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二条、《云南省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办法》的规定,文山市审计局于2016年6月7日至2016年12月22日,对文山市国土资源局组织建设的文山市喜古乡政府驻地滑坡地质灾害治理工程竣工决算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根据《文山州国土资源局关于对文山喜古乡政府驻地滑坡等4个中型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施工图设计的批复》(文国土资复〔2014〕72号),文山市喜古乡政府驻地滑坡治理工程正式立项,项目拟建H1滑坡中部抗滑桩支挡及抗滑桩挡土板工程、BW1不稳定斜坡中部抗滑桩支挡工程、H2滑坡前缘抗滑挡墙工程、截排水沟修复及改建工程、道路硬化及修复。根据《文山州财政局 文山州国土资源局关于下达2013年第二批及2014年省、州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的通知》(文财建〔2014〕91号)文件,下达项目预算资金342.93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文山市喜古乡政府驻地滑坡治理工程基本执行了“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合同管理制、工程监理制”四项管理制度,符合国家基本建设管理条例的管理程序。工程中的变更手续、签证资料基本齐备。但也存在多算建安工程造价问题。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多算建安工程造价4.18万元。
该工程送审的建安工程造价为240.64万元,经审计核实,由于工程量计算错误、重复计量等问题,多算建安工程造价4.18万元,审定后的建安工程造价为236.46万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市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书。对施工单位多算建安工程价款的问题,予以核减,文山市国土资源局应按审计审定的建安工程造价与施工单位进行结算。
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审计局建议:该项目前期可研勘察设计费用合同中缺少费用组成的具体内容,建议建设单位在今后的项目中,加强项目前期工作的管理,合理控制项目成本。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文山市国土资源局及时进行了整改,对多算建安工程造价予以核减,按照审定金额与施工单位进行结算。