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山市人民政府

文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文山市“十三五”食品药品安全规划(2016—2020)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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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文号文市政发〔2018〕42号
  • 来源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 公开日期2018年0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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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直各部门:

《文山市“十三五”食品药品安全规划(2016—2020)》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

 

文山市人民政府     

2018年8月27日      

 

 

文山市“十三五”食品药品安全规划(2016—2020)

 

前言:食品药品安全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直接关系到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与和谐稳定,直接关系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是重大民生问题、经济问题和政治问题。为切实做好我市“十三五”食品药品安全规划编制工作,根据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全市“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文政发〔2014〕57号)要求,文山市成立工作领导小组,组建工作班子,结合我市食品药品安全实际,按要求开展文山市“十三五”食品药品安全规划的编制工作。

第一章 “十二五”期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回顾

第一节 主要成就

“十二五”期间,文山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以确保公众饮食用药安全为目标,围绕文山经济社会发展大局,通过全市食品药品安全责任机构、人员的共同努力,坚持以人为本、科学监管,统筹兼顾、协调发展,科技支撑、创新监管,依法行政、推动发展,加强基层、夯实基础的基本原则,全面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完善食品药品监管网络,实施药品安全责任体系评价试点建设和食品药品安全示范市建设两大示范建设,构建起较为扎实的基础建设保障体系、技术支撑体系、人才支撑体系,逐步健全食品药品安全管理体制机制,食品药品市场秩序明显好转,事业发展呈现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良好势头,规划实施进展情况良好。

(一)充分发挥食品安全委员会综合协调职能,食品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全市共有食品生产企业及小作坊171户(获得食品生产许可证29户,小作坊142户),食品经营单位6510户(食品批发企业228户,零售经营户6065户,批发兼零售217户),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2615户(大型餐馆5户,中型餐馆94户,小型餐馆799户,快餐店56户,饮品店187户,小吃店1240户,学校食堂120户,幼儿园食堂81户机关及事业单位食堂33户)。保健食品经营342户。生猪定点屠宰厂2个,年屠宰量15万头;蔬菜生产示范基地1.6万亩,产量3.5万吨;通过国家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的食用农产品生产基地91.7万亩。

1.确定标准,建章立制。5年来,我们及时调整充实市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将食品安全生产工作任务纳入全市社会经济发展目标考核任务,占总任务3%的分值;量化食品安全目标考核标准。制定下发了《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考核量化分解表》,明确各项工作任务、目标及分值。建立了《食品安全委员会会议制度》、《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处理制度》、《食品安全信息报告及发布制度》、《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专项督办制度》、《食品安全工作督促检查制度》、《食品安全责任追究暂行规定》和《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等一系列食品安全制度,建立健全了食品安全科学监管体系、信用管理体系、综合评价体系、沟通协作体系、应急救援体系和目标责任考核体系,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制进一步健全。

2.落实责任,促进发展。全面推行市政府与各乡(镇、街道)、部门,乡(镇、街道)与村(社区)、站所逐级签订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层层分解工作任务,强化政府及部门监管责任落实;积极引导成立行业协会,会员涵盖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批发企业、超市、小卖部、大中型餐饮店、企事业单位食堂、小吃店及保健食品经营企业等,充分发挥自律、服务、协调、交流、维权作用,不断促进市内食品行业规范经营、规模发展,从业人员守法经营意识得以养成。

3.方便群众,搞好服务。及时将原市食安委办投诉举报电话与食品药品安全投诉举报电话统一为“12331”,避免了重复举报和多头举报。“十二五”期间,全市共受理食品药品安全投诉举报456件(其中:涉及食品安全235件、药品安全159件、保健食品安全34件、化妆品安全13件、医疗器械15件),严格执行《文山市食品药品安全有奖举报办法(试行)》,兑现举报人奖金5763.8元,举报均做到有登记、有调查、有结果、有反馈,受理率、办结率、回复率均达100%,在为消费者依法维权提供强有力法律保障的同时挽回数百万元的经济损失。

4.开展食品安全监管信息化等建设。17个乡镇(街道)食品药品监管所能力建设得到大幅提升;开展食品安全科普知识“五进”活动;举办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技术培训;开展畜禽屠宰安全等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和区域间的食品安全联合执法。

5.全面推进农村食品“三网”建设成效显著。成立了以市政府为核心、以监管部门为主体、以乡镇(街道)信息员、村民委(社区)协管员为补充的市、乡镇(街道)、村三级农村食品安全监督网络,覆盖率达到100%。成立17个乡镇(街道)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聘用了137名村民委(社区)协管员和304名社会监督员。监督网络已全部建成,农村食品安全得到了有效的保障,在农村自办宴席监管、食品安全示范市创建等方面的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广泛开展食物中毒事件的预警预防宣传,有效遏制食物中毒事件发生。针对市内易发生野生菌、霉变吊浆粑中毒的实际,投入60余万元制作发放了44.22万册《食品安全知识手册》。

