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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
王树全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对市人民法院对外窗口在例会及业务学习时仍安排正常办公的建议》(第7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针对您提出的建议,市法院已在2022年1月发现执行服务中心在开例会时未安排干警办理业务。院党组高度重视,及时研究部署,为更好地服务好群众,市法院坚持举一反三,以开展“为群众办实事示范法院”创建活动为契机,及时进行了整改,已从2022年2月在开例会及业务学习时,安排干警在诉讼服务中心、执行服务中心等窗口部门办理业务。
文山市人民法院
2022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