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以来,在市委、市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在省、州民政部门的指导下,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文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和《文山市“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聚焦困难群众、基本民生保障、基层社会治理、基本民生服务等职责,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不断深化民政体制改革,全市民政事业明显提升,《规划》实施取得阶段性成效。“十四五”确定的13个发展指标、13个主要工作任务分年度按规划进度有序推进,为顺利完成《规划》奋斗目标和主要任务打下了坚实基础。
一、规划实施总体进展情况
(一)主要目标指标实现情况。
《文山市“十四五”民政事业发展规划》中,规划主要指标共13项,截至2023年11月28日,有7项指标提前实现规划目标,有6项指标未达到时间进度要求。
“十四五”时期文山市民政事业主要发展指标
序号 |
主要指标 |
2023年完成值 |
2025年 目标值 |
指标 属性 |
是否 完成 |
1 |
农村与城市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比例 |
54% |
75% |
预期性 |
未完成 |
2 |
农村社区综合服务设施覆盖率 |
100% |
100% |
预期性 |
已完成 |
3 |
节地生态安葬率 |
15% |
95% |
预期性 |
未完成 |
4 |
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目标群体覆盖率 |
100% |
100% |
约束性 |
已完成 |
5 |
查明身份信息流浪乞讨受助人员接送返回率 |
100% |
100% |
约束性 |
已完成 |
6 |
婚姻登记“跨省通办”实施率 |
0 |
100% |
约束性 |
未开展 |
7 |
社区日间照料机构覆盖率 |
85% |
90% |
预期性 |
未完成 |
8 |
护理型床位养老机构占比 |
84.68% |
≥55% |
约束性 |
已完成 |
9 |
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 |
100% |
100% |
预期性 |
已完成 |
10 |
未成年人保护热线开通率 |
100% |
100% |
预期性 |
已完成 |
11 |
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占全市人口比例 |
1.02‰ |
1‰ |
预期性 |
已完成 |
12 |
注册志愿者占居民人口比例 |
9.91% |
13% |
预期性 |
未完成 |
13 |
救助管理设施体系全覆盖 |
0 |
100% |
预期性 |
目前不具备开展建设救助站条件。 |
(二)重点任务推进情况。
1.筑牢基本民生保障底线。一是全面落实社会救助政策。全面落实《关于进一步做好最低生活保障等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的通知》要求,以加强城市困难群体救助帮扶为重点,着力推进低保扩围增效。强化困难群众救助资金管理,加大对救助资金“一卡通”发放的管理;二是分层分类实施社会救助,做好动态监测机制建设,确保应保尽保、应养尽养、应救尽救。建立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机制,全面贯彻落实保持过渡期全面落实农村低保“单人户”、“救助减退”等政策,分析返贫致贫风险及可能存在的影响群众基本生活的风险,加强数据比对,开展动态监测,对符合条件的及时给予救助。对低收入人口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人口,要做到应保尽保、应兜尽兜,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基本生活保障底线;三是落实临时救助政策,助力民生兜底保障工作。对突发重大疾病、意外事件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家庭,特别是因疫情导致家庭生活出现暂时困难的发放临时救助金帮助其家庭渡过难关,积极做好重大疫情等突发公共事件困难群众急难救助工作。2021年至2023年11月28日,发放救助金31222.95万元,救助385354户617248人次;发放临时救助金1255.047万元,惠及5997户23738人次。