6.开展食品安全示范创建。自申报获准创建全省食品安全示范市以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成立了以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乡镇(街道)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建工作领导小组,专项安排60万元配套经费用于食品安全示范创建工作。明确工作任务、健全监管网络、创新监管模式、加大宣传教育,强化专项整治和风险监测,2014年以来共创建种植、养殖示范基地28个,绿色食品企业3户,培育种植大户1户,各环节食品安全示范店341个。举全市之力,强化工作举措,狠抓工作落实,圆满完成各项创建工作目标任务,食品安全示范市创建高分通过省食安办的验收。

7.强化食品安全监督抽验和风险监测。在食品安全监督抽验和风险监测中,我们把食品质量检测作为监管工作的重中之重来抓,共投入30余万元开展食品质量检测。食品生产环节:监督抽检白酒、米线、卷粉、桶装饮用水等多个品种357批次,合格231批次,合格率64.7%;流通环节快速检测乳制品、饮料、糖果、肉制品、食用油等16大类预包装食品12030组,合格12024组,合格率达99.95%;餐饮环节:餐饮环节共抽检210件,合格138件,合格率65.7%;农贸市场快速检测水果、蔬菜、水产品等171组,合格171组,合格率达100%。通过强化监管和风险监测,实现我市食品安全质量总体可控。

以上成绩的取得,标志着我市食品安全工作站在了一个新的起点上,为继续向更高目标和更高水平迈进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立足长远,加强市场监督管理,药品医疗器械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全市共有药品生产企业有9户,药品批发企业16户,药品零售企业276户(其中零售连锁企业户97户,单体零售企业户179户),全部取得GSP认证证书。

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190户(其中专营70户、兼营120户);现有药品使用单位非营利医疗机构209户(其中:县级11户、乡镇级15户、村级183户),营利性医疗机构87户,大多数医疗机构通过规范药房验收。

保健食品经营企业342家,其中药品经营企业兼营保健食品278家,其他经营企业兼营保健食品64家,(兼营保健食品61家.批发企业3家);化妆品经营企业135,(经营企业兼营化妆品78家,药店兼营化妆品5家,化妆品专营经营24家,美容院经营化妆品28);保健食品经营实行备案管理。

1.建立健全药品医疗器械日常监督管理机制。加强药品医疗器械研制、生产、经营、使用全环节日常监督检查和特殊药品的监管,开展药品监督抽验、基本药物专项抽验;建立和完善药品经营企业基础档案,积极推进药品分类管理工作,开展药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加强对药品、保健食品广告的监督检查力度;坚持市场监管与稽查执法相结合,监管能力得到提升。紧密结合文山实际,认真开展了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专项检查,组织开展了非药品冒充药品、兴奋剂生产经营专项治理、终止妊娠药品、清热解表类中药材(饮片)、打击利用互联网、寄递渠道销售假药、医疗器械批发经营企业、强化特殊药品监管、疫苗安全、药包材、旅游景区涉药旅游产品等专项整治和专项监督检查活动。

2.乡村药品“两网”建设和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建设稳步推进。2014年以来,开展创建医疗机构规范药房工作,共创建171户(其中:卫生院14户、村卫生室145户、社区1户、市区2户、私立医院9户);药品监督和供应网络覆盖100%的乡镇和行政村,老百姓足不出村即可买到安全、放心的药品。

3.强化药品监管网底建设,定期举办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信息员、协管员培训班。全面提高全市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信息员、协管员的工作水平和能力,增强药品医疗器械安全意识和责任心,使全市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信息员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加强对药品医疗器械法律、法规的理解,为全市人民的用药安全提供有力保障。

4.加强药品医疗器械从业人员培训,提高经营者安全生产的自觉性。药品医疗器械经营使用企业签订《药品安全责任书》529户、《药品安全承诺书》298户,通过一系列扎实细致的工作,五年来全市未发生大的药品医疗器械安全事故,全市人民群众特别是广大边远农村的用药需求和合法权益得到了有效保障。

5.认真开展三项监测。充分利用有关会议、宣传等活动形式,对各医疗机构、药品经营企业进行宣传,消除涉药涉械单位对不良反应(事件)的误区,不断提高他们对做好三项监测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同时,积极鼓励医疗机构、药品经营企业聘请专家就有关方面知识进行培训,努力提高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发现率和上报率,杜绝漏报和瞒报现象,提高报告质量水平。“十二五”期间,我们积极转变监测方式,注重提高质量,不断加大措施、减轻组织、完善制度、强化督导、促进了监测工作的顺利开展,在提高数量的同时注重提高监测质量。共上报药品不良反应报告1947份,其中严重报告49份,新的一般报告770份;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一共上报299份,其中严重报告2份;药物滥用监测报告一共上报331份。圆满完成州中心下达的三项监测指标。

6.开展药品、医疗器械注册和药品GSP认证工作。按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十二五”的最后一年必须完成新版GSP认证,我市有药品零售企业276家,已按时限基本完成认证。“十二五”期间全市新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131户,变更药品经营许可证209户,换发药品经营许可证39户,办理药店停业申请17户;新办理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28户,变更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52户,换发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34户,办理医疗器械停业申请15户,对Ⅱ类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备案12户。

