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文山市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运输管理,营造干净、整洁、有序的城市人居环境。根据《文山市城市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处置管理办法》等要求,决定从2020年4月1日起,对城区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运输进行规范化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文山市城区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运输规范管理范围为:东至砚文线、南至东文线、西至文都线、北至文天线。
二、凡在文山市城区规范管理范围内从事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运输的企业,必须取得《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运输准运证》,未经核准的企业不得在管控区域从事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运输业务;从事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运输的车辆必须符合《文山市城市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运输车辆技术规范》等规定和标准。
三、未达标车辆需要在通告范围内从事运输业务的,须报文山市城乡综合执法局审核,达到《文山市城市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运输车辆技术规范》标准并验收合格后运营。
四、市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生态环境局文山分局、市道路运输管理局、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将开展联合执法,严厉打击未经核准的运输企业、车辆从事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运输经营活动;对运输渣土过程中沿途丢弃、抛洒滴漏等行为,依据《文山市城市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处置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五、收纳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的场所,由市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指定或设置,实行市场化运作。建设工程需要回填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的场所,以及可以受纳建筑垃圾和工程渣土的其他场所,有关单位可以向市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提出设置消纳场所的申请,予以核准后启用。
六、其他未尽事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本通告自2020年4月1日起执行。
目前已核准的运输企业:
文山市交安运输服务中心,服务电话:0876—2198255
文山市东盛商贸混凝土有限公司,服务电话:0876—2667718
文山天博运输有限责任公司,服务电话:13887623536
举报电话:市城乡管理综合执法局:0876—2139737
市道路运输管理局:0876—2122104
生态环境文山分局:0876—2182756
市公安局交警大队:0876—2192920
特此通告
文山市人民政府
2020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