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部门: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2019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云政办函〔2019〕23号)、《文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云南省2019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的通知》(文政办发〔2019〕54号)要求,为认真抓好贯彻落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云南省2019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已经省人民政府公开发布,请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认真组织学习,严格贯彻落实。
二、各乡(镇)、街道、各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活动内部控制管理指导意见》(财库〔2016〕99号)要求,加强内部管理,规范采购行为,依法实施政府采购活动。
三、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属于通用的政府采购项目,必须委托集中采购机构(采购中心)代理采购。集中采购机构要根据采购计划选择相应的采购方式,认真、高效地组织采购活动。
附件:云南省2019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
文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3月2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