7.“药品安全示范市”创建获得省级批准。自2013年申请创建省级药品安全示范市以来,市委、市政府以创建省级“药品安全示范市”为契机,高度重视药品安全工作,始终把药品安全摆在突出位置,落实政府药品安全责任,创新监管机制。各相关部门通力合作,使药品安全监管形成了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从生产、流通、使用全过程加强药品质量的行政监督和技术监督,药品质量明显提高,全市未发生一起重大药品质量安全事故,药品安全公众满意度大幅提升,文山市创建“药品安全示范市”顺利通过省级评审。

成功创建省级“药品安全示范市”必将为我市药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进一步向纵深推进提供机遇和挑战,也必将进一步推动我市药品安全监管工作的全面开展。

(三)依法行政,加强能力建设,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执法队伍素质明显提高

截至目前,全市共有专职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行政执法人员191人,平均年龄39岁,其中具有药学、医学、食品、法学等方面的专业人员115人,本科以上学历72人,大专以上学历人员占人员总数的47 %。

1、加强培训教育,提高人员素质。执法人员素质的高低决定了食品药品市场秩序的规范程度,对于法律法规新颁布、新修订在第一时间组织相关责任机构和人员进行深入学习,抓好对行政执法的培训教育,提升行政执法法律知识的全面性和系统性,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搞好对社会公众的普法宣传教育,营造一个良好的知法守法的和谐市场。通过搞好对内和对外两个方面的法制培训和宣传教育,队伍依法依规执法的意识、能力和水平得到明显提高。

2、依法行政,确保执法主体合法。2015年8月,经中共文山市委、市人民政府批准设立文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承担原文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原文山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原文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职责。全市3个街道、14个乡镇设市场监督管理所,为文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派出机构。重新组建的文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正式成立,至2015年9月下旬各项工作基本开始运作,我们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为核心,创造性开展工作,我市对于食品药品安全实施有效监管工作又翻开了新的一页。

依照《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发[2004]10号)以及《文山州行政执法主体公告办法》(文政发〔2007〕83号)要求,按程序报经州、市人民政府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进行审查,我们及时办理行政执法主体公告(变更),并于2015年10月8日以《文山州人民政府公告》(第2号)在文山日报第4版显著位置予以公告,文山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主体合法性在全州县市级“三合一”市场监督管理机构中首家得以确认。

随着执法行为进一步规范,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内外部环境和氛围得到了明显的改善,对“四品一械”(食品、药品、保健食品、化妆品、医疗器械)的监管得到切实加强。5年来,共办理食品药品行政违法案件771件,其中食品案件669件,药品案件102件。移送司法部门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案件2件,集中销毁查收违法产品标值金额560余万元。市场日趋规范,地方政府的威信得以树立。

第二节 基本经验

“十二五”时期,我们经受的考验前所未有,面临的挑战前所未有,遭遇的困难前所未有,取得的成就也前所未有。5年来,我们积累了一些宝贵的经验。

(一)始终坚持加强领导。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食品药品安全,切实摆在重要位置、纳入重大基本民生和公共安全体系进行决策部署,不断开创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新局面,着力建机制、打基础、提能力、强监管、保安全、促发展,稳步提高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能力和保障水平,保持和巩固了有序可控、稳中向好的良好发展态势,未发生系统性、区域性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得到有效保障。

(二)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把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牢牢把握“依靠人民、为了人民、成果由人民共享”,才能充分激发和调动责任机构人员和广大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参与食品药品安全保障的良好氛围,确保公众饮食用药安全。

(三)始终坚持科学发展观。只有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实践科学监管理念,正确处理好监管与服务、监管与发展的关系,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以卓有成效的工作赢得党委政府和社会的支持,借助各方力量,不断提升食品药品安全水平。

(四)始终坚持统筹兼顾。牢固树立“一盘棋”的思想,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全面推动城市与农村、食品与药品、药品与器械、行政监督与技术监督等协调发展,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才能实现食品药品安全体系稳固发展。

(五)始终坚持务实作风。坚持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工作作风,以优良的作风凝聚党心民心、一丝不苟狠抓工作落实。只有把心思凝聚到谋发展上,把本事用在干事业上,把功夫下在抓落实上,引导食品药品安全责任机构和人员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出实招、办实事、解难题,才能形成心齐气顺抓落实、团结干事谋发展的良好氛围。

(六)始终坚持改革创新。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不断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只有围绕发展抓党建、抓好党建促发展,坚持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龙头抓好反腐倡廉建设,才能为食品药品安全体系稳固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和组织保障。

 

