立行立改14个,限期整改32个。开展涉重金属废渣堆存点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完成17个堆场(点)治理成效复核、环境风险排查及问题整改等工作并通过市级初验,正在开展州级复验工作。
4.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一是认真贯彻落实《文山州生态环境局推进生态环境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工作方案》。依托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信息共享平台、云南省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地址、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国家“互联网+监管”系统、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办理信息系统、文山市政府网站等平台公示环境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检查,推进行政权力运行流程信息公开,做到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透明运行。2022年州局指派办理行政处罚4件,已办理行政许可35件、行政登记94家、行政检查132家(次)。
5.规范应急处置机制建设工作。一是2022年文山市未发生突发环境事件。辖区内企事业单位共备案185份突发环境应急预案,其中,突发环境应急预案共备案53家。文山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共12个水库,均已进行应急预案编制并报备。其中县级及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2个,千吨万人饮用水水源地6个,乡镇级水源4个。二是文山市人民政府组织文山洁城清运有限公司开展垃圾填埋场渗漏泄露应急演练,督促指导13家企业开展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演练和培训。三是落实24小时防汛值班值守制度。
6.严格履行行政调解职责和发挥行政裁决化解民事纠纷的“分流阀”作用情况。妥善调处环境信访案件,维护群众合法环境权益,加强信访案件督察督办,用好“12369”举报热线、“12345”举报平台。2022年,共接到群众投诉111起,处理111起,处理率100%,结案111起,结案率100%,全部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结、反馈,做到了“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7.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我局认真执行州局印发的《文山州环境行政处罚案件办理程序暂行规定》,积极配合州局开展行政处罚案件的办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2022年本辖区无行政复议案件和无出庭应诉案件。
8.依法组织开展政府督查工作。一是2021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文山市涉及16个,截至2022年12月底,全市已完成问题整改7个,市级验收6个,州级验收3个,整改达到序时进度9个。二是2021年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期间,督察组共交办文山市群众投诉举报件28批31件,经核实,属实6件、基本属实10件、部分属实13件、不属实2件;立行立改16件、限期整改15件;举报问题主要涉及大气、水、土壤、噪声、生态等方面。截至2022年12月底已全部完成整改,并通过州级验收。
9.优化加强法治建设群众满意调查工作。2022年对办理的行政许可案件35件和行政处罚案件2件进行了回访,群众对处理情况满意度为100%。
10.普法守法工作。一是联合22家单位在全市组织了“5.22国际生物多样性日”、“六五环境日”、“6.15全国低碳日”线上、线下宣传活动,为法律法规的普及创造了条件,共计发放资料14000余份;二是积极参加各单位组织的“行政罚法”、“民法典”、“安全生产月”“科技周”等主题活动宣传;三是送法进乡镇、企业。3月、10月分别到塘子寨村、秉烈乡对群众集中宣讲、宣传和入户发放生态环境等法律法规宣传资料,共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组织32家企业参加省厅组织的排污许可管理视频培训,进一步推动各排污单位认真落实按证排污的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四是以环保设施公众开放日为契机,积极组织文山市污水处理厂和文山永安环保有限公司开展线上线下环保设施开放日活动,线下共有4所学校200余学生参加了文山市污水处理厂环保污染防治处置设施对外开放活动,线上文山市污水处理厂参观人次达3000余次、文山永安环保有限公司参观人次达2000余次。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执法监督机构编制少,无法满足当前的在岗人数。二是依法行政的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由于执法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执法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矛盾的能力仍有待加强,责任需要进一步明确。三是生态环境执法体制改革尚未完成,生态环境执法体系模式需要进一步优化和完善。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有关情况。
根据《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要求,我局始终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重点学习内容和第一议题,组织法治专题会议4次;制定了学法计划,并结合党员“两学一做”、“三会一课”等活动,采用集体讨论学习与个人自学相结合,组织干部职工积极参加国家、省、州、市开展的法律法规或业务知识培训共17次;实有在编在岗干部职工45人,取得执法证人员41人,执法证件持证率达到91%,其余4人已通过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全局行政执法人员综合业务素质和法治思维、执法水平进一步提升。
二、下一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一项长期坚持的重要政治任务,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学习,建立健全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常态化机制,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贯彻工作真正入脑入心、持续走深走实。二是强化执法监督与业务培训和指导,提升全系统行政执法水平,严格执行执法三项制度,熟练掌握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流程和工作要求,切实做到合法、合理、合规。三是继续深入开展法治建设工作,切实提高法治政府建设的思想认识,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抓紧抓实各项重点任务,促进生态环境各项工作持续、快速、健康的发展和全面进步。
文山州生态环境局文山分局
2023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