2.儿童福利及保护体系不断完善。持续巩固未成年人保护示范市成果,加强留守儿童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中国公民收养子女登记办法》,规范收养程序,依法依规办理收养登记,遵循儿童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帮助孤残儿童回归家庭,促进儿童福利事业健康发展;二是积极开展农村留守儿童摸底排查工作,及时将4860名(动态数据)留守儿童、76名孤儿、120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18名感染艾滋病病毒儿童34名儿童督导员和152名儿童主任等信息录入全国儿童福利信息系统。全市乡镇(街道)挂牌成立17个儿童福利服务工作站和儿童之家,覆盖所有村(居)委会。建立健全孤儿基本生活费发放制度,切实保障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及感染艾滋病病毒儿童的基本生活,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2021年至2023年11月28日,累计发放基本生活费741.86万元,惠及6848人次;帮助12名未成年人重新返校接受继续教育。
3.完善残疾人福利体系。为保障残疾人生存发展权益,做好残疾人福利保障工作,解决残疾人特殊生活困难和长期照护困难。一是开展残疾人“两项补贴”“五主动”专项行动,通过与全市火化数据、领取(取消)城乡低保、工伤护理补贴、享受特困及因公致残等信息比对,该清退的清退并停发;二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全面建立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意见》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等残疾人社会保障政策,提高制度运行效率,做到“应补尽补”,确保残疾人两项补贴制度覆盖符合条件副残疾人;三是加大宣传力度。通过视频讲解、会议、横幅、板报、走村入户等形式宣传解读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政策。同时,积极配合云南省康复辅具技术中心专家组开展省级福彩公益金“义肢助残”项目;开展云南省青少年足脊异常残疾预防与矫治试点建设,帮助肢残人士实现听得见、站得直、行得稳的愿望。2021年至2023年11月28日,累计发残疾人“两项补贴”2238.93万元,惠及285316人次。
4.完善社会组织管理服务体系。坚持党建引领,进一步落实党建工作与登记、年检制度。坚持依法行政,严格按照《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要求认真审核,从受理到完成登记的全过程实现严谨规范,有序运作。持续深化行业协会商会改革,联合市发改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等7家单位转发《关于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文市民联发〔2023〕8号)。委托第三方开展社会组织换届审计、法定代表人离任审计、注销清算审计及抽查审计服务。开展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服务项目,培育社区社会组织及社会组织孵化基地的运行。印发《文山市社区社会组织备案管理规程(试行)》的通知(文市民发〔2023〕)58),积极引导文山市社会组织参与乡村振兴,助推社会组织规范化建设和可持续健康发展。2021年至2023年11月28日,完成社会组织成立登记28家、变更登记9家、注销登记15家、到期换证8家、年检154家。
5.完善社区建设体系。加强和创新社区治理体系,以群众需求为导向,按照“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对标主题、全程督导”工作原则,积极探索城乡基层自治模式,着力补短强弱、夯基固本,创新服务管理体制机制,重点打造省级城乡社区治理现代化试点建设,全面提升城乡基层自治能力。同时,为进一步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联合印发《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指导目录清单》。抓住“七个突出”将文山市古木镇古木、纸厂、洗古塘三个村委会改成居委会并正式挂牌。
6.完善社工管理服务体系。一是成立市级指导中心,印发文山市乡镇(街道)社工站规范化建设工作指引;积极打造卧龙街道省级社会工作服务示范站建设,制定社会工作服务站服务清单,整合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场地作为社工站服务场地,满足个案室、多媒体室、小组室等功能室的设置;二是践行一线工作法,通过项目化运作,配备驻站社工,“以点带面”辐射整个街道;三是制定社会工作人才培训计划,召开社会工作人才培训,进一步提升社会工作专业人才的业务素质。同时,多措并举加强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积极动员符合报考人员参加全国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四是志愿服务工作提质增效。全市现有注册志愿者43084人,占全州注册志愿者总数的25.45%。积极引导社工及志愿者充分发挥各自优势,以党组织活动室为阵地,“新时代老年幸福食堂”为平台,以志愿服务为抓手,在大以古社区组建了“文体”、“政策宣讲”、“送幸福”跑腿、“青年号”4支志愿服务队,采取居民“点单”、社区“派单”、志愿服务组织“接单”的供需对接运行机制,保障志愿服务活动制度化、常态化、专业化开展,切实解决了社区生活不能自理孤寡、空巢、留守、失独等老年群体“做饭难”、“吃饭难”问题;五是积极推动民政领域志愿服务品牌建设,推选志愿服务项目参加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服务大赛,其中“及时雨”助残创业就业志愿服务项目获得省级银奖、州级金奖,“抱团送幸福”跑腿志愿服务项目获得州级银奖。