第二章“十三五”食品药品安全规划背景

第一节 食品药品安全面临的主要挑战

“十三五”时期,是继续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的关键时期。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把健康中国写入“十三五”规划,推进健康中国建设,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理顺药品价格,实行医疗、医保、医药联动,建立覆盖城乡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和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实施食品安全战略。食品药品安全作为社会公共安全的重要内容,在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和谐稳定上有着重要作用。新形势下的食品药品安全已不再是简单的技术问题,而是社会问题,是公共安全的基础,必须予以高度重视,总体上面临的主要挑战是:

(一)从监管机制看,除法律法规不健全的宏观因素外,面临着食品监管机制改革创新,药械监管机制巩固完善,保化监管机制建立健全等。从监管能力看,首先是监管网络不完善,农村地区缺乏监管机构。其次是技术支撑薄弱,特别是技术体系缺失,难以支撑执法监管。第三是执法保障条件差,承担具体监管任务的执法机构,执法装备、执法经费等严重不足。

(二)从企业主体责任落实看,少数企业主道德诚信下滑,违法违规行为时有发生。食品领域监管对象点多面广量大、准入门槛低、法治意识薄弱、安全保障水平低,加之小作坊、小摊贩大量存在,农村集体宴席管理难度大。药品领域网络寄递售假、违法非法广告、走票过票违法经营等屡禁不止,制假售假手段高科技化、隐蔽化,加大了药品安全保障难度。以上问题与困难的存在,迫切需要我们改革传统的理念、惯性的思维,加快建立和完善适应治理能力现代化要求的体制机制、制度办法,强化食品药品安全保障体系。

(三)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深入分析了“十三五”时期我国发展环境的基本特征,认为我国发展仍处于可以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也面临诸多矛盾叠加、风险隐患增多的严峻挑战。我们要准确把握战略机遇期内涵的深刻变化,更加有效地应对各种风险和挑战,继续集中力量把自己的事情办好,不断开拓发展新境界。我市也正处在工业化、城镇化加速发展期,进入后发赶超、加快追赶全面小康的重要阶段,面临着既要“赶”又要“转”的双重任务。

(四)未来五年,文山市面临大量产业建设项目,内容涵盖经济建设、整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各个方面一、二、三产业的协调发展,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期,也是文山构建“1347”战略布局,实现“五型文山”的重要机遇期,食品药品安全保障体系适应社会发展的重要机遇期。我们必须准确把握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处于改革发展攻坚时期的历史定位,深刻理解“十三五”时期的指导思想、发展目标和主要任务。一如既往地保持昂扬向上的精神、开拓创新的锐气、艰苦创业的作风,切实抓住机遇,坚持真抓实干,脚踏实地做好各项工作,全面提升全市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但是“十三五”时期,全市食品药品安全仍然处于风险高发期和矛盾凸显期,制约食品药品安全的深层次问题尚未解决,风险隐患仍然大量存在,保障全市人民饮食用药安全仍然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任务。

第二节 食品药品安全迎来的主要机遇

“十三五”时期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贯彻“一带一路”倡议,全面融入长江经济带建设、滇桂黔石漠化地区集中连片开发规划和《左右江革命老区规划》实施,力争打造“一带一路”支点和大通道,深入实施“桥头堡”发展战略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食品药品监管事业创新发展的关键时期;是深化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改革,推进食品药品安全放心工程,实现统一高效的食品药品监管体系、科学权威的技术支撑体系、资源共享的信息服务体系的发展期;是促进食品药品产业持续健康发展,企业诚信守法经营,公众参与齐抓共管,实现食品药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的提升期。

(一)领导重视程度前所未有,社会参与度前所未有。市委市政府已经把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上升到党经受执政能力考验的高度来认识和考量,上升到落实中央“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高度来部署和安排。社会参与创造完善产学研科技创新机制,三七、滇重楼等特色优势产品技术创新联盟不断成立,工作方式方法正在由过去的宏观强调向具体指导、政策扶持、资金保障等转变,为强化全市食品药品安全体系注入了强大动力。

(二)经济发展新常态为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拓展了新空间,也提出了更多的需求。随着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科技进步和科技创新日益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第一动力”,将推动一大批监管新技术、新装备的综合运用,“互联网+”思维和大数据的广泛运用,形成“制度+科技”的监管模式和社会共治格局,从而为食品药品安全监管的科学化、智能化、高效化拓展了空间,也为不断提高日常监管的频次和覆盖水平提供了新的可能。同时,新技术、新材料的广泛应用,定制化生产、网络化销售等新业态、新模式和新产品的快速发展,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将面临许多新领域、新问题、新矛盾、新挑战,从而对工作方式方法、技术手段、人员素质等提出新的需求。

(三)监管法治建设更加完备严格。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已正式施行,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对食品安全相关环节实施最严格的全过程监管。《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也进行了重新修订。最高人民检察院在全国部署开展“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专项立案监督”的工作,严肃查办一批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背后的职务犯罪。省州政府保持强化问责的高压态势,将制定出台食品药品责任追究办法等一系列规范性文件,为我们食品药品安全体系建设提供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四)社会共治的良好氛围正在逐步形成。随着人民生活水平的日益提高,公众对食品药品安全保障要求和自我保护意识明显增强,由食品的“吃得饱”,转变为“安全营养”,药品的“有药吃”,转变为“安全有效”,食品药品安全受到全社会前所未有的高度关注,广大消费者维权和参与监督意识明显增强,为强化全市食品药品安全体系提供了良好的社会环境和群众基础。

