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市人民政府

《文山市应急管理局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

信息来源:市应急管理局     发布日期:2020年10月20日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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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能及时、快速、妥善地处理突发于文山市辖区内,并与市应急局职能职责相关联的安全生产事故及因自然灾害引发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安全、高效、有序地组织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防止事态的蔓延扩大,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电力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调查处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置办法》、《云南省安全生产条例》、《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等法规和《文山市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的要求,制定本预案。

一、预案范围和事故划分

(一)本预案适用于突发于文山市辖区内,并与市应急局职能职责相关联的安全生产事故及因自然灾害引发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分为以下类型:

1.中毒窒息事故;

2.放炮事故;

3.片帮冒顶事故;

4.透水事故;

5.触电事故;

6.机械伤害事故;

7.片帮冒顶事故。

8.坍塌事故;

9.火灾事故;

10.高处坠落事故;

11.爆炸事故;

12.物体打击事故;

13.其他可能突发的安全生产事故及因自然灾害引发的安全生产事故。

(二)事故划分

1.特别重大事故,是指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伤(包括急性工业中毒,下同),或者1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2.重大事故,是指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3.较大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4.一般事故,是指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安全生产事故一旦发生,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逐级上报至国务院应急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较大事故逐级上报至省人民政府急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三)一般事故上报至州人民政府急管理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有关部门。

二、应急救援机构职责

(一)应急救援领导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为了加强对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的组织,市应急局成立应急救援指挥中心领导小组。

组 长:由市应急局党组书记、局长担任。

副组长:由市应急局所有党组成员、副局长及安全监察专员担任。

成 员:由办公室、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综合协调办、安全生产基础股、非煤矿山股、危险化学品股、行政执法股、风险监测和综合减灾股、规划财务和救灾保障股、应急信息管理中心股室负责人组成。

主要职责:全面领导、协调和指导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制定紧急管理办法或特别管制措施;调用救援物资、设备和人员,组织抢救遇难(害)人员和进行工程抢险;按照事故上报有关规定逐级上报救援情况。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各组的成员与职责

⒈领导小组办公室: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于应急救援指挥中心。

主任:由分管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市应急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担任。

成员:由办公室、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所有工作人员组成。

办公室职责:收集、整理重事故相关资料,经领导小组审查后按规定上报,并向外通报及发布有关信息,协调调动应急救援队伍。

2.事故控制防范组:

组长:由分管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安全生产基础股、非煤矿山股、危险化学品股的市应急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担任。

成员:由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安全生产基础股、非煤矿山股、危险化学品股所有工作人员组成。

职责:负责参与对事故防范措施的落实,防范事故危害扩大。

3.抢险救援工作组:

组长:由分管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安全生产基础股、非煤矿山股、危险化学品股的市应急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担任。

成员:由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安全生产基础股、非煤矿山股、危险化学品股所有工作人员组成。

职责:主要负责参与事故抢险救援、现场控制和保护。

4.安全保卫疏散组:

组长:由分管办公室、应急信息管理中心的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担任。

成员:由办公室、应急信息管理中心的所有工作人员组成。

负责参与事故区域的治安维护,保障道路交通畅通。对现场及周边人员进行防护指导,疏散人员,转移现场周围物资。

5.卫生医疗救护组:

组长:由分管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应急信息管理中心的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担任。

成员:由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应急信息管理中心的所有工作人员组成。

职责:负责参与组织有关医疗机构和救护专家、医护人员,对受伤人员进行现场急救和转移治疗。

6.后勤物资保障组:

组长:由分管办公室、规划财务和救灾保障股的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担任。

成员:由办公室、规划财务和救灾保障股的所有工作人员组成。

职责:负责参与组织和协调,做好事故抢险救援物资、通信和电力保障。

7.应急救援专家组:

组长:由分管应急救援指挥中心、行政执法股的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担任。

成员:由应急救援指挥中心、行政执法股的所有工作人员组成。

职责:负责参与事故救援方案的研究,分析事故原因,预测灾害演变,提出救援措施和建议;为恢复生产提供技术支持。

8.环境气象监测组:

组长:由分管应急信息管理中心、风险监测和综合减灾股的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担任。

成员:由应急信息管理中心、风险监测和综合减灾股的所有工作人员组成。

职责:负责参与监督事故现场危险物质、危险环境的处置。

9.善后处理工作组:组长由分管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综合协调办的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担任。