7.完善区划地名管理服务体系。一是加强行政区划设置统筹规划。全面梳理本地区行政区划总体情况,认真谋划文山市行政区划设置,组织编制《文山市“十四五”行政区划调整规划(2021-2025)》初稿,听取相关部门及第三方对我市行政区划工作的指导意见,优化文山市行政区划调整规划(2022-2035年),并通过市委市政府审核批准,于7月20日上报州民政局;二是扎实开展平安边界创建工作,完成第四轮行政区域界线联合检查。2019年完成“文西线”、2021年完成“文马线”、2022年完成“文砚线”联合检查工作,通过联合检查,行政区域界线实地走向清晰易认,现状地物无明显改变,地形、地貌无明显变化,界线两侧的标志物无明显改变,协议书文字说明与实地相符,附图注记与实地吻合,界线两侧各种自然资源使用管理清楚,人工建筑设施无明显变化,双方基层政府及群众熟悉界线走向,没有发生单方擅自改变已勘定的行政区域界线或设置界线标志物的现象;三是加强地名命名管理工作,制定《文山市地名管理工作联席会议制度》,进一步加强全市地名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统筹协调,形成地名管理工作合力,推动标准地名在各领域的规范使用。
8.推进和谐婚姻家庭建设。一是加强婚姻登记规范化建设。围绕“依法登记,热情服务”宗旨,积极对接上级业务部门,完成婚姻登记标准化建设。积极引导专业的基层婚姻家庭服务工作者参与婚姻家庭工作,让新人更深层次了解家庭的责任,增强家庭责任感,构建婚姻家庭和谐稳定,在一定程度上减少婚姻家庭矛盾纠纷。为受到侵害的妇女和婚姻家庭矛盾的妇女提供无偿的法律咨询和援助;二是开展婚姻登记“省内通办”业务,实现婚姻登记人员最多跑“一次”,规范婚姻登记管理,扎实推进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
9.完善殡葬服务体系。全市建成市级殡仪馆1个,经营性公墓1个,公益性公墓市级1个、乡镇级13个、村级755个。一是逐步推行公益性节地生态安葬,有效节约土地资源。预估自殡葬改革后已节约土地资源310亩;二是健全红白理事会和村规民约,大力推行文明节俭治丧、文明绿色祭扫。通过节地生态安葬和引导群众文明低碳祭扫,森林火灾发生频率和总数比上年下降10%,毁林毁地建坟、二氧化碳排放得到有效遏制;三是严格规范殡葬价格秩序。市殡仪馆、经营性公墓价格严格程序审批并公示,做到明码标价,通过人大调研、座谈会等形式督促经营性公墓运营商进行成本核算,降低墓碑墓穴价格(从群众反映最高14万/穴降至9万/穴,公布投诉举报电话,群众之前反映价格高、死不起的现象得到极大改善。
10.发展慈善公益事业。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开展公益慈善活动,严格按照《慈善信息公开办法》规定,在全国慈善信息公开平台“慈善中国”公开慈善会相关工作情况,同时,做好慈善会组织年检工作。2021年至2023年11月28日,共接收社会捐赠资金及物资捐赠200余次,捐赠收入1287.16万元,组织实施慈善救助190余次,捐赠支出1277.93万元。
11.完善养老服务体系。一是认真落实养老服务政策。研究制定基本养老服务清单并引发印发执行。全市共建有1个县级失能照护机构、7所敬老院,2个新时代老年幸福食堂,31个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2个街道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213个老年活动室;养老机构床位1136张,其中护理型床位962张;养老机构从业人员129人,专职养老护理员103人,持证人员96人;二是认真组织开展年养老护理员培训工作并全部录入系统,录入率100%;三是做好养老服务机构综合监管,提升综合监管效能。联合消防大队、市场监管局等相关部门对养老机构进行安全监管、消防监管,严格落实“双随机、一公开”机制,完成本年度效能提升。全市8个养老机构,正常运营4个,均建立风险管控名单,未发生养老诈骗案件及相关群体性上访案件;8个养老机构消防验收均已达标。
12.推进民政信息化建设。一是强化民政信息化意识,加强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2021年至2023年11月28日,文山市民政局共投入1万余元用于购买高拍仪、电脑等基础设施,并投入大量的人力将纸质婚姻登记档案归档为电子文件,为“跨区域”办理婚姻登记奠定坚实基础;二是在民政信息化建设中,以统一标准、统一规划为指导,按照市档案管理局要求,规范机关电子文件的归档管理,推动民政信息化工作的发展。