面对“十三五”时期更加艰巨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任务,我们视挑战为机遇,经过五年的努力,我们将实现全市食品药品安全的社会共治;食品药品生产经营秩序、保健品、化妆品经营秩序明显好转;食品药品安全质量可控;监管体制和机制改革履职到位;监管队伍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进一步提高;基础设施和执法装备进一步强化;推进机制创新,构建矛盾预防控制体系;夯实基层基础,激发工作活力,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食品药品安全突出问题,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需要用实际行动证明,社会经济发展到那里,食品药品安全保障体系就建设到那里,步步为营。

 

第三章“十三五”食品药品安全规划

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重点目标

第一节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建设“完善统一权威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机构”为目标。坚持问题导向,找准问题、对症下药,着力解决事关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大局的重点难点问题。围绕文山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全面履行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努力创新监管机制,着力规范监管行为,强化技术支撑体系,加快信息化建设,健全应急管理体系和不良事件监测体系,提升监管能力和服务水平。

第二节基本原则

(一)坚持以人为本、统筹兼顾。食品药品安全保障体系要突出以人为本、统筹兼顾和科技支撑。以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创新理念,正确处理城镇与农村、局部与全局、当前与长远等重大关系,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优化服务环境,强化规划引领和技术指导,全力促进食品药品产业发展,以产业发展来提高食品药品安全水平。

(二)坚持着力治本,突出源头治理、标准建设和产业升级。为食品安全形势根本好转奠定牢固基础。突出重点区域、重点品种和重点企业。立足地方实际,针对部分少数民族饮食习惯、区域生物多样性、重点旅游区以及小作坊、小摊贩等“五小”生产经营单位等存在的突出问题,一手抓整顿,一手建机制,着力标本兼治。

(三)坚持预防为主,突出全程监管、监测预警和风险管控。进一步拓展监管范围,前移监管关口,强化风险检测评估,完善预警体系和应急处置机制,主动防范,及早介入,有效化解苗头性问题,切实控制潜在系统性风险。强基固本,突出制度创新、队伍建设和基础基层。把强化基础、夯实基层作为重中之重,加强体制保障、人才队伍保障和经费保障,下沉执法监管重心,优先充实基层和一线执法力量,促进管理体制、运行机制、监管能力与监管任务相适应。

(四)齐抓共管,突出政府推动、企业自律和社会参与。全面提升政府监管能力,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和行业诚信自律,增强公众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深入开展道德和诚信体系建设,营造全社会维护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第三节主要目标

到“十三五”期末,建立与文山边疆民族地区相符合的食品药品安全现代治理体系;食品药品安全的法规、标准、制度更加健全;农药兽药渔药残留超标、非法添加、无证无照生产经营食品等食品药品安全“短板”和突出问题得到更有效解决。提高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水平,增强群众对于食品药品安全消费信心,食品药品监管体制机制逐步健全,基础设施更加完善,技术装备明显提高,信息化建设成效显著,队伍素质全面提升,食品药品市场秩序明显好转,食品药品产业发展水平和人民群众满意度更明显提升。到2020年,力争实现以下发展目标:

1.食品药品监管派出机构覆盖所有乡(镇、街道)。县、乡(镇、街道)、村三级食品药品监管网覆盖率达100%;执法装备配备标准化率达到95%。

2.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单位履行食品药品安全第一责任人义务承诺率达100%。

3.食品生产经营单位80%建立原料进货索证制度,对购进食品原料验收率达80%,对购进和使用的食品原料建立台账登记率达80%,食品经营单位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实施率达90%。

4.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保健品、化妆品企业监管覆盖率、违法案件查处率达100%;

5.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信息监测覆盖面达95%以上。初步建立食品安全快速检测体系。

6.食品生产企业100%实行风险分级管理。

7.餐饮服务单位100%实行量化分级管理。

8.食品安全综合评价乡(镇)覆盖率达到100%。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处理率达到100%。

9.药品不良反应监测报告数达到500份/百万人口,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数达到150份/百万人口。

10.对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医疗机构全面实行信用等级管理,其中A级诚信单位达85%以上。

11.行政村药械供应网点覆盖率达100%;

12.医疗机构药房规范化建设达95%;

13.药品经营企业GSP执行检查率达100%;

14.对药品医疗器械违法违规行为,立案查处率达100%,年结案率达到100%,重大药害事件处理率达100%。

 

