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部门:
经研究,决定:
李 婵 任文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局长、金融工作办公室主任;
王富斌 任文山市公安局经济犯罪侦查大队大队长(正科级);
刘 谦 任文山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四中队中队长;
骆 枭 任文山市拘留所副所长,免去文山市公安局卧龙派出所副所长职务;
金 梅 免去文山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局局长、金融工作办公室主任职务;
夏民法 免去文山市公安局副局长职务;
刘敬明 免去文山市看守所所长职务;
王跃平 免去文山市机场筹建处副处长职务。
文山市人民政府
2020年6月30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