10.成员:由应急救援指挥中心、综合协调办的所有工作人员组成。

职责:负责参与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11.事故原因调查组:

组长:由分管行政执法股的市应急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担任。

成员:由行政执法股的所有工作人员组成。

职责:负责参与查清事故的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写出事故调查报告,对事故责任单位和相关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

三、预防与预警

(一)重大危险源管理

文山市非煤矿山(含尾矿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行业的重大危险源实行目标管理负责制,责任落实到单位和个人,采取挂牌督办的方法,重点采取隔离、治理等方式进行处理,防止发生生产安全事故。

(二)信息报告

文山市应急局设立应急救援指挥中心,值守电话0876—2137251,保持与文山州应急局应急救援指挥中心,文山市政府办公室进行长期性的联络,发布灾害天气等项目的预警信息,报告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发生的经过、造成的人员伤亡情况和事故造成的损失,以及在事故抢险救灾中采取的救援方法、救援内容、物资储备等。按照国务院493号令《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规定,当发生事故时,由事故发生单位在1小时内,科学编写事故信息,报送至市应急局,市应急局接报后,2小时内,科学编写事故信息,报送到市政府及文山州应急局。

(三)预警行动

当事故发生时,一般事故由市应急局发布事故发生的时间、原因、事故性质、伤亡情况以及财产损失和事故发生单位责任人的姓名等,并对事故发生的情况、事故救援和调查处理情况、事故调查组的成立进行公布,信息发布单位为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联系电话0876-2185845,联系地址市安监局。

四、应急响应

(一)分级响应

按照国家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响应标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启动本应急救援预案:

(1)当市行政区域内造成特大事故,即一次死亡30人以上,或一次100人重伤,或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的生产安全事故时。

(2)当市行政区域内发生重大事故,即一次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及1亿元以下的生产安全事故时。

(3)当市行政区域内发生较大事故,即一次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重伤10人以上50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生产安全事故时。

(4)当市行政区域内发生一般事故,即发生危及3人以下生命安全或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伤,或者1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时。

(5)当发生一般、较大及其以上事故时启动应急救援预案,组织救护队进行救援并做好物资的筹备、设备的调运等工作,保障电力供应、保障矿井通风、保障救援人员的食品卫生安全、保证各项物资供应、设施供应和安全到位,并落实各项责任。

发生一般事故时,由市应急局负责指导事故现场进行应急救援。

(二)应急响应程序

当接到非煤矿山(含尾矿库)、危化品和烟花爆竹行业企业发生一般、较大及其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报告时,应立即报告市应急局领导,由市应急局领导报告至应急救援指挥部领导,由救援指挥部的领导确定救援方式及方法。根据事故发生的情况、伤害程度和经济损失确定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并做好事故的信息报告和跟踪调查工作,做到指挥部领导现场指挥,协调好物资的供应和抢险救援工作,把救援工作、物资供应工作、设备供应工作、食品供应工作、安全管理工作任务落实到每个小组和个人,保障有效救护、信息畅通。

(三)现场处置措施

当非煤矿山(尾矿库)、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发生事故应急救援的方法如下:

一是中毒窒息事故:当非煤矿山(含尾矿库)、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发生中毒窒息事故时,首先要对事故发生地点进行通风,降低有毒有害气体浓度,利用检测仪器不断的进行检测,当有害气体浓度降低到《规程》规定的安全标准时,在无其他危害的情况下,方可对中毒人员进行施救。当有毒有害气体浓度降低速度很慢时,短时间内不能降低到安全浓度,这时就要采取措施,让专业救护队员进入现场进行施救。当把中毒者救出时,把被救人员放在通风良好地方进行恢复,也可立即送往医院进行救治。

二是放炮事故:当非煤矿山(含尾矿库)企业发生放炮事故时,首先要对事故地点进行通风,降低有毒有害气体浓度,利用检测仪器不断的进行检测,当有害气体浓度降低到《规程》规定的安全要求时,方可进入现场对中毒人员进行施救。当有害气体浓度降低速度很慢时,短时间内不能降低到安全浓度,这时就要采取措施,让专业救护队员进入现场进行施救。当被救人员受伤严重时,立即送往医院进行救治。