第四章“十三五”食品药品安全规划主要任务

面对“十三五”时期更加艰巨的食品药品安全管理工作任务,全市食品药品管理工作组织机构、执法队伍将通过5年的努力,构建符合我市实际的“和谐食品药品安全保障网络”,使我市食品药品安全水平迈上一个新台阶。在此基础上建设“三个中心”,监管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基础设施、技术支撑和信息化水平明显提高,执法队伍素质和能力全面提升,食品药品市场秩序明显好转,公众对食品药品质量安全的满意度大幅度提升。食品药品安全综合协调机构统筹层次和协调能力进一步提高,监管部门之间职责划分和协调配合机制基本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网络体系全覆盖。全过程食品安全保障链条基本建立,实现监管保障体系无盲区、监管对象无盲点、监管环节无断档、监管品种无遗漏。

第一节构建权责统一的食品安全责任体系

(一)构建权责明晰的食品安全监管网络

1.进一步实施食品安全保障信息化建设项目。按照《云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州(市)和县(区)局信息化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积极推广应用食品安全监管网,着力推进食品生产经营安全综合监管系统、食品经营电子追溯系统平台建设,加强建立和完善行业信息发布系统,提高对公众和企业的服务水平。以此督促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严格执行食品采购和索证索票制度,建立食品进货查验台账,严把进货渠道关,从源头上遏制假劣食品进入市场。营造和谐食品安全监管网络。

2.加强乡镇食品药品监管所能力提升项目建设。相关部门应各司其职,加强乡镇食品药品监管所建设,确保乡镇食品药品监管所能力提升项目建设工作落实。在此基础上加大农村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信息员的培训力度,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市、乡、村三级食品安全监督网络。

3.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和谐食品安全保障网络建设。巩固食品生产经营行业协会成效,进一步推广开展成立鲜粮食品分会等食品生产经营各环节协会组织,制定完善的运行机制,促进行业自律,积极参与构建和谐食品安全监管网络。积极营造适合当地食品生产经营发展的良好环境,弘扬和发展文山民族特色餐饮文化,引导促进特色企业做大做强,使其向规模化、集约化发展,扶持发展一批既有地方特色又有民族文化氛围的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同时建立健全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监管对象档案,广泛开展食品安全信用体系建设,强化企业安全主体责任落实,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构建和谐食品安全监管网络。

4.在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中,融入和谐食品安全保障网络建设。进一步加强学校、小作坊、食品摊贩、农村等重点区域集中整治和联合检查,始终保持打假治劣高压态势;加大城市综合整治力度,积极引导小作坊、小摊贩规范经营、促进健康发展;逐步解决目前困扰我们的基层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食品安全意识低、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私屠滥宰、幼儿园无证办学食品安全等存在严重隐患的“死结”问题。

重点开展高风险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有效遏制使用非食用物质、滥用食品添加剂和无证照生产加工食品的违法行为,不断提高与公众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消费重点环节的食品安全水平。切实加强野生菌等食物中毒防治工作,广泛开展野生菌中毒防治知识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业等活动,切实增强广大群众食品安全意识及自我防范意识,有效防范野生菌等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共同营造和谐食品安全监管外环境。

5.充分发挥行政调解在化解社会矛盾、建设新型食品安全保障网络中的重要作用。充分发挥行政调解在化解社会矛盾中的重要作用,化解食品药品矛盾纠纷、解决争议,维护群众饮食用药安全有效,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我市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要结合食品药品行业实际,加强对食品药品行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督促。研究制定食品药品行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的具体措施,完善相关制度,加强各级各部门的信息沟通,指导成员单位做好调解的相关工作,及时向上级汇报食品药品行业矛盾纠纷调解工作情况,促使各级各部门共同融入和谐食品安全监管网络建设之中。

(二)构建严密规范的药品安全保障网络

1.加强药品安全保障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能力素质。立足药品安全保障队伍的专业性和特殊性,大力实施“素质提升工程”,广泛深入持久地开展业务技能培训,着力提高药品行政执法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综合素质;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州、市实施办法及限时办结、行政执法回访、行政执法责任制等制度,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努力建设一支为民、务实、清廉的药品安全保障队伍,营造和谐规范药品安全监管网络

2.巩固药品安全专项整治成果。继续加大对重点地区、重点环节、重点品种的监督检查力度,重点抓好生产销售假劣产品、违法广告、食品违法添加药品、销售使用过期失效药品、保健食品冒充药品、销售使用伪药品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始终保持打假治劣高压态势,研究实践的新发展新变化,解决工作中的新矛盾新问题,及时总结维护稳定的新经验,新做法,着力提高应对复杂局面、处置复杂问题的能力,形成和谐药品消费环境。

3.继续深入开展“三项监测”工作。将“三项监测”工作提高到政府工作层面,成立卫计、市场监督管理、公安及各级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三项监测”工作协调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共同研究制定工作措施,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定期深入基层监测网点督导检查工作。进一步加强监测网络体系建设,加强信息传递,坚持药品不良反应病例报告按时上报,争取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报告数零突破。

(三)逐步完善保健食品化妆品安全保障网络

1.健全监管机制。进一步理顺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职能,借鉴药品监管成功经验,应用信息化手段,完善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思路和举措。加强保健食品、化妆品检验检测能力建设,提高科学监督管理的能力和水平。建立健全审评审批机制,制定完善管理规范,组建覆盖各个环节的审评专家和现场技术审评人员队伍,提高技术审评和现场核查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标准化水平,推动安全监管能力的提高。建立风险评估预警机制,消除安全隐患。