13.提高信息化管理水平。一是提高基层工作人员对民政信息系统的操作能力,切实解决信息录入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二是加强社会救助系统、全国儿童福利信息、全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信息、云南省婚姻登记、全国残疾人两项补贴信息等系统的维护管理,全面完整录入特殊群体详细信息,做到信息及时更新、数据准确同步,切实提高文山市信息化管理水平。
二、规划实施面临的主要问题和风险挑战
从经济发展趋势看,文山市民政事业发展宏观环境依旧持续向好,但经济发展不确定因素增多,财政对民生保障领域投入压力增大,就业结构性矛盾进一步加剧,迫切需要民政部门加强基本民生保障兜底职责。特别是在疫情冲击下,民生保障工作的重要性更加凸显,基本民生保障任务更加繁重。从社会发展阶段看,人民群众消费能力持续增强,对有品质、有尊严生活的追求催生更多更贴心的民政服务。新型城镇化和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对满足人民群众民政服务需求,提高基层社会治理能力提出更高要求。互联网正在改变人们交往方式,迫切需要民政部门转变传统工作方式,更好满足多元化、个性化需求。从人口结构变化看,文山市人口发展进入深度转型阶段。根据文山市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结果来看,0-14岁人口为135618人,占总人口的21.74%;15-59岁人口为409682人,占总人口的65.68%;60岁及以上人口为78472人,占总人口的12.58%,其中,65岁及以上人口为54600人,占总人口的8.75%。与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相比,0-14岁人口的比重上升0.93个百分点,15-59岁人口的比重下降3.04个百分点,60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2.10个百分点,65岁及以上人口的比重上升1.61个百分点。劳动年龄人口减少,而少儿人口和老年人口同步增加,出现劳动力人口抚养压力增大的局面,导致家庭风险保障能力和照护服务能力相对下降,需要进一步培育养老服务市场,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妇女、老人关爱服务体系。随着民政服务对象覆盖面和服务供给范围持续扩大、不断拓展,迫切要求民政工作提质增效,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需求。
三、进一步推进规划实施的对策建议
为推进规划中各项任务的实施,将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一)深化民政事业体制改革,抓好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认真贯彻落实好国家、省和州已制定出台的一系列重大民政政策,跟踪督促各项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营造重视民政事业的良好氛围,充分发挥政策的功能作用,推进全市民政事业创新发展。
(二)持续兜准兜牢民生底线。加强重点对象动态监测、风险预警、主动救助,确保应保尽保、应兜尽兜。不断完善分层分类、城乡统筹的社会救助体系,提升社会救助水平。
(三)提升对特殊群体的关爱行动。全面落实困境儿童、农村留守儿童等特殊群体的关爱服务保障政策。做好困难残疾人和重度残疾人服务保障工作,完善“两项补贴”与社会救助、社会保险、养老、儿童、公益慈善等福利保障政策的有效衔接,实现“应补尽补”。持续开展救助管理服务质量大提升行动,排查整治安全和风险隐患,全面规范救助管理和服务工作流程,实现救助管理服务质量提档升级。
(四)提升养老服务品质,强化养老服务发展。积极推进农村区域性养老服务中心提质改造,社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级(追栗街镇)养老服务中心、街道道级综合养老服务中心等项目建设。重点为特困人员、经济困难的失能失智老年人供养老服务,确保有意愿的特困老年人100%纳入集中供养。持续开展养老机构安全和服务质量整治专项行动,保障好每位入住老年人的安全和服务。大力发展智慧养老,建设智慧健康养老服务平台。
(五)强化基层社会治理创新,持续抓好社会组织管理工作。持续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逐步铺开开展城乡社区治理现代化建设,深化智慧社区建设,推动城乡社区治理标准化建设。强化社会组织党的建设,加大社会组织监管、执法力度。扎实开展行业协会商会收费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持续做好社会工作队伍人才培养、机构培育和服务工作站点的建设,建立社会工作专家库和本土人才库,提升专业服务水平。
(六)优化行政区划地名,加强婚姻管理服务和殡葬服务监管。一是继续推进乡村地名信息更新、普及地名知识、推进地名成果转化;二是加强婚姻管理服务,落实民法典新要求,调整优化服务流程,稳妥推进婚姻登记服务;三是深化殡葬改革,落实惠民殡葬政策,有序推进殡葬服务设施建设,加强殡葬服务机构监管,整治殡葬市场突出问题,持续开展违建墓地、散埋乱葬、豪华墓、活人墓专项整治行动。
文山市民政局
2023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