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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文山市财政局招聘编外特殊人才公告

信息来源: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2021年08月03日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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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财政队伍建设,促进财政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工作需要,经市委、市政府同意,文山市财政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特殊人才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和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文山市财政局编外特殊人才。具体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本《招聘公告》,报考人员可通过文山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nwss.gov.cn/)查询。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无违法违纪行为;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3.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或任职资格、职业(执业)资格及技能要求;

4.具备岗位所需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聘用后必须服从单位工作安排。

(二)具体条件

1.具有普通招生计划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年龄条件。本科学历人员为30周岁以下(1991年8月1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人员可放宽到35周岁(1986年8月1日及以后出生)。

3.具有会计类、审计类、财税金融类、电子与计算机技术类专业毕业证书,并取得会计、审计、税务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获得国家计算机等级考试二级以上证书;

4.具有会计类、审计类、财税金融类、电子与计算机技术类专业毕业证书,并在文山州内服务期满3年的大学生志愿者;

注:报名须满足第1条、第2条和第3条或第4条均可报名。

(三)不符合参加报名的情形。

1.现役军人。

2.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在读的非毕业生。

4.有明显纹身(大于5厘米)的人员。

5.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曾被开除的。

6.吸毒人员。

7.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8.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能报考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相关材料

1.报名时间:2021年8月10日至8月12日(8:00-11:30,14:30-17:30)。

2.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文山市财政局(文山市开化北路92号)607办公室,电话:0876-2132287。

3.报名须提供的材料:符合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的人员,可登录文山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nwss.gov.cn/)下载《2021年文山市财政局招聘编外特殊人才报名表》(附件1)电子版填报并打印2份;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份;本人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3张(2张贴报名表、1张贴准考证)。

(二)资格审查

报名时对应聘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方可参加后续应聘考试。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名单于报名结束后在文山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nwss.gov.cn/)公示。

(三)准考证的领取

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请携带本人身份证于2021年8月16日(8:00-11:30,14:30-17:00)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不按规定时间领取准考证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四)面试

时间:2021年8月17日8:30。

地点:文山市财政局八楼会议室。

本次招聘采取直接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查应聘人员的专业知识、业务技能(业务实操)、沟通协调、岗位匹配、仪表气质等综合素质,总分为100分。

(五)成绩计算

面试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计算并公布在文山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nwss.gov.cn/)。

(六)体检

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以实际招聘人数1:1确定体检对象2名。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在指定的县(市)级以上医疗机构进行。进入体检的考生若出现自愿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情形,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体检人员。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七)公示

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后,名单将在文山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nwss.gov.cn/)公示。公示期满无违反招聘规定和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存在违反招聘规定的一律不予聘用;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拟聘用人员必须确保预留联系通讯畅通,以便联系,若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导致无法联系的,由拟聘用人员自行承担后果。

(八)聘用及待遇

文山市财政局与确定的拟聘用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并建立劳动关系,由文山市财政局进行统一管理使用。违反相关规定不适合岗位工作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文山市财政局管理制度解除劳动关系,按招聘程序招聘补充。办理聘用手续之前,拟聘用人员与原单位劳动关系须自行协商解除,并提交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手续,方可办理聘用。否则将按规定取消拟聘用资格,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本次招聘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工资为4500元/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工资6000元/月(含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解除聘用合同。

(九)监督和举报

为确保招聘工作公平、公正、公开,保护应聘人员的合法权益,本次招聘由市纪委、市监委派驻招聘单位的纪检组进行全程监督,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实名举报和如实反映问题,监督举报电话:0876-2143967。

六、其他事项及要求

(一)若出现招聘人员不足,按面试成绩从高到低只递补一次。

(二)本次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社会上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培训班,均与本次招聘无关。

(三)应聘人员凡不按规定时间在规定地点参加面试、体检的,视作自动放弃。

(四)本次招聘活动中,应聘者必须注意安全,因应聘者自身原因造成意外事故及伤害的,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同时,必须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全程佩戴口罩、提供疫情防控相关证明材料并扫码参加应聘工作,因应聘者违反疫情防控规定无法参加应聘的,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五)本公告由文山市财政局负责解释。招聘公告中未尽事宜,请到报名点咨询,咨询电话及联系人:0876-2132287。





文山市财政局

2021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