2.大力开展保健食品、化妆品专项整治。针对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确定重点,明确目标,认真开展专项整治,严厉打击保健食品、化妆品生产经营中的违法违规行为,消除安全隐患,保障公众安全。

3.加强宣传教育和培训。加大保健食品、化妆品监管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普及基本知识,增强公众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加大对监管人员的培训力度,提高监管队伍综合素质。加大对保健食品、化妆品从业人员的教育和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法制观念和安全责任意识。

(四)进一步完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全面提升应对突发事件能力

建立健全食品药品突发事件应急反应机制,加强食品药品监督抽验,主动收集、梳理、分析食品药品领域案例信息,尽早、提前发现和消除食品药品事故的危害,实现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危害,实现食品药品安全问题“早发现、早反应、早解决”。完善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报告、处置、保障等各项制度,提高预案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积极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事故应急培训和事故演练,强化重大突发事件处理能力。进一步加强全市药品、医疗器械的监管,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药品、医疗器械突发安全事故的危害,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群体性严重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处理率达100%;药品监督抽验覆盖面达85%以上。

(五)努力构建和谐食品药品安全长效机制

1.建立食品药品安全全程监管长效机制。将专项整治与日常监管相结合,通过开展企业自查自纠,对发现的轻微违法行为进行约谈等方式,深入开展食品药品生产流通领域集中整治,对食品药品生产、流通、使用进行全程监控。积极探索新形势下食品药品行政执法与司法部门构建联合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违法犯罪行为新机制,着力解决食品药品生产流通各环节中的突出问题,确保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

2.健全社会监督、投诉举报办理长效机制。进一步完善全市食品药品安全投诉举报处理机制,对涉及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举报事项及时进行处理、沟通和反馈答复,引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工作,行政许可办理实行“六公开”,在政府网站及时公开许可信息。将食品药品具体行政行为置于公众的监督之下。

3.完善动态监督、责任追究长效机制。为推进食品药品安全工作重心下沉,继续实施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书,进一步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责任体系。提高人员素质,加强执法力量配置,形成网格型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管理模式,实现监管端口前移。在学生“小饭桌”专项整治、鲜粮食品专项整治、早点经营整治等工作中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

4.建立企业诚信自律长效机制。通过与企业单位签订食品药品安全承诺书、教育培训等方式,进一步强化企业第一责任人意识、诚信自律意识。通过建立信用档案,对违法违规行为增加检查频次、实施约谈制度,严重的列入“黑名单”,要让有意违法者有所畏惧,而不敢越雷池一步,加大后期监管力度,全面建立企业诚信自律长效机制。

第二节研究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保障体系的三个中心建设

(一)研究建设食品药品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中心

有效预防食品和药品、医疗器械及保健食品、化妆品群体性突发事件和高效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及做好其它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中食品药品安全与供给保障为目标,以提升能力建设为核心,以坚持“系统性、层次性、科学性、可操作性”原则、坚持“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依法规范、科学处置”的方针,突出组织指挥、应急处置、技术支撑等重点,全面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应急管理工作,在“十三五”期间争取食品药品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中心争取立项建设,以此为基础,建立突发事件的组织指挥系统、问题分析检测系统、救助系统及物资保障系统,构建“功能全面、反应快速、技术先进、保障有力”的食品药品应急管理体系。打造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精良、作风正派、纪律严明、行动快捷的食品药品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队伍,树立忠于职守、清正廉洁、勇于负责、执法如山的良好社会形象。

(二)推进药品不良反应与药物滥用监测中心的独立建设

按照国家《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管理办法》、《云南省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为更好地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和药物滥用监测工作,建议上级明确关于独立设置药品不良反应与药物滥用监测中心的问题,积极争取开展药品不良反应与药物滥用监测中心的立项建设。

(三)探索建设食品药品质量监测处理中心

按照科学规划、分步实施、城乡联网、整体联动的原则,搭建信息网络平台,进一步完善电子监管系统,加快相关部门之间的网络互联,实现监管信息交流和共享,提高监管效率,逐步充实、整合监测力量,建立与监测职能相匹配、相适应的行政执法和技术支撑队伍;针对一些食品药品安全隐患环节展开信息收集汇总分析工作,为决策部门提供依据,找到解决办法。

 

第五章“十三五”规划保障措施和方法

“十三五”时期是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努力保障人民群众饮食用药安全的重要时期。“十三五”规划明确了未来五年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主要目标和具体任务。蓝图已经绘就,关键就在落实。全市各职能部门、各乡镇街道要以国家和省、州食品药品安全“十三五”规划纲要为导向,广泛宣传、强化措施、狠抓落实,充分发挥规划的指导性作用,确保全市食品药品安全。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