三是片帮冒顶事故:当非煤矿山企业发生片帮冒顶事故时,在进入现场施救前,施救人员首先要查看周围是否有片帮冒顶、掉落及其他伤害的可能,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将伤者救出,对受伤严重者立即送往医院进行救治。

四是透水事故:当非煤矿山企业井下发生透水事故时,首先被困人员要到井下最高处进行躲避,等待施救人员进行救护,有条件的情况下,也可以进行自救。施救人员在施救前要摸清被困人员所在位置,当有毒有害气体在安全浓度以内,也无其他危害的前提下方可进行施救,施救后将伤者送往医院进行治疗。

五是触电事故:当非煤矿山(含尾矿库)、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发生触电事故时,救助者首先切断电源,查看周围环境无危险的情况下进行施救,把救出的伤者应送往医院进行治疗。

六是机械伤害事故:当非煤矿山(含尾矿库)、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发生机械伤害事故时,施救人员进入现场前,首先查看是否有其他安全危害,在安全的前提下,进行施救,首先将电源切断,让机器停止运转,救出伤者,并将其送往医院进行治疗。

七是片帮冒顶事故:当非煤矿山企业发生片帮事故时,施救人员进入现场前,先查看周围是否有危险源,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将伤者救出,并将其送往医院进行治疗。

八是坍塌事故:当非煤矿山(含尾矿库)、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发生坍塌事故时,首先要分析塌方的原因,施救人员在进入事故现场救援前,查看现场周围是否安全,在保障安全的前提下进行施救,把伤者送往医院进行治疗。

九是火灾事故:当非煤矿山(含尾矿库)、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发生火灾事故时,首先要分析火灾事故的原因,施救人员在进入事故现场救援前,查看现场周围是否安全,有毒有害气体是否在安全浓度内,确保有毒有害气体在安全浓度内,在保障救援人员安全的前提下进行施救,把伤者送往医院进行治疗。

十是高处坠落事故:当非煤矿山(含尾矿库)、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发生高处坠落事故时,首先要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施救人员在进入事故现场救援前,查看现场周围是否安全,在保障救援人员安全的前提下进行施救,把伤者送往医院进行治疗。

十一是爆炸事故:当非煤矿山(含尾矿库)、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发生爆炸事故时,应急救援指挥部对事故现场及周边划定警戒区域,实行交通、治安管制,责令受到严重威胁的区域的人员立即停止一切活动,并撤离、疏散。并将伤者送到医院进行救治,对死者进行善后处理。

物体打击事故:当非煤矿山(含尾矿库)、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发生物体打击事故时,施救人员进入现场前,首先查看是否有其他安全危害,在安全的前提下,进行施救,需要切断电源时,首先将电源切断,让机器停止运转,将打击人体物体移除后,救出伤者,再将其送往医院进行救治。

其他可能突发的安全生产事故及因自然灾害引发的安全生产事故:当非煤矿山(含尾矿库)、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企业发生其他可能突发的安全生产事故及因自然灾害引发的安全生产事故时,按发生事故的固有特性,遵循其规程规范科学施救。

(四)信息发布

当发生一般、较大及其以上事故时,要了解清楚事故发生的原因、时间、地点、危害程度、资产损失、人员伤亡等情况,由事故发生单位报告给市应急局,市应急局报告给州应急局。

(五)应急结束

当发生一般、较大及其以上事故时,现场指挥救援工作由救援指挥部领导负责指挥,当井下发生事故时,根据事故的性质和原因,井下要采取先通风、后救人、再处置的原则。当发生危化品火灾或爆炸事故时,先对在危险区的人员撤离危险区,根据事故发生的性质再进行救援,当发生烟花爆竹事故时,首先要撤离人员,做好救护人员的安全,对伤者实施抢救。

五、其他事项

本预案适用于突发于文山市辖区内,并与市应急局职能职责相关联的安全生产事故及因自然灾害引发的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救援,具体各类别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实施办法由各企业制定,并报市应急局备案。各企业建立应急救援机构和队伍,保证其人员、经费和装备落实到位。对于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根据国家、省、州、市的有关规定进行。

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各股(室)所有工作人员必须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不得擅自脱岗和玩忽职守。对不履行职责的将给予有关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对于在应急救援中作出贡献的,给予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