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文山市自然资源局人才队伍建设,促进自然资源法制建设,结合文山市自然资源局工作的需要,经市委、市政府批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法律专业编外工作人员2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文山市自然资源局编外工作人员。具体岗位、资格条件等详见本《招聘公告》,报考人员可通过文山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nwss.gov.cn/)查询。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无违法违纪行为。
2.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3.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和工作能力。
5.被聘用后的工作人员必须服从单位工作安排。
(二)具体条件
1.具有普通招生计划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法律专业方面的相关知识;能熟悉自然资源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并具备一定的案件查处、案件审查、案件诉讼等基础理论知识;能熟练掌握电子表格等办公软件应用,熟悉网络基本应用,有较好文字写作功底和语言表达能力。
3.年龄条件。本科学历人员年龄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6年8月4日至2003年8月4日期间出生),研究生学历人员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1年8月4日及以后出生)。
(三)不符合参加报名的情形
1.现役军人。
2.受过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或者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或者受到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
5.有明显纹身(大于5厘米)的人员。
6.机关事业单位公职人员曾被开除的。
7.吸毒人员。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
9.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不能报考的其他情形。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地点、方式及相关材料
1.报名时间:2021年8月5日至8月7日(8:00-11:30,14:30-17:30)。
2.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 :文山市自然资源局(文山市新闻路46号)206办公室,联系人:沈思玉,联系电话:0876—2128106、13887606757。
3.报名须提供的材料:符合招聘条件及岗位要求的人员,可登录文山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nwss.gov.cn/)下载《2021年文山市自然资源局招聘编外特殊人才报名表》(附件)电子版填报并打印2份;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学位证、就业报到证(就业登记证)原件及复印件2份;本人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3张(2张贴报名表、1张贴准考证)
(二)资格审查
对报名者的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考试人员,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准予参加笔试。
(三)准考证的领取
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请携带本人身份证于2021年8月13日(8:00-11:30,14:30-17:30)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不按规定时间领取准考证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笔试及后续各招聘环节均须出具笔试准考证,请妥善保管。
(四)笔试
1.笔试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1年8月16日9:00-11:00。
地点:具体考试地点、考场安排详见笔试准考证。
2.笔试范围
笔试采用闭卷考试方式,总分为100分,按笔试成绩2:1的比例进入面试环节,面试选取成绩前4名应试者进行面试(笔试成绩在前4名应试者中成绩并列的同时进入面试)。笔试范围主要以案件查处、案件审查、案件诉讼等基础理论知识为主。
(五)面试
时间:2021年8月19日8:30开始。
地点:文山市自然资源局三楼会议室。
面试采用面谈方式进行。主要考察面试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业务知识水平、沟通技巧、协调能力、岗位匹配、举止仪表等综合素质。根据岗位的计划招聘人数,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2:1比例时,按照进入面试的实际人数进行面试,若出现自愿放弃或其他不宜继续参加应试的情形,按成绩高低顺序递补。
(六)总成绩计算
总成绩由笔试、面试成绩组成,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计总成绩,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2位小数予以计算并公布在文山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nwss.gov.cn/)。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体检对象。
(七)体检
面试结束,依据总成绩按照从高到低的顺序以实际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具体体检时间另行通知。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在指定的县(市)级以上医疗机构进行。进入体检的考生若出现自愿放弃或出现体检不合格等情形,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递补考生进入体检。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八)公示
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后,名单将在文山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ynwss.gov.cn/)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未发现不适于聘用情形的,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所反映问题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对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拟聘用人员须确保预留联系手机保持畅通,以便联系;因拟聘用人员个人原因导致无法联系的,由拟聘用人员自行承担后果。为保护报考人员的合法权益,本次招聘由市纪委监委派驻各招聘单位纪检组进行全程监督,任何单位或个人均可实名举报和如实反映问题。
(九)聘用及待遇
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按照考生报考岗位、综合成绩排名及考核结果确定聘用人选,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依法与文山市自然资源局签订劳动合同并建立劳动关系。由文山市自然资源局进行统一管理使用。违反相关规定不适合岗位工作的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管理制度解除劳动关系,按招聘程序招聘补充。办理聘用手续之前,拟聘用人员与原单位劳动关系须自行协商解除,并提交解除劳动合同的相关手续,方可办理聘用。否则将按规定取消拟聘用资格,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自行承担。
本次招聘人员试用期为2个月,试用期工资为4500元/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工资为6000元/月(含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解除聘用合同。聘用人员由文山市自然资源局负责考核,实行一年一聘。
五、其他说明及要求
(一)如若出现招聘人员不足,按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递补,只递补一次。
(二)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若社会上出现以任何名义举办的辅导班,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敬请广大报考人员提高警惕。
(三)应聘人员凡不按规定时间在规定地点参加测试、考试、体检的,视作放弃。
(四)本次招聘活动中,因考生原因造成意外伤害的,由考生本人承担全部责任。本公告由文山市自然资源局负责解释。
(五)招聘公告中未尽事宜,请到报名点咨询。
咨询电话:0876-2128106 13887606757
监督举报电话:0876-2121952
附件:《2021年文山市自然资源局招聘编外特殊人才报名表》
文山市自然资源局
2021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