我们要站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高度,深刻认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艰巨性、复杂性和长期性,进一步增强使命感、责任感、紧迫感,将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提升到一个新的战略高度,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面落实规划明确的目标任务,提升监管能力水平,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统筹协调,进一步明确建设发展目标任务,强化规划的指导性地位和作用,把目标任务落实与年度工作紧密结合,将规划目标、建设项目分解、细化到年度工作,持续地层层抓好落实,全力维护公众饮食用药安全这条底限。

(二)树立科学监管理念,坚持齐抓共管

确保食品药品安全是一项社会性工作,需要社会各方面、各级各部门的积极支持和配合,地方政府应将此项工作纳入议事日程。积极主动协调各职能部门关系,调动各方积极因素,建立完善长效协作机制,开展专项整治,随时保持打假制劣的高压态势。全力维护公众饮食用药安全。促进食品药品市场秩序的规范和有序,增强人民群众消费信心。

(三)创新监管机制,建立市场监管新模式

树立“宣传也是监管”的理念,健全完善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多渠道、多形式强化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宣传普及,切实提高公众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全面强化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法律意识、责任意识,构筑食品药品安全坚固防线。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引导各类媒体深度报道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取得的成绩与经验,曝光漠视食品药品安全、制售假冒伪劣食品药品违法行为,震慑违法犯罪分子。通过广泛的宣传教育,进一步营造人人关心食品药品安全、人人维护食品药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四)围绕中心,有所作为

根据《国家药品安全“十三五”规划》、《国家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十三五”规划》、《云南省食品药品安全“十三五”规划》和《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突出重点、整体推进,统筹协调,强化规划的指导性地位和作用,把目标任务落实与年度工作紧密结合,将规划目标、建设项目分解、细化到年度工作,持续地层层抓好落实。健全完善目标管理体系,推进项目建设进程,提高资金利用率。把项目进展与项目、资金安排有机结合,建立项目建设考核奖惩制度,强化中期检查考核、期末考核评估,促进规划全面有效落实。内强素质、外塑形象,采取措施,结合文山市实际,创造性开展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努力开创工作新局面。

结束语:新的历史时期,赋予食品药品安全工作新的历史使命。虽然至今我们的工作中还有一些不尽如人意的地方。但在这样一个节点上,向后看,回望“十二五”,我们不辱使命、踌躇满怀;向前看,展望“十三五”,我们困难重重、志气凌云。我们有理由相信,在市党委、政府的统一组织下,调动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凝聚广大人民群众的信任和期盼,文山市食品药品安全事业必将迎难而上、一路前行。

附件:文山市“十三五”食品药品安全规划重大工程项目表

 

附表

文山市“十三五”食品药品安全规划重大工程项目表

单位:万元

序号

项目名称

建设性质

建设

年限

建设内容及目标

经费预算

资金来源

备注

一、食品药品安全人才队伍体系建设项目(2项)

100



1

食品监管人才队伍建设

培训

2016

-2020

每年培训费用10万元,五年共计50万元。

50

地方


2

药品监管人才队伍建设

培训

2016

-2020

每年培训费用10万元,五年共计50万元。

50

地方


二、食品药品安全市场监督管理系统建设项目(4项)

1083.4



1

执法监督建设

改善及

新建

2016

-2020

加强法制宣传和培训力度,完善地方法规体系,规范执法行为,开展行政执法专项检查每年需资金20万元,五年共计100万元。

100

省州


2

农村

药品“两网”

建设、农村

食品信息网建设

在建及

新建

2016

-2020

每年开展食品信息员和药品协管员培训需经费10万元,五年共计50万元;全市有信息员及协管员139人,每人每年工作经费按1200元计,每年16.68万元,五年共计83.4万元。

133.4

省州


3

药械、食品生产经营从业人员培训

继续教育培训

2016

-2020

全市从事生产经营药械、食品行业的从业人员近6000人,培训费用250元/人/年,每年需150万元,五年共计750万元。

750

省州


4

农村食品安全保障建设

在建及新建

2016

-2020

开展农村食品安全知识普及、自办宴席监管、宗教场所、重大民族节日活动、集会场所食品安全保障。每年需资金20万元,五年共计100万元。

100

省州


三、食品药品安全技术支撑体系建设项目(3项)

1570


1

乡镇食品药品监管所能力提升项目建设

在建及

新建

2016

-2020

17个乡镇、社区食品药品监管所改善办公条件需要经费600万元,提升快检装备,购置食品药品现场检测仪器、设备需要经费600万元,专业人才培训需要经费50万元。逐步开展,五年共计1250万元。

1250

省州


2

执法装备购置

新建

2016

-2020

开展食品药品生产经营、化妆品、保健品的监管,购置计算机、打印机、便携式摄像机、专用执法车辆、执法记录仪及相关设备。每年约50万元。逐步开展,五年共计250万元。

250

省州


3

食品药品电子政务

修改及新建

2016

-2020

网络系统建设项目需20万元,每年日常维护运行费用需10万元,五年共计70万元。

70

省州


总合计

2753.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