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部门:
文山市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的《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确定了2021年文山市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对2021年重要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为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现将《文山市人民政府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主要工作任务分解》印发给你们,请结合以下要求认真抓好落实。
一、请市政府分管领导按照分工和各项工作目标任务要求,深入调查研究,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各项工作按时按质按量完成。
二、各牵头单位要对照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的目标任务及要求,进一步细化、量化工作任务,认真履行职责,明确工作时限,责任到人,措施落实到位,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重要情况和问题要及时向市政府领导报告。
三、各责任单位要积极发挥各自职能,通力合作,认真完成所承担的工作,并积极配合牵头单位全面落实各项任务。
四、市政府督查室要对各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和反馈。请各牵头单位分别于2021年4月10日、7月10日、10月10日、12月25日前,将工作落实情况经单位主要领导审定盖章后以书面和电子文档形式报市政府督查室。(联系人:王德江;联系电话:2133290;邮箱:1102148054@QQ.com)。
附件:文山市人民政府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主要工作任务分解
文山市人民政府
2021年3月15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